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蛇皮又惹祸(1)
我们睡了几乎一整天,到了晚上才出发,尾随着一艘超长的木筏继续向下游漂去。这艘木筏每边都有4只脚,我们猜想它上面应该可以载30个人。木筏上散布着5个帐篷,中间有一处生营火的地方,头尾各有一只耸立的旗竿。木筏看起来极有特色,像是在跟众人宣告什么样的船主才配拥有它。
我们往下漂到了河流的一个大弯道处,天上布满了云,而天气也越来越热了。这条河非常宽,两岸长满了茂密的树木,没有半点儿缝隙露出光线来。我们谈着凯洛城,想着就算我们到了那儿也认不出它来,因为我听说那里房子不多,而且如果他们没有点着灯的话,我们怎么知道船已经经过它了呢?吉姆说如果那个地方是在两条河流的汇流处,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知道了,但是我说也许我们会以为我们正经过岛的尾端,而事实仍旧是在同一条河流里而漂浮着。我和吉姆为这件事感到非常困惑。唉,问题就在于,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呢?我说,当我们看到第一盏灯亮的时候,我们就划上岸,告诉岸上的人说我爸爸在后头乘着一艘平底舱过来,想打听到凯洛城到底还有多远。吉姆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主意,于是我们就边抽烟,边等待着。
但是大家都知道,当年轻人想要找出问题的答案时,通常都不会有很大的耐心来等待。我们聊着天,后来吉姆说天已经变得很黑了,现在游到那艘大木筏那儿上去偷听应该没有很大的危险——他们应该会谈论一些凯洛城的事,因为他们可能会想要在那儿上岸找点乐子,或者无论如何他们会派人到岸上买一些酒、肉或其他的东西。对一个黑人来说,吉姆的头脑算是不错的:当你想要做些什么事情的时候,他的脑中通常早已有了计划。
我站起来把衣服脱掉,扑通一声跳入河里,向木筏的灯火处游去。渐渐地,当我游近它的时候,我把动作放慢,并且尽量小心谨慎。一切都安全无事,没有人站在船桨的旁边。于是我跟着木筏向前漂流,直到靠近中央的营火,然后我爬上木筏,慢慢地接近,躲进营火旁的木柴堆里。营火旁有13个人——他们是船上的守卫,举止粗野,彼此不停地传着酒喝。其中一个人在唱歌——你也可以说他是在鬼嚎,因为唱得实在不怎么动听。他唱歌的方式像是从鼻子里面哼出来一般,每一段歌词的尾音都拖得很长,当他唱完之后,其他人都发出类似胜利的欢呼声,然后换下一个人唱。这首歌是这样唱的:
镇上有一个女人,她就住在我们镇上
我真的非常爱她呀,可是别的男人想要娶她
对我唱,哩罗,哩罗,哩罗
哩罗,哩罗,哩罗……
我真的非常爱她呀,可是别的男人想要娶她
就这样子唱了大概有14段,实在是很没水准。当他还要继续唱下去的时候,有人说再唱下去就会出人命啦,另外一个人也说:“天啊,饶了我们吧!”还有一个人干脆叫他一边凉快去。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嘲笑他,最后他被惹毛了,开始跳着脚对大家咒骂,说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他们本来都快放过他了,不料一个最强壮的人突然跳出来说:“兄弟们,坐下吧,把他交给我,他是我的。”
他跳了三下,在空中把鞋跟并拢发出声响。他把一件缀满了饰物的鹿皮衣丢到一边,然后说:“我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说着把他那顶绑满了丝带的帽子往地上一丢,说道:“今天在这里,我要把你解决掉。”
然后他再次跳了起来,同样地在空中把鞋跟并拢敲响,大声地叫着:“呜呼!我是从阿钢索来的杀人魔——你看我!我就是他们所说的死神!我是飓风的血亲,被地震所诅咒,是霍乱的近亲,嗯,和梅毒也有点关系。看看我,当我精神好的时候,我拿19只鳄鱼和一桶威士忌当早餐,当我不舒服的时候,我就吃蝎、响尾蛇和死尸!我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让古老的硬石碎裂,我一说话,连闪电都要噤声。呜呼!大家向后站一点,留点空间让我发挥吧!我天生就爱喝血,死人的呻吟对我来说就像美妙的音乐。兄弟们,把你们的目光集中在我身上吧!——大家小心了,因为我要开始大展神威啦!”
