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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印度的嫁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第2页)

(二)外来文化的影响

如果说早期印度教婚姻中的嫁妆还有点遮遮掩掩,外来统治者进入印度之后,嫁妆就慢慢被摊到台面上了。

外来统治者到了印度之后,鼓励生育。但他们带来的文化中的一些婚姻习俗跟印度教是相悖的,比如主张男方在向女方求婚时必须给彩礼(不过没有规定给什么、给多少),这在印度教看来是阿修罗婚姻;又如外来文化主张婚姻自由,寡妇可以再嫁。印度教自然如临大敌,生怕外来文化来抢自己的女人,矫枉过正地将一些传统陋习发扬光大,以反对外来风俗文化——为了反对而反对。

?童婚制度。《摩奴法典》主张“女儿要在8至12岁完婚”,早点定下婚姻大事,不让外来文化有机可乘。

?萨蒂制度。萨蒂(Sati)即万恶的自焚殉夫制,印度教认为寡妇是肮脏的,所以寡妇改嫁基本没戏。但外来统治者的文化对寡妇没有歧视。为了防止印度教寡妇接受外来文化,萨蒂制度一度发扬光大。

?嫁妆制度。某个历史阶段外来统治者带来的彩礼制度(Dahez)十分流行,影响了印度教。婆罗门社区为了抗衡,发展出了婚礼中的“Kanyadana”环节——把女儿作为礼物送给新郎。规定大家嫁女儿时一定不能收彩礼,不然就堕入了阿修罗婚姻。彩礼原本是一种经济学上的平衡调节手段,这种手段失效后,女方家里自然不愿把女儿随便嫁掉,都想嫁更高的种姓。也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顺婚变得流行起来,高种姓的男孩变得抢手,过去偷偷摸摸的嫁妆制度作为新的平衡手段得以大行其道。

关于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几乎都是一边倒的批评。种姓制度的自私和恶劣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倒是隐隐觉得,假如古代印度次大陆没有种姓制度的话,印度人的日子可能会更糟——强调一下,是古代。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生产力几乎停滞不发展的古代,整个社会的财富大致固定,有多少富人或穷人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剥削和被剥削的阶级客观存在。种姓制度的有无,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限制了不同阶级之间的流动,并不见得会让社会整体更富裕或更贫穷。种姓制度被诟病的最大原因正是那些穷人、奴隶“世世代代”没有翻身的机会。

印度人相信生命“不以生为始,不以死告终”,自己这辈子只是无数轮回中的一刹那,所以他这辈子成为某个种姓只是暂时的。并且他们觉得这辈子受苦受难,是在给自己消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别看那地主家这辈子逍遥,下辈子就该他受苦了——道理都是一样的,印度的穷人寄希望于来世,而其他很多国家的穷人寄希望于现世。

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寄希望于现世,又很容易会失望——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而寄希望于来世,那是绝对不可能失望的——因为你绝对没有机会失望!

所以,我相信生活在种姓制度下的古代印度的穷人大概比其他国家的穷人要幸福一点儿——他们恰恰是生活在希望中的,而非我们所认为的“永无出头之日”的绝望之中。你不得不承认这中间的逻辑相当高明吧?

印度流传下来的史诗故事的世界观都特别宏大,计量数字都特别夸张,把历史事件和神话混为一谈,天界和人界一起互动。这是多神教故事的一个特点。在古希腊和北欧神话里,人跟神的互动非常多,比如《荷马史诗》,虽然讲的是人类的故事,但众神一点都没闲着,在天上对下头指手画脚。

然而自从一神教开始了势如破竹的传播之后,就将原本地球上各种各样原始多神教消灭殆尽。为什么多神教不够打呢?因为一神教的神权具有绝对性,而多神教的神权不是绝对的,每个神都有自己的司职,造成了权力的分散。

这个漏洞早在古埃及就被发现了。公元前14世纪,当时的法老阿蒙霍普顿四世(AmenhotepIV),在与祭司们的权力斗争中,废除了原来的古埃及主神阿蒙(Amon)及多神崇拜,推行太阳神阿顿(Aten)的一神崇拜(Atenism),将自己也改名为埃赫那顿(Akhenaten)(3)。但由于传统势力太过强大,这一宗教改革在当时也太过激进,在他死后很快就恢复了原样,祭司们的权力依旧。

