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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伐树的要诀与树神生命线遭破坏后的厄运(第1页)

二、伐树的要诀与树神“生命线”遭破坏后的厄运

东汉以降的中古时期,华夏中原对于树木的体会有了本质上的飞跃。

郑先兴《从汉画神树看树木在古代社会生活中的文化价值》,强调了汉画中大量的树木图像表现出的生态观念,树木与人生存和文化状态的密切联系[1]。能够诉诸空间艺术表达树木之于人生活、生命的作用,充分说明树木在中原古人生存意识中的重要位置。

伴随着中土古人博物意识崛起,对于外域异树也充满兴味地描述着。王嘉《拾遗记》卷五载西方祈沦之国有寿木之林,树高千寻,经此木下皆不死不病,归怀其叶者终身不老;《神异经·南荒经》称:“南方大荒有树焉,名曰如何,三百岁作华,九百岁作实,华色朱,其实正黄。高五十丈,敷张如盖。叶长一丈,广二尺馀……实有核,形如枣子。长五尺,围如长,金刀剖之则辛;食之者地仙,不畏水火,不畏白刃。”如此全面描绘,力图说明确有此事物,不免有夸张虚构成分。《神异经·东荒经》称:“东方有树焉,高百丈,敷张自辅,叶长一丈,广六尺,其名曰梨。……”因此,就当时与西域直至葱岭西南的印度交通实际情形看,树木崇拜观念也必然流入毗邻的华夏中土。

伐树与树神被害的相关传说接受外域相关传闻后,并未在原有路径上发展。在中土气候条件下,树木生长较之于南亚次大陆要艰难得多。而人与树之间依赖关系带给人的危机感,也要紧迫得多。于是母题在中土出现了严重误读,集中表现了树神的致命弱点——生命线禁忌,易受伤害。

首先,是赤灰跋(踏、踩)树或“朱丝绕树”的秘诀暴露,危及树木生命线,破坏了生命的禁忌。《史记·秦本纪》裴骃《集解》引徐广云:“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图大牛,上生树木,有牛从木中出,后见于丰水之中。”张守节《正义》引《括地记》曰:“大梓树在岐州陈仓县南十里仓山上。《录异传》云:秦文公时,雍南山有大梓树,文公伐之。辄有大风雨,树生合不断。时有一人病,夜往山中,闻有鬼语树神曰:‘秦若使人披发,以朱丝绕树伐汝,汝得不困乎?’树神无言。”特,即公牛。异文见《水经·渭水》注引《列异传》:

武都故道县有怒特祠,云神本南山大梓也。昔秦文公二十七年伐之,树疮随合。秦文公乃遣四十人持斧斫之,犹不断。疲士一人伤足不能去,卧树下,闻鬼相与言曰:“劳攻战乎?”其一曰:“足为劳矣!”又曰:“秦公必持不休。”答曰:“其如我何?”又曰:“赤灰跋于子,何如?”乃默无言。卧者以告,令士皆赤衣,随所斫以灰跋。树断,化为牛入水。故秦为立祠。

故事显然经历了一个口耳流传的阶段,在《列异传》《玄中记》《录异传》等均有载录,李剑国先生据《后汉书》注、《太平御览》卷九百辑录:

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土生梓树焉。秦文公二十七年,使人伐之,树创随合,经日不断。文公乃益发卒,持斧者至四十人,犹不断。士疲还息。其一人伤足不能去,卧树下,闻鬼相与言:“劳乎攻战?”其一人曰:“何足为劳!”又曰:“秦公必持不休,如之何?”答曰:“秦公其如予何!”又曰:“赭衣灰坌,子如之何?”默默无言。卧者以告,于是令工皆衣赭,随斫创坌以灰。树断,化为牛。使骑击之,不胜。或堕于地,髻解被发,牛畏之,乃入水,不敢出。故秦自是置旄头骑,使先驱。[2]

直到稗海本《搜神记》卷三也描写,雍州城南有一神树,人民悉来奉祭。武王却以兵诛伐。有神飞沙走石雷电霹雳,无法接近。某人夜见树神向朱衣人夸耀威力,朱衣人怒曰:“我教武王兵人用生朱涂面,披发着朱衣,赤绳缚之,道灰百匝,以斧伐之,岂不损乎?”天明王依言行事,伐树将倒,树中流血,变作牸(雌)牛走入丰水中。

