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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第100章

奥古斯塔斯将自己拥有的一半牛群给了那个女人,考尔对此抱怨不已。那个女人在内布拉斯加,没有在他们这里帮忙干活儿。当然,如果她在这里,也只能给他们增添诸多麻烦,这并不能减轻奥古斯塔斯的决定给他带来的烦恼。他完全可以给她钱嘛,他有钱。而这么一来,每当考尔卖给军队一批牛,就不得不把一半的钱给那个女人留出来,而他对那个女人从来就没有满意过。况且,据他对所有这类女人的了解,她或许早已将奥古斯塔斯忘却而与别人结了婚,或许已经重操旧业。

不管怎么说,考尔已经将钱对半分好,无论这样做多么令人恼火,因为这是奥古斯塔斯的意思,他就要照办。然而,他还是计划在把尸体往回运的时候,到她那里看看能否将她特有的那一份买过来。他不喜欢与一个女人搭伙,更不必说是个妓女。虽然他认为她可能已经改过自新。

他在帐篷里住了整整一冬,每天让牛仔们干活儿,对工作的结果却不闻不问。有时候他外出狩猎,骑上母夜叉一直朝大平原驰去。他常常捕到猎物,但他对狩猎并没有兴趣,去狩猎是因为与牛仔们在一起时他觉得很不舒服。印第安人没有来骚扰过,牛仔们自己干活儿也干得很好。盘子走后,稀汤琼斯坐上了牛仔中的第一把交椅,而且进步很快。其他人也干得不错,虽然时有怒气和不断的小争执。休·奥尔德与波·坎波结为好友,经常一同外出一两天,由老休带后者到几个仍有水獭的水塘去,或者去他熟悉的有趣的地方。大嘴唇渴望音乐,不仅吹口琴,还花了几乎整个冬天把一个盛鞋的木盒子改制成一把小提琴。那玩意儿虽说能发出尖锐的声音,但是没有一个牛仔愿意承认那种声音是音乐。

圣诞节期间,大家想吃点儿猪肉,便杀了奥古斯塔斯的那两头猪解馋。最叫人意料不到的是杰斯帕·范特学会了掌厨。起初他做饭纯粹是为了解闷儿,但在波·坎波的点拨下,他进步得很快,波·坎波与老休外出时,大家就不至于断炊了。

早春时节,气候仍旧令人难以捉摸。一天晚上,他们丢了十五匹马。在这么个地方,这么个时间,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偷马贼,后来虽然把丢失的马找了回来,但纯属运气好。在此之前,考尔已经采取了防范措施。他与老休去了两个最近的印第安人部落,会见了他们的酋长,并进行了些外交活动,以避免类似导致奥古斯塔斯之死的意外遭遇。几次访问使他心情忧伤,因为那些印第安人并不好战,似乎奥古斯塔斯偏巧在错误的时间以错误的方式撞上了错误的一伙人。这可真是令人沮丧的一大讽刺,因为过去奥古斯塔斯一向主张与印第安人进行外交式的交涉。那些年月里,在许多考尔认为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他都与他们协商过。奥古斯塔斯曾与许多印第安首领交谈,若依着考尔,早把他们打死了。就是这么个奥古斯塔斯,却被杀死在一个大部分印第安人都热心于交谈的地方,他们尤其热心于和一个拥有取之不尽的牛肉的人交谈。

在访问过程中,考尔发现,总的来说,印第安人的马匹比他的好些,他甚至与黑脚人谈妥了一笔交易——五十头牛换十匹马。这一谈判花费了老休两天工夫,把喉咙都说哑了。

所以,当斯佩特尔家的孩子报告马丢了的时候,考尔感到十分震惊。这个偷马贼从何处而来,又向何处而去?

