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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阴谋诡计(第1页)

第46章阴谋诡计

距离早餐时间大概还有一个小时,于是我们便从小屋离开,往树林里走去。因为汤姆说我们总得要烧点柴火才能够在晚上挖洞,而挂灯笼会太亮,可能会替我们惹来麻烦,所以我们必须要找些烂木头来烧,这种木头烧起来的火叫做狐火,在黑暗中只会发出微微的亮光。我们找了一大捆,把它藏在杂草里,然后坐下来休息。汤姆有点意犹未尽地说:

“可恶,这整件事要说简单其实很简单,要说困难嘛又很难。所以要想出一个充满波折的计划实在是很麻烦。这儿也没有守卫——这种情况本来就应该要有守卫的嘛。甚至也没有狗可以让我们下安眠药。而吉姆的脚被一条3米长的链子锁在床脚上,你只要把床向上一抬就可以把链子拉出来了。席拉斯姨父又这么信任大家,把钥匙交给那个呆头呆脑的黑奴,也不找人来监视他。在我们救他之前,吉姆早就可以从气窗脱身了,只是腿上拖了一条3米长的链子逃亡,说来还是不怎么方便。哈克,这大概是我见过的最愚蠢的安排了,所有的困难都还要我们自己来想。唉,没办法,我们还是得就着手边所有的东西尽所能来完成我们的计划。反正只要记得一件事——将他从困难和危险中解救出来,这才显得此次行动很高贵,而这所有的一切都还要从我们自己的脑袋瓜里想出来。现在让我们先来想想灯笼的事吧。当我们仔细分析现有的状况,就得承认用灯笼实在是很冒险。可是我想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拿着火把一样也是可以进行的。现在趁着我还在思考,我们得先找些东西做一把锯子。”

“你要锯子做什么?”

“我们要锯子做什么?我们难道不需要把吉姆的床脚锯断吗?这样他才能够挣脱链子啊。”

“可是你说只要把床脚抬起来,链子就可以挣脱啦。”

“哈克,你看你,还是用那种小孩子的方式处理事情。难道你从来都没有读过书吗——你没读过拜伦川克、卡萨诺瓦、班森鲁·托却里尼,或是像亨利四世他们这些人的英雄事迹吗?有谁听过帮助犯人逃狱还用那种老方法的?不!这些英雄的做法都是把床脚锯断,把它摆在那儿,然后将木屑吞掉,让别人看不出来,然后再将一些土和油脂撒在锯过的床脚上,这样一来就算是最细心的人也看不出来床脚被锯过的痕迹,只会觉得这床脚还是和原先一样的坚固。等到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趁着夜晚把床脚踢开便可以溜走了。然后再挣脱铁链,接着只要用绳梯钩住城墙,顺着划下去,往壕沟一跳——因为你知道那绳梯还短了6米。于是你摔断了腿,可是你的马儿和忠心耿耿的仆人就在那儿等着你,他们会搀扶你上车,然后扬长而去,回到你的故乡兰邱塔克,或是那法贺,或者是其他的地方。哈克,这真是酷极了,真希望这个小屋旁边有个壕沟。如果时间够的话,在逃亡的那一晚我们也来挖一条吧。”

我说:“既然我们要帮助他逃出小屋,那干什么还要挖壕沟呢?”

可是他并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全神贯注,用手托着下巴思考着。没过多久,他叹了口气,摇摇头,然后又叹了叹气,便说:“不,这样不行——再怎么做都不够的。”

“做什么啊?”我问。

“当然是把吉姆的腿锯掉啊。”

“我的天啊!”我说,“根本不用这么做啊。而且你为什么要把他的腿锯断呢?”

“因为书上的英雄都是这么做的啊,他们拿不下铁链,于是只有把手砍掉才能脱身,砍一条腿更好呢。可是我们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次的计划并不是这样的。除此之外,吉姆是个黑奴,他不能了解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尤其这是欧洲人的习惯,所以我们就算了吧。可是还有一件事,他可以用绳梯,我们可以把被单撕破,这样很容易就可以帮他做一个绳梯了,然后再藏在派里面给他,一般都是这么做的。我还吃过更难吃的派呢。”

“汤姆,你这样讲好奇怪。”我说,“吉姆根本用不着绳梯啊。”

“他一定要用。你怎么会这么说呢?你什么都不懂,他一定要有个绳梯,大家都有的。”

“他拿到绳梯之后要怎么办?”

“怎么办?他可以把它藏在床里不是吗?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所以他也一定要这么做。哈克,你似乎做什么事都不照规矩来,无时无刻你都想要创新。如果他不用绳梯的话,那他逃走之后,在**不是会留下线索吗?你难道不觉得他们会四处巡查线索吗?他们当然会啊,而你要把线索留下来给他们吗?猪头才会这么做!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事。”

“好。”我说,“如果规矩是这样,那他就应该这么做。好吧,就做条绳梯给他吧,因为我可不想打破什么惯例。可是还有一件事,汤姆·索亚——如果我们要把床单撕破,替吉姆做条绳梯的话,莎莉姨妈一定会知道我们在搞什么花样。照我的看法,用山胡桃和树皮做条绳梯最简单也最不浪费,放在派里也最合适,还可以把它藏在干草堆里,就像一般的草梯一样,而且对于吉姆来说,他根本没有这种经验,所以他也不管到底是什么样的——”

“噢,去你的,哈克,如果我像你一样无知的话,我一定会闭嘴,我一定会这么做的。有谁听说过哪个国家的犯人是用胡桃树皮编的绳梯逃跑的?这真是可笑极了。”

“那好吧,汤姆,就用你的方法吧,可是如果你接受我的忠告的话,让我去借一些布来。”

他同意了,而这个忠告给了他另外一个点子。他说:

“顺便也借一件上衣。”

“我们要上衣做什么呢,汤姆?”

“可以让吉姆在上面写日记。”

“你脑筋有问题吗?——吉姆根本不会写字。”

“就算他不会写,他难道不能在衣服上做记号吗?我们只要拿个白蜡汤匙,或是用一块圈住木桶的铁皮给他当笔不就成了吗?”

“唉,汤姆,我们从鹅上拔一根羽毛就可以了嘛,而且这也比较省事。”

“你这白痴,犯人在地窖里哪有鹅群四处乱跑让他们拔毛当笔用呢?他们通常都拿像旧烛台之类又硬又难弄的东西,而且这要花他们好几个礼拜,甚至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做成,因为他们必须把它磨到能用为止,就算他们有鹅毛笔他们也不会用,这太不合规矩了。”

“好吧,那我们要用什么让他当墨水呢?”

“很多人用铁锈和泪水,可是这是普通人和女人才这么做的,真正的英雄是用他们的鲜血,吉姆也可以这么做。当他想要传递些神秘的讯息,让大家知道他被关在哪儿的时候,他就可以用叉子把它刻在锡盘底部,然后再从窗户丢出来。铁面人总是这么做的,这个方法也不错。”

“吉姆可没有锡盘,他们是用铁锅喂他的。”

“这不成问题,我们可以弄一个给他。”

“可是没有人读得懂他在写什么啊。”

“哈克,这没关系,他只要在盘子上写点东西丢出去就好了,不一定要读得懂。因为大多数的时候,犯人写在锡盘或其他东西上的字多半是读不懂的。”

“那干吗这样浪费盘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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