树神禁忌,其实就是作为植物神的树神本质上的一个弱点。树的生命力来源是水,而火——赤灰——燃烧过程中的物质,则是它的对立物,或曰天敌。是其可被人击破的致命处。阴阳五行观念中,水火不相容,是确定无疑的。“一阴一阳之为道”,阴阳即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而这种矛盾对立,在植物生命体面临外在威胁时,就体现为一种不相容的关系。

禁忌设置的环节,则往往是被省略的。“设禁”、违禁、违禁后果,是禁忌母题的全过程。俄罗斯故事学家弗拉基米尔·普罗普(VladimirJakovlevicPropp)认为,禁忌和违禁是彼此联系的一组功能,无前者就不会产生后者,然而前者也可能被省略或暗含在叙述之中,不明确加以揭示[3]。因为树木怕火,乃是一般性常识,古代森林和木质建筑毁灭,就是多因雷电引发火灾而起,于是这一环节没必要特加标明。而不特意标明设禁,不仅不会使得下面的情节单元展开显得突兀,还起到了突出、强调禁忌后果的功能和树神禁忌的深层含意。

森林之于火这一灾星的恐惧,而这一威胁还无法抗争;曲折地透露了当时人们的认识——火,在征服自然力中的巨大作用;人类知晓了这一禁忌,其实也是人类利用工具——火的一个某种象征。

至于“朱丝”(赤丝),则可以理解为火、火炭的一个符号表征。营构这一符号说明了当时人民的认识能力,火既是树木的天敌,就成了人类征服支配自然的工具和武器。

其次,牛意象作为动物所代表的植物神——树神形象,其联结了树与水的关系,而特定动物与植物联系起来,又曲折地表现了人的生态意识。郭璞《玄中记》言:“千岁树为青羊,万岁树为青牛,多出游人间。”《后汉书·光武纪》注也转述了早就流行的传闻:“秦文公时,梓树化为牛,以骑击之,骑不胜。或堕地髻解,披发,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头骑。”旄头骑指骑兵披发为先驱,显然是希图借重树神之威。披发象征树枝叶纷披,树神威相得以张扬。郭璞《玄中记》写汉桓帝时“万年木精”化青牛出河中,惊动恒帝,被杀。又说秦文公造长安宫,终南山大梓树荫宫中,公伐之,天辄大风雨,飞沙石;有人夜闻有一鬼问树:“秦王若使三百人,被头,以赤丝绕树伐汝,得无败乎?”树默然不应。明日秦王依言伐树断,中有青牛骇逸入澧水。“赤丝”与“朱丝”属互为异文,故事似有着同源性。

树神形象还往往被拟人化,并持久而稳定地传播后世。《琱玉集》卷十二引《晋抄》称“墓有华表,亦知未然之事”,后来“既斫华表,于树空中得一青衣小儿,长二尺馀。将送,未至洛阳变成枯木”。《续齐谐记》说是“于华表穴中得青衣小儿……”;《太平广记》卷四百四十二引《集异记》说“从华表空中得青衣小儿,长二尺馀”;刘斧《青琐高议》别集卷五明言狐精声称欲拜访张华,华表柱忽发声戒慎勿去,过路人听到告知张华,华曰:“惟怪知怪,惟精知精。”显示了博物者是树神及其他精怪的克星。亦暗示人类知识、生产能力提高给树木带来威胁。

再次,考其伐树要诀及树神生命线的来源,除了外来的,似还本于汉代谶纬神学中的纬书。据《魏书》卷五十五《刘芳传》载:“方以社稷无树,又上疏曰:依《合朔仪注》:‘日有变,以朱丝为绳,以绕系社树三匝。’而今无树。……”可见,朱绳(赤)绕树是对树神有所求时进行的一种仪式。不过,树木不愿为赤绳所系,又深知为赤绳缠系的后果,是这类传说中稳定的内蕴。而知内情的“鬼”,在这里扮演了一个“博物者”的形象,他洞察到树神生命线的秘密,树神则对此无奈。

