我脑子里狠狠想着,24小时前还在一起喝Mojito(莫吉托)并吃着薯片与话梅的幸优(还有幸与茜)。这会儿,她们在我困乏的大脑里好像已经分身成两个人。
对于唐棠问题的后半部分,我不打算作答。虽然心里有种肯定的直觉,眼下的幸优和那个一年前决绝离开我的森,大约也已经不在一起了。
“你真行!”唐棠这句,把行字拖得老长老长,显然不是在夸我。
“那你怎么打算的?说真的,我……我和易铮,这段时间,我们都快担心死你了。”
其实,她没必要非得多余提“我和易铮”这种家庭单位的字眼。说实话,我也并不顾及这种所谓的担心。
“易朵怎么看?”
自己一边问,一边猝不及防地笑了一声。笑得简直堪称凄凉,自己也很意外。
“她?她懂什么,她才五岁!我们怎么会告诉她。”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知道朵朵的想法。”
说罢,我又笑了一声。发现如今哭笑功能好像都开始不听使唤了,表情与心情是错位的。
“太可惜了。你们本来多好……真的挺好的一对。”
“其实……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就跟你说早点要个孩子就好了。”
“那你现在自己这样,行吗?”
唐棠一直在说话和问话。
孩子——我听着这个曾经企图和我与森发生关联却一败涂地的字眼,心里一阵冷不丁的抽痛。
曾经的婚姻里,每当我畅想起和森的孩子,一个或许像他留着寸头的小男孩,或者浓眉大眼的小女孩,就能从心底乐出来。可是森说他不喜欢孩子。于是,我们就戴套子。
“行。也没什么不行的。”
半晌,我给了一句迟缓的应对。别人眼里我还活着,就总需要应对。
“就你一个人?”
问完这句多余的,才觉得自己傻。我才是一个人。
“对啊,不是和你说,易朵在我爸妈那儿。易铮出差明天晚上才回来呢。”
唐棠一边说,一边终于把自己从米色沙发里拔了起来。“冰箱里有我中午吃剩的披萨,我们热一下吃好了。”
“好,没问题。”
“换的阿姨一茬不如一茬。”唐棠趿拉着美丽的刺绣拖鞋走向厨房,撇嘴大声说。
“那就再换嘛。”
后来,我和唐棠一起坐在一张摆着十把餐椅的巨大美式餐桌上吃了四牙什锦披萨。佐餐的是唐棠囤在家里的一瓶白葡萄酒。
她长时间端详着酒瓶上的信息,说了不少好像头头是道的话。我一直点头赞许着。
我一边吃,一边专注地看着手里那一牙“馅饼”。那上头有蘑菇、橄榄、火腿、虾肉和一种无从猜测的蔬菜原料。我自知嘴里嚼的是披萨,但此刻对于我来说,如果是墙皮什么的,好像也差不多。
当天晚上,我住在了唐棠家二层的客房里。我连环顾房间的心情都没有就倒头睡下了。
我和唐棠,我们不再有逼仄空间里彻夜长谈的兴致与习惯。房间多了,各自去睡就好。那晚没人再谈离婚,我也一觉睡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唐棠用她的白色宝马轿车将我送回了住处。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二十四小时。日子开始像被福尔马林浸泡。
易铮好像在远处烧烤,戴着个蛮不赖的白色高尔夫球帽,遮住了他精明亮堂的光脑袋。
我的女友——唐棠,好像根本没在近旁。仿佛她本就不该在,而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异样。
我的手里攥着来自人类皮肤的软糯和温热,低头一看,自己牵着小小的姑娘,唐棠的女儿——易朵。
她的一只小手,像所有四五岁小女孩那样,满溢着汗热,还湿乎乎的。她牵着我,或者我牵着她,来到广阔的水域面前。远处那个年轻有为的爸爸,还在面目模糊地烤着食物。
我一把抱起轻得像羽绒一样的小女孩,然后,松手,看她自由落体一样,噗通一声跌进了纹丝没动的水面。
四个小时的漫长睡眠,竟然就做了一个这样动作稀少、情节简单的梦。
醒来的时刻,睁眼头一次地轻而易举,就像翻了一个短短的白眼那样容易,但脑袋风池穴附近严重发麻,像过热的机器正在自我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