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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情殇(第2页)

我细细的品味着他们之间的那种纯洁的爱情,心里不再有妒嫉,而是心疼,疼的是那样纯净的爱情也不能相伴一生。

就像封程远说的那样,人的一生,和有的人那样相爱也没有到老,而和有的人结婚了,生了孩子,相伴到老,却从未相爱过。

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无奈吧。

我的思绪总是会不由自由的飞回到那个全民大搞运动的时代,看到年轻的封程远和韩雨梦一起幸福而羞涩的走在街上,保持着距离,但心里却紧紧的相连在一起。

我似乎看到了韩雨梦手里握着封程远买给她的钢笔,手插在衣兜里,心里充满了甜蜜。

那是一个令人春意盎然的冬天,至少在封程远和韩雨梦的人生经历中,那一只钢笔已经定下了这一份情缘。

在商店里买了钢笔出来,封程远一路护送着韩雨梦回学校。一路上,韩雨梦在前,他在后。

他看着韩雨梦每走几步,都忍不住回头来看看他,两人总是在这个时候会心一笑,韩雨梦总是在一笑之后羞涩的躲开他炙热的目光。

那种感觉,是情窦初开的人才能体会的甜蜜,那种甜有点像品尝新鲜的甘草叶,带一点点甜,唇齿之间的清香弥久留香,令人回味无穷。

快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封程远不敢再朝前走了,他怕别人看到他和韩雨梦在一起,怕人家会说她的闲话。

他悄悄的站在了路边,目送着韩雨梦走远。

看着她一回头没有发现自己,着急地寻找的样子,心疼的想跑过去。可是他知道,现在的他们,还无法承载这份爱,他们只能让思念在心里疯长,直到把彼此紧紧缠绕。

每一个夜晚,封程远都会躺在**,一遍又一遍的读着韩雨梦的来信,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甚至于每一个字的笔划,都印在了他的心里。

只需要一闭眼,他就能在脑海里闪现出她写给他的那些温暖如春的话语,哪怕那些句子在常人看来是那样的普通,但在他的心里,再也没有什么比那些话语更温暖人心的了。

他穿着小雨织的毛衣,度过了那个寒冬,因为有爱相伴,他们都没觉得冷。

小雨的高中却只读了一年,因为学校里都在搞运动,老师们都被打成了牛鬼蛇神,没有几个人好好念书了,红卫兵的革命让校园里安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小雨干脆回了家,在公社里当了一名播音员,负责播报上级的重要指示。

小雨回来了,最高兴的莫过于封程远。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安着小喇叭,公社里还安着大广播,每天他都能从广播里听到小雨在读报纸和文件,读完之后,就是中央广播电台的新闻。

大家都说小雨读的比中央台的播音员还好,因为大家都不喜欢听普通话,小雨用本地话播音,让人听着可亲切了。

那个时候,给封程远印象最深的就是开不完的会。

每天干完活,还要去开会,大家都是会上听得打磕睡,只有他和小雨喜欢开会,因为一开会,他们就能名正言顺的见到对方。

小雨会在会上念文件,而他则坐在人群中,默默的听。

他觉得她的声音真是好听极了,温润而婉转,就像林间的白灵鸟,让他怎么也听不够。

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曾经到过棉山真的是太好了,因为只要我一想到他们的爱情,我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棉山,想到那里的山青水秀,想像着他们俩的爱在那同样纯净的坏境里滋长。

而我的想像不再是虚幻的,而是有人物,有环境的想像。

有时候,我甚至于禁不住把自己当成了小雨,和封程远在那块土地上一块成长着。

我希望如此,因为我已经深深的把封程远这个男人印在了我的心上,尽管他给不了我一个家。

但我相信,他能给我完整的爱。为了这份爱,我能够忍受一个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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