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诗平行叙事表达式
至高神太阳=宗教的认同
男英雄神灵=领土的认同
女英雄精灵=个体的认同[33]
史诗能表达本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需求和共同意志,所以史诗类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从新民族志诗学的角度看,史诗类型有以下特点:第一,相同类型的史诗一般只属于一个群体而不属于另一个群体;第二,史诗的听众有时会给出重要的史诗线索;第三,史诗具有明确的民俗功能,这些功能使相应的史诗内容相连接;第四,史诗使不同文化和不同社会中的大人物与小人物、神灵和凡人在寺庙中相遇,共同吟唱史诗;第五,在史诗叙事中,女性经常举行仪式活动,反对不平等事件;第六,史诗中的英雄价值观占有支配地位,别人只是服从他和模仿他;第七,史诗说明,有时本民族成员的信仰不是出于价值观的原因,而是出于治疗疾病的需要;第八,在一般的情况下,每位佛祖都有自己的一套史诗。
根据这些特点,西方学者主张,应该结合认知人类学的知识,包括民族志天文学、民族志植物学、民族志动物学、民族志宗教学和民族志医药学等,解读史诗类型的文本,恰当地诠释它的含义。劳里·航克说,藏族的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和蒙古族的英雄史诗《江格尔》就经常与当地的活佛传说混合在一起,需要从民族志的角度去解析:
民族志视角解析史诗表达式
英雄将太阳或某些神灵带到人间(《格萨尔王传》《江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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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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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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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羽等英雄传说的渗透(《江格尔》)
自1~4的叙事是有情节转变的。民俗学者的研究,首先,要发现这些转变;其次,要发现所有转变都有平行之处——认同《格萨尔王传》的,都把男主人公“英雄”化;而“英雄”的原意就是“太阳”;最后,要发现隐藏在这些转变背后的社会历史事件,再进行理想类与现实类的分析,找出两者的关系,给出其社会文化结构的阐释[34]。
几乎没有民俗学者不感叹,史诗的演唱需要极高的技术,史诗艺人只有熟悉这种技术,才能加入表演者的队伍。各种旋律、节奏、音调、手势和配器,只是技术,不允许创造,否则个体艺人的演唱就不能与集体传统取得和谐。
史诗艺人的创作又是不能避免的和不可缺少的,这基于以下四个因素:第一,艺人个人的聪明才智(结合记忆中的传统模式);第二,由古代文化发展而来的史诗素材(可能是古代词语的保留,也可能是萨满一类自由逻辑的叙述);第三,曾被文学精英采纳和整理,又回到民间;第四,传统叙事文学从周边地带向中心地带转移。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史诗是史诗艺人用词汇、话语、歌舞、理想描述和现实吟唱所表演的唱词。
三、史诗的地位
劳里·航克指出,在各类传统体裁的类型中,史诗类型的地位最高,因为它的文化上下文的价值和功能远远大于它的文本内容。民众更看重的是史诗与民族社会的关系,而不是它的文本本身。
(一)史诗的地位
第一,史诗提供群体认同的角度。
第二,史诗反映社会群体生活的信息。史诗使别人尊重他们的民族英雄,也使他们的民族英雄转化到现实生活中来。
第三,帮助社会群体采用史诗传统语言和现实语言的双重方式进行交流。
第四,史诗表现了传统地方知识系统。
(二)欧亚史诗的区别
欧亚史诗都有手稿,并经过手稿得到流传,但由于艺人使用的手稿语言及其结构不同,使双方的史诗叙事的发展表现了不同的史诗风格。在欧洲,《伊里亚特》等早已定型,很难再深入地发展为个人化的创作,所以欧洲史诗比较整齐划一。在亚洲,史诗仍有继续个人化的发展趋势。
欧洲史诗有五种文本类型,如“英雄回家”等。史诗类型的跨文化文本和话语化问题已经形成,个人歌手的声望已经确定,史诗的演唱适合于讲述固定的事件,这种叙事也更类似于历史文学。亚洲的史诗更像讲不完的故事[35]。
四、史诗的表演
现代民俗学者对史诗的表演特点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按照常理,史诗艺人是不可能熟记成千上万行诗行的。他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在史诗的诗行中存在着一种相对固定的格式,即“程式”。这个概念由帕里和洛德首创,随后史诗的口头程式理论脱颖而出。前面提到的美国学者弗里是发展史诗口头程式理论的代表人物。他通过对南美洲和欧洲南斯拉夫田野调查所得到的口传史诗资料进行深入的研究,把口头程式理论与民族志诗学理论和表演理论相结合,在前人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自己研究史诗的口头程式理论的新观点。他的著作《口头创作理论——历史与方法论》《口头程式理论与研究》《传统的口头史诗》《故事的歌手的表演》等,都丰富了前人的学术成果[36]。弗里把史诗演唱程式研究的学术史,追溯到欧洲19世纪的语言学和人类学,在一个更为宏大的理论背景下,总结了20世纪初以来派利和洛德的学术贡献。他是一位勤奋高产的学者,精力过人、阅读广泛,能熟练地运用8种语言进行口头交流和从事写作,在《口头创作理论——历史与方法论》一书中,他所征引的书目多达700余种,这无疑提高了他的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他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史诗程式结构的多层次和层次变异的理论[37]。他在田野作业中对洛德的著作《故事的歌手》,进行了专门的考察,补充研究了当年为洛得演唱的艺人的后来活动情况,指出洛德此书的出版对当地艺人的史诗传承和史诗类型理论的双重影响。
口头程式理论的要点如下。
在口头传统中,史诗按照一定的程式传播。它包括史诗的母题和主题,程式化的叙事形式和叙事线索,程式化的行为和场景以及程式化的诗法和句法等。史诗的程式化程度越高,就越能证明自己的口头性质。
口头程式表演的核心,体现在“叙事程式”“典型场景”和“故事类型”三方面。不同的社会文化根据各自不同的民俗类型和民族志文本的谱系,对此做出不同的解释,给出不同方式的程式排列形态。
口头程式理论的价值在于提升了从口头传统的视角研究史诗类型的理论层次,指出口头程式是民众文化话语的标志。口头程式理论还把民俗学田野作业进一步引向了史诗艺人的演唱、听众现场和民俗仪式方面,促使民俗学者仔细观察史诗表演是如何处理民间叙事的开头段落和结尾段落的,以及叙事在表演过程中是如何变异的,等等。
口头程式理论并非完美,它的不足至少有以下几点:多少忽略了对史诗的文本方面的研究;过分地强调将口头创作当作一种变异的过程,忽略了口头创作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作品;对史诗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关注不够,其实正是在这些地方,史诗类型的中介媒介在发挥作用。此外,应避免夸大口头传统与史诗文本之间的距离,要了解民间文学创作具有多种体裁和风格,还有彼此十分不同的叙事方式。
[1]StithThompson,if—analysisasaFolkloreMethod。Folklore,draft,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