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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鸽卷一(第2页)

“养母马是他干的唯一一件蠢事。”奥古斯塔斯说,“他干什么啦?怎么会让马给咬着呢?我还以为你们正在挖那口新井呢。”

“碰上石头了。”豌豆眼说,“下面地方太小,只能一个人使镐头,所以纽特挖的时候我给马钉掌。队长骑了会儿马,我猜他是想让它出出汗。他转过身背朝马时,它就咬掉了他一块肉。”

现在提到的这匹马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母夜叉。它是考尔在墨西哥从一些西班牙人手中买过来的。他们说,为了得到它,还杀死了一个科曼切人呢。奥古斯塔斯对这一说法很怀疑:一个科曼切人不会单独在墨西哥的那个地区转悠;而若是两个科曼切人在一起的话,那些西班牙人就不可能活着干买卖马匹的生意。母马的皮毛呈带花斑的灰色,从额头向下为白色。说它是匹印第安马,个子太高;说它是英国纯种马,又过于矮小。它的习性表明它曾在印第安人那里待过,但究竟是哪个印第安部落,待过多久,则是个谜。它是匹骏马,凡是见到它的人没有不想买的。然而考尔连别人给的价都不屑一听,豌豆眼和纽特却迫不及待地希望把它卖掉。他俩整天在它身边干活儿,自然难逃噩运。有一次,它把纽特一脚踢进铁匠铺,差点儿栽进熔炉里。豌豆眼则把它看得与科曼切人一样可怖。这些足以证明它是一匹什么样的马。

“什么活儿把纽特拖住了?”奥古斯塔斯问道。

“他也许在井底睡着了。”豌豆眼说。

正说着,奥古斯塔斯看见那孩子从牧场走了回来,累得几乎迈不动步。待纽特慢慢挪到大篷车跟前时,豌豆眼已经半醉了。

“我的上帝,纽特,你可算在立秋以前回来了。”奥古斯塔斯说,“不然的话,整个夏天我们都该想念你了。”

“我用石头打那匹马来着。”纽特微微咧嘴,笑了笑,“它咬掉了队长一块肉,你看到了吗?”

纽特抬起一只脚,认真地把粘在靴底的井底泥巴刮掉,豌豆眼则继续往嗓子眼儿里灌酒。

奥古斯塔斯一向很赞赏纽特用一条腿站着,同时擦拭另一条腿上的靴子的本领。“你瞧,豌豆眼,”他说,“我敢打赌你做不到。”

纽特只用一条腿站着清理皮靴,豌豆眼见的次数太多了,他弄不明白奥古斯塔斯说他做不到究竟是什么意思。几口酒落肚,他的思维有时就像糨糊一团,转不过弯来。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黄昏时分,挖了一天井,或者钉了一天马蹄,累得筋疲力尽。每逢这种情况,豌豆眼会加倍庆幸自己是和队长一道干活儿,而不是和奥古斯塔斯在一起。考尔听别人说话越少,情绪就越好;奥古斯塔斯则恰恰相反,可以一口气叨叨出五六个不同的问题和看法,把它们搅和在一起,像是尚未打烙印的牛群,不容你从容不迫、仔仔细细地就一个问题思考一下——这正是豌豆眼思考问题的唯一方法。每逢这时,他就假装这些话是对着他那只聋了的左耳说的。自和印第安基切人打仗之日起,他的左耳再也没好起来。他们把那一仗叫作石头房子战役。那纯粹是一场混战,印第安人异常狡猾,放火烧了草原,浓烟弥漫,两米外就一片混沌。他们在烟雾中接二连三与印第安人遭遇,不得不瞄准了进行点射。紧挨着豌豆眼的一名保安队员发现一个印第安人,打了一枪,枪离豌豆眼的耳朵太近了。

正是那天,印第安人抢走了他们的马,这把考尔队长给气疯了,豌豆眼还从未见过他如此狂怒的样子。这意味着他们将被迫沿布拉索斯河步行近三百公里,还得时刻担心会被科曼切人发现他们在徒步行走。直到他们几乎走完了全部路程,豌豆眼才发现自己成了半个聋子。

很幸运,正在他为弄清楚自己到底做不到什么事情而伤脑筋时,老博利瓦敲响了吃饭钟,讨论也就到此为止。那口钟的钟舌已经丢了,博利瓦找来一根被人折断了的铁橇杠,狠命地用它敲钟。这时即使钟舌还在里边,恐怕也没人能听见它发出的声音。

夕阳完全沉了下去。河边万籁俱寂,连远处牧场上马尾巴发出的瑟瑟声都清晰可辨——博利瓦不敲钟的话。博利瓦明明知道人们就站在大篷车四周,听见钟声并不难,他还是没完没了地敲了有五分钟。钟声吞没了黄昏的宁静,奥古斯塔斯对此十分恼火。好几次他都想过去给那老家伙一枪,教训教训他。

“我敢说,他是想把土匪招来。”钟声停了,奥古斯塔斯说道。

“如果土匪真的来了,队长也许就会答应让我也带上枪。”纽特迫切地说。虽说他已经十七岁了,但好像永远到不了带枪的年龄似的。

“你带上枪,别人就会把你当成枪手,朝你开枪。”奥古斯塔斯看出了这孩子的愿望,对他说,“这可就划不来了。如果老博利瓦真的把土匪招来了,我就把我的那把枪借给你。”

“那老家伙连饭都做不好,”豌豆眼接过话茬儿,“他上哪儿招土匪去?”