印度教早期大抵发生过雅利安人的吠陀宗教和印度本土原始宗教的融合,但当时具体是如何融合的,如今的学界大多只能猜想。民族融合通常都伴随着新制度的诞生,因为旧的制度难以适应新民族的加入和新文化的融入,反之,新制度诞生之后,往往也能够推动民族的融合。

可以确定的是,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来到印度次大陆之后才有的,这一制度的形成是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作用的结果。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3500年前,雅利安人从干燥寒冷的中亚草原出发,穿过开伯尔山口,来到湿热的印度河与恒河流域。这里的土著肤色很黑,没有严密的社会结构,信仰自己的神,松散地以部落形式生活在丛林里。来到这里之后,他们经常会莫名其妙生病,他们认为一定是这里有什么脏东西;有时候跟土著接触,也会生一些奇怪的病,一定是土著身上有脏东西。

雅利安人信仰源自中亚的原始神话宗教体系,拥有更严密的社会组织,这意味着可以一次性调动更多的人力,同时也有着更先进的铁器。相比于印度土著,雅利安人或许确实有一定的优势,但雅利安人对印度的征服绝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而是征服与融合同时发生。

在吠陀时代,雅利安部落(Arya)(4)和当地土著达萨部落(5)一白一黑泾渭分明,于是就有了最早的两个阶层——“AryaVarna”和“DasaVarna”。“Varna”是肤色、颜色的意思,后来衍生出种姓阶级的意思。有些达萨部落成了雅利安部落的盟友,渐渐被同化到雅利安社会,这些达萨人属于仆人或奴隶阶级。

后来一部分达萨人被划入新出现的首陀罗(Shudras)阶层,首陀罗在早期的《奥义书》中叫“Pusan”,意思是植物滋养者,也就是最早的农民,随着地主阶级的出现,这些农民变成了农奴。另外一些工匠也被划入首陀罗阶层。与此同时,原来的雅利安人被重新划分为三个阶层:一个平民阶层——吠舍(Vaishyas)(6),以及两个精英阶层——婆罗门(Brahmins)(7)和刹帝利(Kshatriyas)(8)。精英阶层对吠舍和首陀罗进行污名化,说吠舍可以“任意压迫”,首陀罗可以“随便打败”。

根据阿含经(Nikaya)中的记载和暗示,至少在佛陀时代,当时不同种姓之间并没有严格的职业限制,也没有严格的隔离制度和内婚制规定,甚至婆罗门可以吃任何人给的食物。不过,通过佛陀与婆罗门的对话也可以了解到,当时婆罗门为了保持其神圣性,正试图在不同的种姓族群之间划清界限、建立藩篱。后来的事实证明,婆罗门确实编撰出一套很好的故事。

婆罗门后来编撰的种姓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世界上的人类,都是创世神梵天(Brahma)的不同部位变的——

1。梵天的头变成了婆罗门,知识分子阶层,在当时其实就是祭司阶级,祭司的权力包括和神灵沟通、撰写并解释经典,种姓制度本身或者说整个印度教体系就是由婆罗门设计的;

2。梵天的手臂变成了刹帝利,统治阶层,包括国王、贵族、武士,统治阶级的合法性是祭司赋予的,所以肯定得排在祭司之后;

3。梵天的双腿变成了吠舍,小资产阶层,农民、手艺人、商人,这些人一般都有固定的谋生手段和特长,是缴纳赋税的主要力量;

4。梵天的双脚变成了首陀罗,无产阶层,一般都是干苦力、做服务的人。

这种部位划分的内在逻辑是一种比喻:人身上的各种部位本身就是不平等的,手脚都得听脑袋的话,只有各司其职,才能和谐相处。印度人对这个说法很买账,他们觉得世界的不平等才是真理,生下来就是做手做脚的阶层,从来不会痴心妄想要做脑袋。因为手脚就是手脚,脑袋就是脑袋,手脚安在脖子上也没法变成脑袋。