最后,树神禁忌遭破,与六朝盛极一时的博物故事有机联系着。显然,树神生命线的暴露,往往是他人无意中听到的。“无意中得悉秘密”乃是进入母题违禁阶段的阶梯。树神的自信表露,往往引发其生命线——禁忌暴露,为知情者信口说出,造成泄漏。过于自信,竟成为其承领致命危害的缘始。当时诸般精怪们往往过于自信的危害,不仅在树神,狐精亦然。干宝《搜神记》载燕昭王墓前华表劝狐精勿诣张华,否则“非但丧子千岁之质,亦当深误老表”。狐不听,张华果对书生学问过于渊博生疑。张华知道千年老精,惟怕千年枯木照之,就遣人伐华表,血流。以木燃之照书生,果为一斑狐。该故事异文众多[4]。“老木照出精怪”的功能也宣示了狐精的禁忌,而“老龟煮不烂,移祸于枯桑”的广为传播的故事,则是相似类型的置换。说是孙权时有人擒住一只能言大龟,夜半龟与桑树对话,树精以预见到诸葛恪“博识”,会使自夸煮不烂的老龟难堪,后来的结局果如其言[5]。这里,破禁之物竟然都与“木”,即树的神性有关。同时这也说明此类“禁忌——破禁(故意违禁)——后果”的叙事模式在当时流传广泛,与人们要获取知识和工具,制服超现实神秘精怪的愿望有关。请看下图[6]:

在佛经故事展示的外域佛教观念触发下,人们对于树神的生命意识更加深刻地解悟。

树神生命线的存在与泄漏,很可能是一个来自域外的故事母题。印度古代传说《五卷书》写某王子腹中有蛇寄居,流浪在庙中,而某公主遭谗被疏,被赏给这个流浪者。女的外出,王子靠在蚁垤上睡着了,蚁垤中守金之蛇爬出,与王子嘴中爬出的蛇相遇。两蛇互揭短处。蚁垤蛇说:“喂!坏家伙呀!喝下罗质迦去,就能够把你治死,这个药方难道就没有人知道吗?”肚里蛇说:“用热水就能够把你烫死,这个方子难道也没有人知道吗?”公主暗闻,如法炮制。于是丈夫恢复健康,得到了财宝。按,这一“泄密——偷听”叙述母题,似影响到中国故事。“生命线——禁忌”的破除,往往因秘密无意中泄漏而使得精怪招致毁灭[7]。

萧兵先生指出:“民俗学上所谓‘生命线’(The1ihepointof1ife),指特定个人某个秘密的、幻想的,生命、灵魂或mana所寄托的致命部位——它通常粘附着某种巫术,某种仪典以及这种巫术或仪典在语言层次上的再组织,表现为神话、传说或故事。”如所谓“阿喀琉斯之踵”[8]。而在古和阗文本有关《罗摩衍那》故事里,十首魔王(Rovana)“致命点”在右脚大拇趾上,中了激将法他伸出脚趾,被罗摩用箭射中,倒地被缚。季羡林先生指出,梵文本《罗摩衍那》里十首魔王只能被凡人杀死,“毗湿织因此化身为四,下凡降生,成为凡人,最后除魔”。而古和阗文本却创造性发展了它[9]。萧兵先生找出《梁书·诸夷·倭传》大蛇皮坚有孔和《补江总白猿传》例,似将生命线局限在动物身上,似乎忽视了植物的生命线禁忌。

弗雷泽论述灵魂寄存于体外观念:生命或灵魂藏在某个安全秘密处,其与中国树神的生命线有类似点,即生命或灵魂的秘密,切不可让外人尤其敌人知道。一篇鞑靼叙事诗说,英雄高客漳把一半力量储在一只金戒指里给某少女保存,多年后他与人搏斗过程中,一妇人把那只戒指放他嘴里,他顿时力气大增,当即杀死对手[10]。而在《金枝》的十二卷本中,关于“生命线”的故事搜罗更为完备。刘魁立先生高度评价弗雷泽夫人《金叶》辑选的“获得了灵魂寄存物便可随意处置灵魂本主”故事的价值,指出这一类型(AT302)故事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如根据俄罗斯学者巴拉格和诺维柯夫1985年的统计,仅仅在俄罗斯民族内部(尚不包括苏联其他地区和民族)就有56种异文流传。因此,刘魁立先生以此为例,说明《金枝》的价值:“为了理解古代人的行为、习俗乃至他们的各种文化创造,就必须深入考察他们的观念、信仰和整个精神世界。……同时尤须深入考察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部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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