“怎么,你不记得那帮滑头了?”奥古斯塔斯说,“我们过去常买他们的马。就为这个,考尔才雇他来做饭的。认识几个偷马贼没坏处,只要他们是墨西哥人就行。我想博利瓦是在耗时间,等到他完全取得了我们的信任,那帮人就会在哪天夜里偷偷摸过来,把我们全宰了。”

他并不认为真的会发生此类事情。他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刺激刺激纽特那个孩子,豌豆眼也在内,虽说豌豆眼对刺激根本没有反应。他对可怖的事情反应迟钝,顶多知道科曼切人可怕,但这不需要多少见识,他对墨西哥土匪则无动于衷。

纽特的想象力要丰富得多。他转过身去看了看河对岸,夜晚即将在那里降临。每隔一段时间,队长就和奥古斯塔斯、豌豆眼及狄兹在天黑时背好枪,骑上马,钻进茫茫的黑夜,进入墨西哥境内,天快亮时赶着三四十匹马或者百十来头瘦牛返回。边境地带的畜牧业都是这么干的——墨西哥牧场主偷袭北方,得克萨斯人则偷袭南方。有些瘦牛一生都在格兰德河两岸被赶来赶去。纽特最大的愿望就是快快长大,好跟他们一起参加偷袭活动。多少个夜晚,他躺在狭窄、燥热的双层**铺,一边听着老博利瓦在下铺打鼾、说梦话,一边透过窗子向墨西哥的方向望去,想象着刺激的行动正在那里进行。他偶然还能听到从河上游或下游传来的一两声枪响,这使他的想象更加停不下来。

“你长大了就可以去。”队长说。这是他唯一的回答。没什么可争辩的,他是被雇来当帮工的,与队长争辩是古斯先生的特权。

他们刚刚进屋,奥古斯塔斯就开始行使他的特权了。队长脱下衬衫,让博利瓦给他往母马咬的伤口处敷药。被咬的部位刚好在皮带以上的地方,流了不少血。博利瓦正要往伤口敷他常用的润滑黄油和松节油混合油膏,奥古斯塔斯让他停一下,要亲眼看看考尔的伤势。

“老天,伍德罗,”奥古斯塔斯说,“你整天在马群里干活儿,按理说该知道干什么都比背对一匹印第安基奥瓦人的母马强呀。”

考尔正在想别的事,没有立刻回答。他在想,今晚是镰刀月夜——他们管镰刀月叫“偷马贼的月亮”。满月时,月光照在苍茫的草原上,墨西哥人便可以借光瞄准。和他共事多年的几个骑手就为在一个满月之夜过河而死的死,埋的埋。没有月光也同样糟糕——一团漆黑,看不见牲口群,即便看见了也无法赶走它们。镰刀月夜最适合到边境南边走一趟。北边丛林地区已聚集大批来购买牛群、征雇牛仔的牛贩子,用不了一星期,他们就会到孤鸽镇来买牛。该去弄些牛了。

“谁说它是基奥瓦马?”他瞧着奥古斯塔斯,说道。

“我推断出来的。”奥古斯塔斯说,“你如果能搁下活儿好好思考一下,也能推断出来。”

“我能边干边想,”考尔说,“我认识的人里就你不一样,不在阴凉里就不会思考。”

奥古斯塔斯只装作没听见他的话。“那匹母马是基奥瓦人在偷女人的路上丢的。”他说,“那些科曼切人对墨西哥姑娘不感兴趣,白种女人更容易偷,再说吃得也少。基奥瓦人可不一样,他们喜欢墨西哥姑娘。”

“我们可以吃饭了吗?还是要等你们吵完了再吃?”豌豆眼问道。

“等他们吵完,我们就该饿死了。”博利瓦说着,砰的一声把满满一锅腌猪肉和豆子放到粗糙的餐桌上。奥古斯塔斯又是头一个将自己的盘子盛满,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真弄不明白你是从哪儿弄来的这些墨西哥‘草莓’?”他指的是豆子。博利瓦一年里有三百六十五天都能弄到这些豆子,还拌上那么多红辣椒,吃一勺豆子能把人辣得跟吃一勺红蚂蚁一样。纽特越来越明白,帽子溪牧牛公司有两件事是一成不变的——一件是考尔队长安排的活计总是超过他和豌豆眼还有狄兹能完成的量,另一件则是顿顿饭吃豆子。他们的牧场里只有老博利瓦不经常放屁——他自己碰都不碰那些豆子,靠酸发面饼和菊苣咖啡过日子,或者喝几杯飘着几颗咖啡粒的红糖水。糖是要花钱的,队长很不愿意把钱花在这上面,可又没法儿让博利瓦改变习惯。奥古斯塔斯说这老家伙的粪便都含有大量糖。

考尔穿好衬衫,来到餐桌旁时,奥古斯塔斯已经开始吃第二盘了。豌豆眼和纽特贪婪地盯着锅,希望自己也能吃到第二盘。但出于礼貌,有人还没吃饭时,他们就不好意思动手。奥古斯塔斯的胃口近乎天灾。三十年来,考尔一直对奥古斯塔斯的食量之大感到震惊,现在依然如此。除了非干活儿不可的时候,奥古斯塔斯从来是什么都不干,但他每天晚上坐下来吃得比三个整天干活儿的人还多。

放牧的时候,每当有点儿空闲,牛仔们便坐在一起,聊奥古斯塔斯吃饭的故事。他不光吃得多,而且吃得特别快。哪位厨子要想让奥古斯塔斯连续吃上十几分钟,他的手边必须备好半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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