除此之外,梵天脚踩的地方,是种姓之外的贱民(Dalit,意为地面、被控制),事实上的奴隶阶层,专门做那些与死尸、排泄物、血污相关的工作,如清洁厕所和下水道、制革、制鞋、屠宰、丧葬等。贱民最早的来源已不可考,大抵包括南亚的原住民、罪犯、战俘,以及那些违背种姓制度逆婚的人(9)。

种姓制度有两大特点:不平等和世袭。

在印度社会,族群种姓(Jati)的贵贱跟“洁净”程度高度相关。种姓越高者,其从事的工作就越“洁净”;反之亦然。

由于南亚的热带环境有比中亚草原更多的致病因素,如导致水源性疾病、蚊虫传播的疾病、食物变质中毒、寄生虫病、皮肤病等的因素,种姓制度可能是最早的医学意义上的隔离制度。雅利安人注意到,在炎热的次大陆,接触某些东西——死尸、排泄物、血污——特别容易生病,便专门指派奴隶去做。这些干脏活的贱民由于长期和污物打交道,锻炼出更强大的免疫力,可以在污物中来去自如;而其他人接触了他们,就可能会受到感染而得病,因此贱民也被称为“不可接触者”。

由于某些“污染”现象客观存在,就会顺理成章地令整个社会形成保持隔离的共识。印度教中关于“洁净”与“不洁”的定义极为繁琐,一部分有点道理,一部分则完全是胡说,比如器物的洁净排名:金银青铜黄铜陶器;又如出生、死亡都被认为是不洁的。有些不洁是物质上的,有些则是超越物质层面的;有些“不洁”具有时效性,造成的污染是暂时的;而有些“不洁”却是永久的,那些永久性的不洁不但无法通过物理方式来清洗,甚至是无法物理隔绝的。

由于不同种姓的人洁净度不同,你只要相信了这种洁净观,自然就会跟其他种姓的人保持距离,以防“污染”和“被污染”,种姓制度从而进一步得到巩固。越是高种姓的印度人,在生活中就会越注意保持“洁净”,低种姓的印度人有时则会“放飞自我”。由于食肉被视为不洁,印度社会很流行素食。

而轮回观就如我开头所说的,低种姓的人寄希望于来世,十分安于现状,不想对这个体系造成任何破坏。按照轮回的说法,每个生命都在这套体系内不断循环,因此虔诚的印度教教徒(佛教教徒也是)不但不伤害动物,还每天拿剩菜剩饭去喂街上的动物——牛、狗、猴子、乌鸦等,印度的大街就像动物园似的。

在印度他们认同自己的种姓身份,接受自己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地位,就不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何不妥。在印度教文化中,不仅仅是牛被封了神,大象、猴子,甚至老鼠也都是神。在动物被人膜拜的同时,却仍有许多人生活得很困难。我想,或许正是因为许多印度人从未以执掌生杀大权的万物之灵自居,他们才会像对待人一般对待动物。一方面,他们毫不怀疑动物跟人一样有灵性;另一方面,他们也坦然接受人活得像动物一样。

这套逻辑运转起来简直牢不可破,奠定了非常牢固的“秩序”与“合法性”基石——社会分工、社会稳定、统治阶级上层的神圣性等问题都得到了完美解决。

效果已经这么好了,印度教还要往上加套一个紧箍咒:谁要是敢破坏种姓制度,就会落得永世不得超生。所以,如今虽然法律上废除了种姓制度,种姓依然事实存在于印度社会。

我在印度经常能感受到高种姓对低种姓的歧视,但那些低种姓的人对自己的状态很认命,因此往往逆来顺受。绝大多数普通印度人都很安于现状,既没什么拼劲,也没什么责任心。

印度教的吠陀文化在早期曾经往外扩张过,将它“优秀”的种姓制度进行文化输出。东南亚的很多地方曾是印度教社会,印度教在泰国、老挝、印度尼西亚都留下了印记。如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83%的居民都是印度教教徒,据说是公元一世纪传过去的。就在不久之前,巴厘岛的印度教教徒还被分成四个种姓,分类方法跟印度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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