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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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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明既然来了,自然不能明着赶人家走,再说了他对我还有救命之恩呢。

因为生日想到了往事,我心里不太高兴,父母却很高兴,还有被他们召回来帮着做饭菜的姐姐姐夫,都为我有了工作而高兴呢。

姐夫是个纳言的人,老家是农村的,很懂事,到家里来,什么活都抢着干,好像娶了姐姐是多大的福似的,整天乐呵呵的。

我能从姐姐脸上看到幸福,尽管当初父母那么不看好姐夫,但我喜欢姐夫这个人,他是敦厚而善良的,这个家现在可离不开他。这不,现在还在厨房里帮忙呢,他围着围裙,抬着一碗黄闷鸡肉走了出来,一阵香味馋得我肌肠漉漉,再次嚷着要吃饭。

姐夫抬起他那油腻腻的手指,在我的脸上划了一下,开玩笑地说道:“瞧你这德行,就像三天没吃饭似的,有了工作,发工资的时候可要请我们吃大餐去。”

姐夫的宠爱让我一下子就把不悦的心情抛向了九宵云外。管他呢,至少我活下来了,还好当初没死,这个世界这么美好,死了多可惜啊,父母该多伤心啊。想到这我就感激起林一明了,是他救了我,就为了这,我也该请他吃饭的。

我调皮地回答姐夫:“我才不请你呢,要请也是你请。”

姐夫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有你这么小气的小姨子吗?第一次发工资不请客,还想要别人请,不行,决对不行。”

我伸手从他端的盘子里拿起一块鸡肉,撒娇道:“就要你请,谁让你是姐夫呢。”

而故事往往就是这般俗套。许多故事都是从吃饭开始的,我能从父母的眼里看得出他们很喜欢林一明。

是的,林一明家庭殷实,工作不错,人也实诚,长得还不赖,一米七的个子,就是瘦了些。但,他对我确实很好,就算我不是那么喜欢和他在一起,他也从来没有生气过,总是一如既往地往我家里跑。

从他看我的眼神,我知道他喜欢我。有时候和他一块出门去玩,避过别人时,他看我的眼神总是痴痴的。

尽管失恋了,我对林一明也不是那么喜欢,但被一个人宠爱的感觉仍然很好。那段时间我的心里冰冷如冬,我需要关爱和温暖,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就是我后来和林一明走到一起的原因。

请他吃饭是在一个月以后的事了,那天我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很高兴。这个时候我还不能彻底的把陈宇文淡忘,但远离了他的生活,我不再打听他的消息,心里便开始有了阳光。

我沉溺于幼儿园里孩子们的笑脸,每天都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生活的希望。

在每一个夜晚,我试着把陈宇文的脸换成林一明的,在我想念陈宇文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林一明,慢慢地想林一明也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很空虚的,需要有新的东西进行填充,我不喜欢自己的灵魂就这样轻飘飘的飘**在空中,而我后来经历的一切更加证明了所有的一切都因为我的性格使然。

我曾在书里读到一句话,医治失恋最好的药方,就是开始新的恋爱。那时候,我觉得这句话真的成了我的救命稻草,捞着它,我用尽全力想把自己从失恋的绝望中救活。

领到工资的那一刻,我给父母分别留了两百元,他们养育我很不容易,本想留多些,但我的工资的确是太少了,不到一千块,只好等以后有多的再给他们。还给姐姐的小女儿买了一套公主裙,那是我小时候最想穿的,但我没有福气穿,因为家里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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