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车钥匙从她新买的纪梵希皮包里搜出来,又把她架到了车上。进车门的时候,她黑色细带凉鞋的细高跟别住了半天,腿就是不肯乖乖往里收。
一路上,她一直歪着,眼睛和嘴巴都紧紧闭着。
酒精醺红了她的脸。原本白瓷一样的脸蛋泛着光亮和油腻,看上去竟然甚是美丽。
我一路上将车开得飞快,脑子里什么都不想。
来应门的易铮,黑色背心都穿得是反的,显然,在家里恐怕是一直光着膀子。
半明半暗的廊灯下,我觉得他显得非常非常年轻,和从大学宿舍里刚蹿出来一样。
我和他都楞了一下。我突然想起,前日幸优给我看一张易铮发给她的照片。照片上面是藏青色的天,和写字楼玻璃窗的刺眼反光。
看见唐棠的醉态,他抬了下眉毛,又难为情地快速摸了一把光脑袋,说:“怎么成这样啦,快进来。”
那语气里倒是丝毫听不出责备。
“不好意思,我也没注意,就都多喝了两杯。今天高兴。”我尴尬地解释。
我将依然绵软无力的唐棠交到易铮手上。就在那一刻,她睁开眼,大概五秒钟完全面无表情,然后一把推开了老公。
“你走开,不用你来扶……”
说罢,她自己晃晃悠悠一路往屋里走去。她没脱下高跟鞋的背影,一扭一扭的,像个作秀的烟尘女子。
“朵朵呢?”我问。
“在老头老太太家。”
之后,我谢绝了易铮要送我回家的客套,打了一辆出租车,独自走了。
回到家后,觉得指甲里充满难以形容的不洁感。低头一看,都短短的,好像没有剪的必要。不过那脏兮兮的感觉怎么也挥之不去,于是又认认真真剪起来。
一直以来,无法留长指甲。那种不洁的感觉不是看到的,而是真真切切感觉到的。
天热得已经完全不需要盖任何形式的被子。完全不用盖被就能睡,和需要盖很厚很厚的被子都是一种幸福的睡觉。
次日下午一点我才起床。腰、背、脖子上,甚至乳沟中间,全是汗水。我完全不记得过去自己这么能出汗。汗水这玩意,曾经是和我完全扯不上关系的概念。
定时的空调早就停了。电扇不记得是自己什么时候开的,依然在一档的位置摇着头。
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冰镇的饮料,也没有凉白开,我只好重头开始烧热水。
我依然在用那个天蓝色的电热水壶。最近,它在工作时总发出类似悲鸣的怪声音,打开一看,里头的水垢也积得惊人。我好像也没有清理它的干劲儿。
走进浴室,打开水,我一动不动在冷水喷头下站立。脊背被水花打了很久,自己才觉得彻底醒了。
那日,在那野猫行走、落着大雨的院子里,喝着啤酒,我才终于真切尝到了森尝到的痛苦。
那一刻,顿时觉得仿佛一切都没事了。我们之间简直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好像完全可以再度像没事人一样一起生活,相拥而眠。
可谁知道一觉过后,几个四十八小时过后,短暂的醒悟却仿佛变成了更大的天堑和鸿沟。连我那些电话骚扰、车内偷窥的小动作似乎也都毫无意义了。
一切,不过像是大雨后的虚假阳光,模糊并粉饰了时间已晚的现实。
原来,我根本没有回到森的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