他在自吹自擂的时候,不断地摇着头,眼露凶光,来回不停地跳动,不时站直身子,用拳头捶胸,然后说:“兄弟们,看着我吧,看着我!”说完他就跳了起来,又用脚跟在空中并拢敲响,然后大喊一声:“呜呼!我是全天下最神勇的人!”
先前引起**的那个人压低了帽沿,盖住右眼,身体向前弯曲,紧握拳头,在胸前来回比画了三圈,大声呼着气,开始积蓄力量。忽然他站直身体跳了起来,同样用脚跟在空中并拢敲响着(这使得围观的人鼓噪不已),对着众人叫道:
“呜呼!大家把头低下去吧,因为死神已经快要来啦!把我紧紧抓住,因为我的力量大到快要让我飞上天啦!呜呼!我可是灾难之子,千万别来惹我!各位兄弟,可别想要用肉眼来看我!当我心情好的时候可是会以经纬线为网,在太平洋捞鲸鱼咧!当我头皮发痒,就用闪电抓挠,当我想睡觉,就用雷声催眠!冷的时候在墨西哥湾洗澡,渴的时候抓把云止渴,饿的时候,走过之处无不饥荒遍野!呜呼!把头低下来向我敬礼吧!我可以以手遮日,将大地变成漆黑一片,还可以任意操弄月亮的圆缺,加速四季的转换!我一抖身,群山都会随着颤动!别想用肉眼看我!我是十足的铁石心肠,屠杀散居的部落是我休闲时的游戏,毁家灭国是我终生的职责!广阔无际的美洲沙漠是我私人的领地,底下埋满了我屠杀的尸骸!”他跳了起来,再一次用脚跟在空中并拢敲响着(群众又欢呼了起来),落到地面之后大喊着:“呜呼!怀着敬畏之心把头低下来吧!因为灾难之子就在你的眼前!”
然后另一人——大伙叫他鲍伯的那个——向前站了出来,继续吹嘘着自己有多么的英勇。灾难之子插嘴说,他才是最使人敬畏的那一个。然后他们怒目相视,对着对方拳打脚踢,口中发着像印第安人一般的呼喊声。起先,他们互喊着彼此的姓名,然后用粗俗的言语辱骂对方,接着就动起手来,把帽子都掀了,灾难之子甚至把鲍伯的缎带帽踢出去足有2米远。鲍伯走过去,把帽子捡起来,说他并不介意,但是要大家走着瞧,他可是那种有仇必报的人,叫那小子给他小心点,到时会要他血债血还的!灾难之子说他可等不及了,现在他就要好好地警告鲍伯,要他走路留神,到时会要他流尽全身的每一滴血,现在只是看在他家人的份上才暂时放他一马。
他们双方互相对峙,一边环场游走一边摇着头,叫嚷着要如何修理对方,但都迟迟不肯动手。这时,一个留着黑胡子的人跳入场中说:
“过来啊!你们这两个没胆的懦夫!看我怎么揍你们!”
说着就朝他们开打了。那人抓住他俩,甩到一边,把他们踢得四处乱跑,满地找牙。没到两分钟他俩便求起饶来——其他人则拍着手,对着他们笑着大喊:“冲啊!杀人魔!”“嗨!揍他啊,灾难之子!”“太棒了,小大卫!”就这么喧闹了好一阵子,鲍伯和灾难之子被打得鼻青脸肿。小大卫要他们向大家承认自己是下三滥的懦夫,根本不配和狗进食,也不配和黑鬼喝酒。后来鲍伯和灾难之子一本正经地握手言和,声称他们一向敬重对方,同时同意让一切恩怨就此一笔勾销。说完之后,他们用河水洗了把脸。突然传来一声大喝,说是要过渡口了。于是一部分人赶去划桨,其他的人则到后头去掌尾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