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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4页)

“不知道,”奥古斯塔斯说,“我想他可能是咽了一团铁蒺藜。”

这时,盘子听见上面添了个新声音。他扭过头,看见队长加入了旁观者的队伍。显而易见,即使他病着,也最怕被队长撞见。他想不起在干豆酒吧都干了些什么,只记得他唱了不少支歌。可即使在这烂醉如泥的时刻,他也意识到必须向考尔队长解释这一切。有一阵他忘掉了罗丽娜,忘记了他爱着她,甚至忘记了她正和杰克在酒吧那边坐着,但是他始终没有完全忘记他今天晚上要与考尔队长骑马外出。就连在喝酒唱歌的当儿,他也想象着他们在马上。现在队长来了,说明出发时间到了。盘子没有把握他是否有力量站起来,更不用说上马、骑在马上圈牲口。但他意识到自己的声誉正濒临险境,若不试一试,他将忍辱终生。他的胃还没有完全停止抽搐,但他设法深深吸了口气,站了起来。他佯装要上岸去,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但他的腿不争气。他被迫跪倒在地,爬上岸来。

考尔走近这位年轻牛仔,闻到了酒气,明白他只是喝醉了。他万没料到这一手,他的第一反应是开除他,让他回到上海皮尔斯那里去——据说那个人不在乎喝酒。就在他张口之前,恰巧看见奥古斯塔斯与杰克两人在偷着乐,好像这一切不过是场闹剧。对他们来说,确实是闹剧一场,他们对恶作剧比对事业更感兴趣。不过,他们对这场玩笑格外兴致勃勃,却促使考尔想到,或许是他们耍手腕故意把盘子灌醉的,如果是这样,就不全是这孩子的过错。那两只老狐狸凑在一起开起玩笑来就更离谱了。在最不合适的时候搞这种鬼把戏,完全像他们的杰作——他们当保安队员的那些年没少干这类事。

此时,盘子已爬上岸,站了起来。站起来后,头脑清醒了片刻,他感到万分乐观,也许就此便能醒过来,可紧接着希望便成了泡影。他朝牲口群走去,想骑上他那匹马,但脚在从土里冒出来的牧豆树根上绊了一下,摔了个嘴啃泥。

看到盘子站了起来,纽特也觉得有了希望。紧跟着,他的朋友绊了个大马趴,纽特又直替他难为情。

杰克·斯普恩不适应博利瓦的习惯,听着钟声,他扮了个难看的鬼脸。

“谁叫那老家伙这么吵人的?”他问,“怎么没人给他一枪?”

“打死了他,就得让古斯当大师傅。”考尔说,“到那时候,就只得靠说话活命,要不就得饿着肚子听他叨叨到死。”

“你不听我的,就更糟了。”奥古斯塔斯说。

盘子波吉特又站了起来,双眼睁得溜圆,像一对玻璃球。他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平衡,好像害怕再摔一次就会像玻璃一样摔碎似的。

“你怎么了?”考尔问。

“怎么,队长?”盘子说,“但愿我能告诉你。”

“为什么不能?”

“因为我记不得了。”盘子说。

“他没事儿。”奥古斯塔斯说,“他只是想试试喝两瓶酒最快要用多少时间。”

“谁把他灌醉的?”考尔问。

“不是我。”奥古斯塔斯说。

“也不是我。”杰克咧嘴笑着说,“我只是给他找了个漏斗。我相信有个漏斗他能喝得更快些。”

“我能骑马,队长。”盘子说,“一上马就什么事都没了。”

“但愿如此。”考尔说,“我的队伍里可不要不能干活儿的人。”

博利瓦仍然在敲钟,杰克气得火冒三丈。

“妈的,今天要是国庆日,那我自己会放炮的。”他说着,掏出手枪。人们还来不及说话,他已朝着房子的方向一连开了三枪。钟声依旧,好像没有人开过枪一样,但至少纽特被吓坏了。即便博利瓦的钟声令人心烦,这么干也太莽撞了。

“你那么好打枪,难怪你得东躲西藏的。”奥古斯塔斯说,“要想止住这声音,就去用块砖砸他脑袋。”

“能开枪干吗走路?”杰克再次咧嘴笑着说。

考尔一言不发。他注意到杰克实际上把枪口抬高了许多,避免伤害他们的厨子。这是杰克的典型作风——他总喜欢表现得更蛮横无理些。

“你们这伙人要想吃饭就快点儿去。”他说,“太阳一下山就该出发了。”

晚饭后,杰克与奥古斯塔斯到外边吸烟、漱口去了。盘子坐在荷兰烤炉上边呷咖啡边用手按太阳穴,两个太阳穴都像被人用小斧子狠狠敲了一下似的。狄兹和纽特去牲口圈牵马。纽特敏感地意识到,在全体人员中,他是唯一没有随身武器的。狄兹有一把大得像火腿似的左轮手枪。他只在外出时才带着,因为连他都不够强壮,带上一整天就要累垮。

队长赶在他们前头到了牲口圈,因为给母夜叉备鞍要费点儿事。狄兹和纽特来时,他已经把它拴到木桩上了。纽特到马厩取绳子时,队长转身交给他一把放在枪套里的手枪和一条皮带。

“备而不用比用时没有强。”他加了一句,神情有点儿严肃。

纽特把枪从枪套里抽出来。它略带油味——队长白天肯定给枪上了油。这当然不是他头一次拿枪,古斯先生对他进行过全面的手枪射击训练,甚至还夸奖过他的枪法。但是,拿过枪和自己有一把枪完全是两码事。他转动左轮手枪的旋转弹膛,听它发出清脆的咔咔声。枪柄是木制的,枪筒冰凉,呈黑蓝色。枪套则略带马鞍的气味。他把枪放回套里,系好皮带,感觉屁股上沉甸甸的。当他走到牲口圈里牵马时,他生平第一次感觉自己是大人了,也第一次感到心满意足。太阳慢慢接近地平线,小夜莺频频飞到狄兹与队长很早以前建成的石头水槽喝水。狄兹已经逮住了古斯先生的马——那是一匹壮实的栗色马,名叫泥馅饼——现在正在逮自己的那匹。纽特把套索扔出去,一下便套住了他心爱的那匹阉过的黄褐色马,他叫它耗子。他觉得屁股那儿有把枪,套起马来也更顺手。

“嗬,天哪,他们可不是真给了你一把枪嘛。”狄兹咧嘴笑着说,“我琢磨着下一步你就该成我们的老板了。”

纽特心里可从来没有产生过这么雄心勃勃的念头。他的最高希望就是当一名队员——允许他跟着出去,需要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狄兹刚才是当笑话说的,而纽特心情很好,也就当笑话听了。

“错不了。”他说,“我想有朝一日,他们会让我当老板的。我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给你加工资。”

狄兹拍着大腿高声大笑,这一想法太有意思了。别人在离开房子时,看见这二位还在那里前仰后合地互相打哈哈呢。

“瞧这两个人,”奥古斯塔斯说,“让人以为他们才发现自己长着牙呢。”

当白昼消逝,落日的余晖在广袤柔媚的天空向上伸延时,帽子溪的人们——一行足足七人——渡过了河。他们打马向东南,直奔弗罗斯牧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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