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的真实身份
陈胜吴广起义,陈胜是否如司马迁所写的那样,是个底层百姓?陈胜等人因为大雨耽误了抵达前线的日期,是否真的会“失期,法皆斩”?
对这两个问题,笔者的结论是:一、陈胜不是底层百姓,也不属于秦帝国的统治阶层;二、大雨耽误了部队的抵达日期,陈胜吴广被斩杀的可能性很高。
先说第一个问题。
关于陈胜的身份,以往的说法是“农民”“布衣”等等。主要依据是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里说“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年轻时曾给人做过雇农。不过,这只能说明陈胜青年时代的身份,不能据此认为,大泽乡起事时的陈胜仍是一个底层农民。
真正能够说明陈胜身份的,是司马迁的另一句记载:“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
这里有两个与身份相关的名词——闾左和屯长。
“闾左”是秦朝“官定优先级炮灰”里的最高一等。按“七科谪”制度,秦汉时代的“官定优先级炮灰”包括七种,依征发的先后顺序,分别是:(1)吏有罪者(2)赘婿(3)商人(4)做过商人者(5)祖父母做过商人者(6)父母做过商人者(7)闾左。具体操作上,大体来说是:优先抓(1)(2)(3);抓完了还不够,便抓(4)(5)(6);若还不够,便要征发“闾左”了。
所谓“闾左”,大体可以理解为里中平民,与之对应者是里中豪右(“里”是当时的基层行政单位)①。大规模征发“闾左”,便是大规模征发平民。这意味着,秦王朝对人力的汲取已经到了一种非常残暴的境地。
以往有许多学术著作,将“少时尝与人佣耕”与“闾左”这两处记载结合起来,将陈胜认定为贫苦农民。这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司马迁后面明确说了,陈胜虽然与这批“闾左”一同被征发去前线,但他和吴广的身份是“屯长”。
按照秦制,“屯长”不可能来自“闾左”。
睡虎地秦简里的秦律《内史杂》里说得很清楚,“除佐必当壮以上,毋除士五(伍)新传”。意即:任命军吏必须用壮者,用老兵,不能用没有爵位的新兵蛋子。秦制,底层秦军士兵获取爵位的唯一办法,便是在战场上斩获“甲首”(带有头盔的首级,多属军官),每斩获一颗,便可“赏爵一级”。秦军中每五十人设一屯长,每一百人设一百将。陈胜被任命为屯长,显示他已通过斩获“甲首”得到了爵位。
至于这个爵位是什么,只能做一点有限的推测:
(1)秦的二十级军功爵制度里,最底层的五个等级是: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再往上的爵位,便不再对普通秦民开放,只有秦帝国的统治阶层(也就是那些“爵大夫而为国治”者)可以获得。陈胜的爵位,也只能局限于最低的这五个等级。
(2)按照汉代的情况,屯长是“比二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篇》里说,商鞅当年的办法是,公士为官五十石,上造为官一百石,官与爵相称,依次类推。如果陈胜的“屯长”算二百石,那么他对应的爵位,大概会是倒数第四的不更,或者倒数第五的大夫。
(3)但需要注意的是,韩非子其实是在批评商鞅的办法有问题。他的看法是,官吏需要智能,斩首纯靠武力,这是两码事。考虑到韩非子的理念曾得到秦始皇的激赏,或许可以推测:到了陈胜的时代,只要是强壮并拥有爵位的老兵,且被认为拥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小部队的指挥能力,便有可能被任命为军吏,担任屯长或者百将。
总之,大泽乡起事时的陈胜,已不是底层百姓,他是一位秦军老兵,官职是屯长,也拥有爵位。但他并不是统治集团的一分子,他的爵位最高不过是“不更”或者“大夫”,只比普通秦民的境况好一点点。这种好一点点,主要是指陈胜如果不小心触犯了“密如凝脂”的秦法,他可以“享受”比普通人略轻的惩罚,比如睡虎地秦简里的《秦律杂抄》规定,被罚戍边时,普通军人要累死累活干满两年,屯长则只需要干一年。少干一年,生还的几率自然也就大了至少一倍。②
再来说第二个问题。
据《史记·陈涉世家》,陈胜在动员九百名戍卒起事时,说了这样一段话:“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
后世学者依据出土的秦简,对陈胜这段话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