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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斗其文赤子其人(第1页)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汪曾祺

探索思考

沈从文是我国著名作家,他在散文和小说创作领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却中途放弃这些,转而去研究古代服饰……沈从文的经历,令其自带了一层神秘的光环。沈从文到底是个怎样的人?让我们从汪曾祺的这篇文章中窥视一二吧。

阅读批注

沈先生逝世后,傅汉斯、张充和从美国电传来一副挽辞。字是晋人小楷,一看就知道是张充和写的。词想必也是她拟的。只有四句:

不折不从亦慈亦让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这是嵌字格,但是非常贴切,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这位四妹对三姐夫沈二哥真是非常了解。——荒芜同志编了一本《我所认识的沈从文》,写得最好的一篇,我以为也应该是张充和写的《三姐夫沈二哥》。1

1叙述

作者主要使用叙述的表达方式介绍张充和与沈从文的关系,以及对沈从文的了解程度,从而交代了自己引用“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作为标题的原因——确实能够很好地概括沈从文先生的一生。

沈先生的血管里有少数民族的血液。他在填履历表时,“民族”一栏里填土家族或苗族都可以,可以由他自由选择。湘西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大都有一股蛮劲、狠劲,做什么都要做出一个名堂。黄永玉就是这样的人。2沈先生瘦瘦小小(晚年发胖了),但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小时候是一个顽童,爱游泳(他叫“游水”)。进城后好像就不游了。三姐(师母张兆和)很想看他游一次泳,但是没有看到。我当然更没有看到过。他少年当兵,漂泊转徙,很少连续几晚睡在同一张**。吃的东西,最好的不过是切成四方的大块猪肉(煮在豆芽菜汤里)。行军、拉船,锻炼出一副极富耐力的体魄。二十岁冒冒失失地闯到北平来,举目无亲。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就想用手中一支笔打出一个天下。经常为弄不到一点东西“消化消化”而发愁。冬天屋里生不起火,用被子围起来,还是不停地写。3我1946年到上海,因为找不到职业,情绪很坏,他写信把我骂了一顿,说:“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没出息!你手中有一支笔,怕什么!”4他在信里说了一些他刚到北京时的情形。——同时又叫三姐从苏州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安慰我。5他真的用一支笔打出了一个天下了。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2举例

作者举一个取得巨大成就的名人作为例证,令前面的议论顿时就有了说服力。

3事例

作者选择典型事例,表现出沈从文作为湘西少数民族的那股子蛮劲、狠劲,呼应了上文。

4引用

作者引用沈从文先生的原话,既表现了他的愤怒、严厉,也写出了他的蛮劲、狠劲。

5叙述

作者叙述沈从文先生一边写信责备自己,一边写信让妻子安慰自己一事,突出了沈从文的细心,对学生的关爱,令人物形象更饱满。

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6他说自己不是天才(他应该算是个天才),只是耐烦。他对别人的称赞,也常说“要算耐烦”。看见儿子小虎搞机床设计时,说“要算耐烦”。看见孙女小红做作业时,也说“要算耐烦”。他的“耐烦”,意思就是锲而不舍,不怕费劲。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年轻时常常日以继夜地写。他常流鼻血。血液凝聚力差,一流起来不易止住,很怕人。有时夜间写作,竟致晕倒,伏在自己的一摊鼻血里,第二天才被人发现。我就亲眼看到过他的带有鼻血痕迹的手稿。7他后来还常流鼻血,不过不那么厉害了。他自己知道,并不惊慌。很奇怪,他连续感冒几天,一流鼻血,感冒就好了。8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他这篇小说是《国闻周报》上连载的,每期一章。小说共二十一章,21×7=147,我算了算,差不多正是半年。这篇东西是他新婚后写的,那时他住在达子营。巴金住在他那里。他们每天写,巴老在屋里写,沈先生搬个小桌子,在院子里树荫下写。巴老写了一个长篇,沈先生写了《边城》。9他称他的小说为“习作”,并不完全是谦虚。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创作课给学生示范而写的,因此试验了各种方法。为了教学生写对话,有的小说通篇都用对话组成,如《若墨医生》;有的,一句对话也没有。《月下小景》确是为了履行许给张家小五的诺言“写故事给你看”而写的。同时,当然是为了试验一下“讲故事”的方法(这一组“故事”明显地看得出受了《十日谈》和《一千零一夜》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试验一下把六朝译经和口语结合的文体。这种试验,后来形成一种他自己说是“文白夹杂”的独特的沈从文体,在四十年代的文字(如《烛虚》)中尤为成熟。他的亲戚,语言学家周有光曾说“你的语言是古英语”,甚至是拉丁文。沈先生讲创作,不大爱说“结构”,他说是“组织”。我也比较喜欢“组织”这个词。“结构”过于理智,“组织”更带感情,较多作者的主观。他曾把一篇小说一条一条地裁开,用不同方法组织,看看哪一种方式更为合适。10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天头地脚页边,都是修改的字迹,蜘蛛网似的,这里牵出一条,那里牵出一条。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改。11有时改了多次,反而不如原来的,以至三姐后来不许他改了(三姐是沈先生文集的一个极其细心、极其认真的义务责任编辑)。沈先生的作品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从文自传》。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6引用

作者抓住人物极富个性,且能表现人物性格的口头禅来描写,角度新颖小巧,不仅能突出人物形象,还能令文章读起来活泼有趣。

7典型事例

作者选取典型事例,表现出沈从文先生“耐烦”的性格特点。

8旁逸

有意地离开主旨而旁枝逸出,加入有趣的插说或注释。这部分内容对表现主旨并没有作用,但作者选取和沈从文先生爱流鼻血这个特点有关且略显神秘的事,为人物形象增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令人物形象更突出。

9旁逸、对比

这部分内容删去并不影响对沈从文先生苦心雕琢文章的表达,但是作者在此加上这么一段内容,便令文章的可读性更强,而且具有史料的价值——因为所涉及的巴金是文学大家。此外,作者还拿巴金和沈从文进行对比,从而突出了沈从文先生在写作方面苦心雕琢的性格特点。由此可见作者在选材上的苦心孤诣。

10典型事例

选取极富个性化的事例,突出沈从文先生对“组织”的理解,形象生动地表现其在写作方面的观点。

11反复

使用反复的修辞,一再反复使用“改”字,突出了沈从文先生爱改自己文章的特点。而简短的句式,形成短促的韵律,表现出沈从文先生改自己文章时的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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