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专卖与人参迷信的由来
在中国,人参被视为一种灵丹妙药,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而现代医学早已通过细致分析,指出人参的主要成分“与胡萝卜根差不多”。中国人的人参迷信,从何而来?
一、明朝以前,与干枣并列
中国最早有关人参药用价值的记录,见于成书秦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东汉末年的张仲景在《伤寒论》中,说人参“主治心下痞坚,旁治不食呕吐等”。后来南朝《名医别录》、唐朝《药性本草》、宋朝《诸家本草》、元朝《用药法象》等历代医书,对人参的药用功能都有提及。
至明人李时珍编纂《本草纲目》,声称“人参治男妇一切虚症”,包括“发热自汗、眩晕头痛”,及“痎疾、滑泻久病”等,人参遂从普通中药材种“脱颖而出”,登上“神药”的地位。①
明代以前,中国人吃的人参,主要产于上党地区(今山西长治),被称为“上党参”;其次是“辽东”地区(今辽宁西部)的“辽东参”(又称“辽参”)。
当时,人参只被视为一种普通食药材。比如,苏轼在给朋友王定国的信中说,“必欲寄信,只多寄好干枣、人参为望。如无的便,亦不须差人,岂可以口腹万里劳人哉。”在给章质夫的信中又说,“万一有南来便人,为致人参、干枣数斤,朝夕所须也。”②
显然,对苏轼而言,人参和干枣一样,是一种满足“口腹”之欲的食品,而非保值百病的良药。动辄托人顺路带上“数斤”,也说明这种食品在当时并不名贵。
明代之前,也有少数人参品种被认为很名贵。比如,上党参中有一种“紫团参”,据说仅生长在上党地区的紫团山上。《梦溪笔谈》里记载,王安石患有哮喘,需用紫团参医治而不可得。有朋友送来几两,王安石坚辞不受,说:“平生无紫团参,亦活到今日”。不过,从苏轼为满足“口腹”之欲“朝夕”食用人参来看,普通上党参在北宋,仍属普通之物。
人参价格也很能说明问题。直到明朝嘉靖年间,人参仍是一种很低廉的商品,一斤人参只要白银1钱5分。
万历年间,参价上涨至约3两白银斤。按照《本草纲目》(成书万历年间)的说法,价格上涨的原因,是上党的采参业没落,市场上只剩下来自辽东的人参:“上党,今潞州也。民以人参为地方害,不复采取。今所用者皆是辽参。”
至崇祯时,参价已高达到16两白银斤。
二、政府与商人共同炒作
人参地位大变,成为神药,发生在清代。主要原因如下:
(一)人参被视为清朝王气的具现
人参的命名,有着很强的神秘性。比如,隋唐志怪传奇小说《广古今五行记》中有一个故事:“隋文帝时,上党有人宅后每夜闻人呼声,求之不得。去宅一里许,见人参枝叶异常,掘之入地五尺,得人参,一如人体,四肢毕备,呼声遂绝。”
李时珍编纂《本草纲目》,将这种志怪玄谈视作人参药效的由来,也写了进去:“参渐长成者,根如人形,有神,故谓之人参、神草。”③
具体到清朝,因为产参的东北乃是“龙兴之地”,充斥“王气”,人参很自然地被视为这种“王气”的具现。比如,乾隆年间的著名文人阮葵生认为:“自辽阳以东,山林中皆有之,盖地气所钟,岂偶然哉”——明确将人参的生长与东北的地气联系在一起。
(二)清廷垄断人参贸易,推高参价暴涨,加剧民间的人参迷信
上党参从市场退出后,明朝从关外女真人手中大量进口辽东参,作为替代品。
女真和明朝的人参贸易,数额极大,曾是女真最重要的财源。比如,从万历十一年七月到次年三月,8个月时间里,海西女真人在边境和明朝交易26次,售出人参1733。75斤。万历十一年至万历十二年,明朝政府为购买人参付出了白银3万两。为减轻国库压力,降低人参价格,明朝政府曾一度关闭边境的贸易市场,导致建州女真积压的10多万斤人参全部烂掉。④
在纠葛不断的人参贸易中,女真渐渐集聚起了对抗明朝的力量。
清朝入关后,皇室继续将人参贸易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清初,皇室在东北设有专门的采参组织“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八旗王公也被允许派人到指定的山上采参。私人采参被严厉禁止,甚至有“采参处如遇汉人,一概缉捕”的诏令。
乾隆年间,为加大对人参贸易的控制,又成立了“官参局”。规定凡进山采参的民众,必须持有官府发放的凭证。官参局收上来的人参,部分上品供宫中使用,部分交给内务府售卖或处置,剩余的才卖给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