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急促的车铃声贯穿街道,丝毫没有隱瞒骑者的焦急。
本来慢慢走路的人们颇为不满,但看到是一个娟秀的女子,便也生生忍住了。
女子满头大汗,想来是有急事吧?
上海的十月,和夏天没有任何分別。哪怕刚刚清晨,热量已经令人窒息。
女子却不顾形象,衝到报亭前直接跳了下来。
“最新一起的上海文艺有伐啦?”
摊主顺手拿起一本,递给了她。
“早晨刚到的。”
女子欣喜不已,付了钱后,推著车子走到一旁的树荫下,立刻翻阅了起来。
翻书的同时,她是不服气的。
贝念书那个傢伙,將他表弟吹嘘的多么多么厉害,她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好?
同时又有些懊恼。
明明早就打定主意写写文章的,结果整日价稀里糊涂地忙碌,以至於蹉跎至今,却被远在北方那个素未谋面的亲戚抢了先。
杂誌打开,她的错愕就浮现在了脸上。
居然是头版!
一般这种位置,不都应该是那些名声赫赫的作家才能占据吗?
究竟多么好的文章,让一个新人力压群雄啊?
然而看正文之前,发现评论员文章居然是巴老亲自写的,女子就心生颓然。
她虽然是傲气的,但也很清楚,换成是她,绝对不可能劳动巴老亲笔。
看来,果然如贝念书所说,这篇文章肯定很了不起。
真是想不到,家族里面居然还有比自己更具才华的人。
胡思乱想当中,女子很快沉浸在了文字当中。
身处上海繁华的街头,思绪却被带到了冰天雪地的荒野之中。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身边才是人声鼎沸,她却从文字之间感受到了那远在天边的林场仿佛才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力。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看完的。
当看完最后一个標点符號,留下来的只有无尽的颓丧。
她十分清楚,这样的文字、这样的思想,她写不出来。
这辈子也写不出来。
她生在沪上,长在沪上和香江,从小到大都过著衣食无忧的生活,骨子里满是浓郁的小资情调。
她閒暇了也写过文章的,从前洋洋自得,只觉得文字优美。但是现在有了对比,才赫然发现,她的文字虽然不算是无病呻吟吧,但也缺少了血火淬炼的精神境界。
“写的真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