然而事实毕竟是事实——马不见了。考尔带上豌豆眼、纽特、织针纳尔逊和老休去追踪。他们很快便排除了印第安人作案的可能性,因为这些贼走得太慢,而且就在离总部五十公里处扎了营,印第安人绝不会愚蠢到这个地步。他们很快便弄明白了所追的只有两个人。他们第二天进入加拿大,第三天便将贼抓获,在两个人吃早饭的时候给他们来了个措手不及。两人中一个是颤颤巍巍的老者,长着肮脏的灰胡子,还有一个是和纽特年龄相仿的年轻人,身材魁梧。老人有一支单发野牛猎枪,小伙子有支装填式手枪。考尔举着枪来到营地时,年轻人正在煮野味,老人则靠在他的马鞍上读《圣经》,嘴里念念有词。那个孩子虽然壮得像头公牛,可是一见五个持枪人,吓得直哆嗦。

“我对你说过,爸。”他说,“咱们现在叫人家抓住了吧。”

老人的马鞍旁边有一个酒罐,他显然醉了,不清楚身边发生了什么事。

“喂,我是上帝的牧师,”他说,“别用他妈的枪对着我,我们正吃早饭呢。这是我的儿子,汤姆。”

考尔只用一秒钟便缴了他们的枪。那十五匹马正在离营地约一百米的地方吃草。

“我们不知道是你们的马,”那孩子说,他害怕得抖如筛糠,“我们还以为是印第安人的呢。”

“它们都烙了印,”考尔说,“你们可以看嘛,除非你们瞎了。”

“既不是瞎子,也不是罪人。”老人说着,站了起来,醉得东倒西歪。

“那好,你们是偷马贼,在我看来就是有罪。”考尔说,“你们从哪儿来?”

“从上帝那儿,伙计。”老人说。

“究竟从哪儿来,快说。”考尔厌烦地说。他不明白是什么迷住了一个牧师和一个孩子来偷他的马,而且每匹马都有清楚的烙印。他发现这是一桩既愚蠢又毫不值得的罪行,因为他们正把马往北赶,而北边一无城市,二无牧场。很显然,这两个人是穷人,这个老人还精神失常。考尔从他手下人的表情看出来,他们对吊死这样的两个人感到于心不忍,他自己也不是很积极,但他们是偷马贼,他无可选择。他厌恶自己要做的事,而这一情绪导致了一个错误——他没有立即将那老人捆起来,因为他醉得连站都难以站稳。事实上他并不弱,只见他抄起一把短斧,照着织针就抡,若不是织针及时向后躲闪,肯定难逃噩运。即使是这样,斧子还是在他的胳膊上砍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那老人又抡起斧子砍的时候,考尔向他开了一枪。那个小伙子撒腿就朝开阔的草原跑去。捉住他当然不费吹灰之力,他们把他绑住带回来时,老人已经断了气。那孩子见状,便坐在薄薄的雪地里哭泣起来。

“妈和姐姐死以前,他还没事,”他说,“我们本来跟着篷车队,后来他就疯了,硬要我们自己走。我并不想那样干。”

“他要是不偷我们的马就好了。”考尔说。

那孩子一边哆嗦一边哭。“别吊死我,先生,”他说,“我这辈子也没偷过马。我叫他不要管那些马,可他说马是印第安人的。”

“我给你干活儿,”孩子又说,“我会干铁匠的活儿。离开密苏里以前,我在那儿的一家铁匠铺干过两年。”

考尔知道,几公里内没有一棵像样的树,而和这孩子一同骑马走上一天去找棵树把他吊死,对他来说也是件棘手的事。此外,他们需要个铁匠。至于他讲的故事,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那个老人看来是疯了,然而考尔见过许多举止像那样的人,他们那样做只是一种保住性命的伎俩。

“爸说我要是不帮他,他就打死我。”年轻人说。

考尔不相信他的话,本来打算给他松绑,但还是没有给他松。他把汤姆放到一匹他们父子俩偷来的马上,便起程回去。

纽特一想到可能发生的事便恶心,他再也不想看见人被吊死了。

“你去对他说。”他对豌豆眼说。

“说什么?”豌豆眼问。

“别把他吊死。”纽特说。

“他会把他吊死的,”豌豆眼说,“他不是把杰克吊死了吗?”

“是他爸逼他干的。”纽特说。

“有那个可能,”豌豆眼说,“也可能他就是个他妈的偷马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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