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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第2页)

然而,要么跟着奥古斯塔斯追,要么落在后边,因为奥古斯塔斯已经飞马朝野牛群追了过去,它们刚跑出两公里远。他很快就把它们轰得重新跑起来,然后他就在它们一边骑马跑着,和牛群离得很近。豌豆眼毫无防备,因而落后了许多。他一直等着听奥古斯塔斯那支大口径枪的轰鸣,但是没有听见。跑了三公里多之后,奥古斯塔斯在一块小高地上静静地坐了下来。野牛还在跑,离他们约四五公里远。

“打着了吗?”豌豆眼问。

“没有,我不是打猎。”奥古斯塔斯说。

“你就是想把它们赶跑,还是为什么?”豌豆眼问道。与往常一样,奥古斯塔斯的行为完全让人摸不透。

“豌豆眼,你还不理解这次外出的意图。”奥古斯塔斯说,“我只是想再追一次野牛,我不会再有多少机会,别人也不会有了,因为很快就没有野牛可追了。这也是一项了不起的户外运动。”

“那些公牛会挑了你。”豌豆眼提醒他,“还记得老巴娄吗?一头公牛挑了他的马,马摔倒了,压在他身上,把他的胯骨压碎了。”

“巴娄的思维太慢,”奥古斯塔斯说,“他就那么冲着它们骑马跑过去,那还不得叫牛挑啦?”

“胯骨压碎以后,他走路也慢了。”豌豆眼说,“不知道巴娄现在怎么样。”

“他搬到塞金去了,或者在那一带的什么地方,”奥古斯塔斯说,“跟一个胖寡妇结婚,生了一群孩子。你应该像他一样,可你现在到了蒙大拿。”

“啊,不让我当光棍儿,我还不干呢。”豌豆眼说。

“你知道这一点并不等于你会享受这一点,”奥古斯塔斯说,“我记得在孤鸽镇你就有个好机会能找个寡妇。”

又提寡妇的事,豌豆眼感到很遗憾。他差不多已经忘记寡妇科尔和他帮她从晒衣绳上收衣服那天的情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彻底忘掉——他肯定已经遗忘了很多重要得多的事情,然而这件事依然记得,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在脑海中浮现。假如他和一个寡妇结了婚,他的脑子里就会被这类事情充斥,那他就连思考问题的时间都没有了,甚至不会再有时间磨刀。

“你见过山地人吗?”奥古斯塔斯说,“他们常到这里来捉水獭。”

“啊,我遇见过老基特,”豌豆眼说,“你应该记得,你在那儿。”

“对,记得,”奥古斯塔斯说,“我向来瞧不起基特·卡森。”

“为什么?基特·卡森怎么了?”豌豆眼问道,“他们说他什么都能跟踪。”

“基特虚荣心强,”奥古斯塔斯说,“我容忍不了男人的虚荣,女人的还可以。我年轻的时候要是到这北边来,也会变成个山地人,可是我上了河船去干活儿。在那个时代河船上的妓女穿的衣服还包不住鞍头呢。”

再往北走,他们遇到了更多的野牛,大部分是二三十头一群的。过了黄石河向北走的第三天,他们打死了一头瘸了的小野牛,把牛肝吃了。次日一早他们动身的时候,许多秃鹫和两三只草原狼在四周转悠,等待他们离开牛的尸体。

这天上午天气晴朗,只有一两个小时很凉,很快便阳光灿烂、温暖异常。大地向北延伸,像他们走过的几千公里一样。极目远眺,一片棕黄,野草随风摇曳。

“天哪,考尔到底想要多少土地?”豌豆眼问道,“瞧这一大片,无论对谁来说都够了。”

“你算说对了,很多人见到这么一大片土地就不再往前走,”奥古斯塔斯说,“考尔也会那么做的。可咱们还是再走一两天吧,还没有见米尔克河呢。”

“那条河里流的是牛奶吗?”豌豆眼问。

“我说豌豆眼,你也好好想想,”奥古斯塔斯说,“北方连奶牛都没有,怎么会有牛奶在河里流呢?”

“那他们为什么叫它米尔克?米尔克就是牛奶。”

“傻瓜就是傻瓜,”奥古斯塔斯说,“听了你说话,我马上也变成了个大傻瓜。”

“啊,杰斯帕要是不停地为过河担心,他的精神早晚会垮的,”豌豆眼说,“我想咱们其余的人还能保持头脑清醒。”

听他说帽子溪牧牛公司的人头脑清醒,奥古斯塔斯笑得前仰后合。“不错,他们可以把清醒的头脑保存在顶针里,”他说,“可是有谁身上带着顶针呢?”

西边有一片小高地,奥古斯塔斯骑马跑上去,想看看那个方向的土地怎么样。豌豆眼还是像刚才那样向北一路小跑,没有注意。奥古斯塔斯时常跑开去看风景——他是这么说的——但豌豆眼感到没有必要每次都跟他去。

这时候,豌豆眼听到了马跑的声音,便四处张望,寻找奥古斯塔斯,他还以为奥古斯塔斯又赶跑了一小群野牛呢。然而,眼前的景象立即使他僵在那里——奥古斯塔斯正从那个小高地的坡上飞快地骑过来,身后有二十个印第安人骑马穷追不舍。他肯定是骑马闯到印第安人中去了。印第安人又开枪又射箭,一颗子弹飞到了豌豆眼前边的草丛里,他端起步枪朝印第安人开了一枪才拨马往回逃。差不多一小时前,奥古斯塔斯和他过了一条相当宽的河,河边有树,岸上长着草和灌木。他以为奥古斯塔斯要向那里跑去,因为在这片开阔的草原上,那里是唯一可以找到掩护的地方。就在他开始逃跑的时候,五六个印第安人向他追了来。他转了个弯,去和奥古斯塔斯会合。奥古斯塔斯腿上已经中了两箭,他用步枪筒抽打着马,马便全速跑起来。

幸而印第安人的坐骑不好,不能与帽子溪牧牛公司的马相比,不久他们与追赶他们的人之间的距离加大了。豌豆眼以为他们已经跑出了弓箭的射程,而且也超过了枪弹的射程,然而还没等他想好,一颗子弹正中他肩胛骨上方。这时他们离那条河只有五六公里了。只要他们能赶到那里,就有时间料理伤口。

奥古斯塔斯边跑边拔腿上的箭,结果没成功。

他们看见三公里外那条弯弯的河流,便改变方向朝那条河最近的拐弯处跑去。印第安人已经落后一公里,但他们仍咬住不放。来到河边,奥古斯塔斯仍沿河岸飞驰,直至找到一块草和灌木丛最密的地方,然后跳下来抓过鞍袋。

“尽量把所有的子弹都拿上,”他说,“免不了要来一场射击比赛了。你去找个最安全的地方,把马拴好,不然他们会把它们打死。在这么个地方靠两条腿走路可就把人走死了。”

他连蹦带跳地朝岸边走去,希望有时间将腿上的两支箭拔下来。但是,如果是毒箭,那么就太晚了,同时,他的枪打得不准也就无所谓了,因为印第安人迟早会追上他们。

豌豆眼把两匹汗淋淋的马牵到灌木丛最密的地方。这时,他听到了那支大口径枪的吼声。树丛虽密,但很低,他估计那两匹马难以幸免。他把马鞍和行李从马背上拉下来,藏在河岸下面。这时,奥古斯塔斯的枪停了一会儿。

“把我的马鞍拿过来,”他说,“我教你一手。”

这时他又开始了射击。他显然把印第安人击退了,否则他们早就到了河边。豌豆眼按照吩咐取来马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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