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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乞力马扎罗的雪 2(第1页)

第12章乞力马扎罗的雪(2)

他撒谎并不都是因为他没什么真话可讲。他曾享受过人生,但是他的人生已经结束。后来,他重获新生,跟不同的人一起生活,越来越富有,在同样的地方跟上等的人结交,还结识一些新的朋友。

你不让自己思考,这可真是了不起。你有这样一副好肚肠,因此你没有像那样崩溃,他们大部分都是那样崩溃的,而你却没有。你抱定一种态度,以前习惯了的写作丝毫不放在心上,既然这样,你可以不必再写下去了。可是,你对自己说,你会写关于这些人的故事,写这些家财万贯的有钱人;你告诉自己,你其实并不属于那个圈子,而只是潜伏在他们国度的间谍而已;你告诉自己,你会离开这个国度,把这个国度写下来——这个国度将第一次由一个深谙其道的人来写。可是,他根本不会再去写了,他每天连笔都不提,消磨着舒适安逸的日子,扮演着自己鄙视的角色,这样的生活已经折损了他的才能,磨灭了他的写作意志,最后干脆什么都不写了。其实,他不写作的时候,那些相识们都觉得日子过得更惬意了,惬意得多。非洲是他美好的人生时光中感到最幸福的地方,所以他远赴这里,想从头开始。他们这次狩猎远征,严格限制了旅途的舒适度,不艰苦,也不奢华。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就此恢复训练,把灵魂的脂肪除掉,就像斗士,为了减掉身体的脂肪,跑到深山里去苦干、训练。

她本来很喜欢这次旅行,说爱上了这次狩猎旅行。凡是那些刺激的事,能改变一下环境,能认识新的人,能开心开心,她都很喜欢。而且,他也曾产生了幻觉,感觉体内写作的意愿正在恢复。现在如果就这样结束,他知道事实如此,他也不必像条蛇一样,因为背部受了伤就反噬自己。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还会有别的女人。既然以谎言为生,那就应该试着在谎言中死去。这时,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的枪法不错。这个心地善良的富婆,是他天生的悉心守护者,同时也是他天分的摧毁者。胡扯,毁掉他天分的,正是他自己。为什么要责怪这个女人,就因为她养着他?是他的种种行为毁掉了自己的天分——他将天分束之高阁,他出卖自己,出卖信念,他醉生梦死,磨钝了敏锐的触角,因为懒散、怠惰、势利、傲慢、偏激,他不择手段地摧毁了自己的天分。这算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再说了,他到底有什么天分?就算他有天分吧,可他不去施展,而是拿它去交易。他从来都不是拿天分去做些什么,而是靠天分去判断自己能做些什么。他选择另辟蹊径,而不是以笔杆子谋生,很奇怪吧?而且,他每爱上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总比前一任情妇更有钱,这也很奇怪吧?还有,当他不再真心去爱的时候,当他满嘴谎言的时候,反而能给对方更多,这也很奇怪。就拿他现在对这个女人来说吧,在他所有的情妇中,这个女人最有钱,她富甲一方,有过丈夫、孩子,也有过几个情人,可她看不上那些人,她深爱着他,把他当作一名作家、一个男人、一位伴侣、一份引以为傲的财富去爱,可他根本不爱她,只是一味欺哄她,只不过看在钱的份上才报答她,然而,他所能给她的,竟然比他过去真心去爱的时候还多。

我们天生就适合干自己所干的事,他想。你用以谋生的行当就是你的天分所在。他的一生曾以这样或者那种的形式出卖生命力。不掺杂太多感情的时候,你就会赋予金钱更高的价值。他早就发现了这点,但是决不会写出来,现在也许会。不,他不会写的,就算这确实值得写,他也不写。

此刻,她正穿过那片空地向营地走来。她穿着短马靴,擎着来复枪。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跟在她身后。她风韵犹存,身材也不错,他想。她对床第之欢既有天分,又有品位,她不漂亮,但他喜欢她的脸蛋儿。她阅读广泛,善于骑马,喜欢射猎,当然,她也喜欢喝酒,而且颇有酒量。她还算年轻的时候,丈夫就去世了。当时,她把心思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可是孩子们并不需要她,她在身边,孩子们反而不自在。她也把心思放在养马、看书、喝酒上。她喜欢在傍晚吃饭前看看书,一面看书一面喝威士忌苏打。到晚饭时,她已经喝得微醺了,吃饭时,再来一瓶葡萄酒,她就醉入梦乡了。

没有情人之前,她就这么醉生梦死地过日子。有了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酒了,因为她不用依赖酒精入睡了。可是情人让她很厌烦,她结过婚,她的丈夫从来没有烦过她,而那些家伙让她烦不胜烦。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在一场飞机失事中死去,从那以后,她就不再找情人了,酒也不再是她的麻醉剂了,她决心开始另一种生活。突然间,孤身独处的生活让她心惊肉跳。但是,她想找一个自己敬重的人。

他们的结合顺理成章。她喜欢他写的那些东西,也一直羡慕他过的那种生活,觉得他干着自己想干的事。她为了得到他而采用的种种手段,以及最后爱上他的方式,都是她为自己营造新生活的一个过程,而他,则贩售着自己过往人生的残余。

他这样做,是为了换取安全,换取安逸,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吗?他不知道。他想要什么,她就给他什么,这是他十分清楚的。

况且,她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任何男人都巴不得马上跟她上床,他也不例外;当然,她又有钱,又讨人喜欢,又有品位,而且她从来不无理取闹。可是现在,她建立的新生活即将结束,就因为两周前,他们去拍摄一群羚羊时,一株荆棘划破了他的膝盖,而他没有及时擦碘酒。那群羚羊扬着头站着,一面张大鼻孔嗅着空气,一面警觉地盯着他们,耳朵朝两边支棱着,只等一有动静就奔入丛林。很遗憾,他们没有拍下照片,羚羊们已狂奔而去。

现在,她走了过来。

他从帆布**扭过头来看她,“嗨!”他说。

“我打到一只野羊。”她告诉他,“能给你做碗不错的肉汤呢。我会让他们捣些土豆泥,再拌上克宁奶粉。你这会儿觉得怎么样?”

“好多了。”

“这不是挺好的?我就觉得你有可能好起来的。我走的时候,你已经睡着了。”

“我睡了个好觉。你跑得远吗?”

“不远,就在山后面。我一枪打中了这只野羊。”

“你的枪法很了不起。”

“我喜欢打枪。我已经爱上了非洲,真的。要是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最开心的一次了。你不知道,跟你一起打猎有多兴奋。我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也爱这个地方。”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好起来,我有多开心!刚才看你那么难受,我简直崩溃了。你不会再那样跟我说话了吧?答应我,好吗?”

“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

“你不必非得把我毁掉,对不对?我不过是个中年女人,我爱你,你想干什么,我都愿意跟着。我已经被毁过两三次了。你不会再把我给毁掉吧?”

“我倒想在**把你毁掉几次。”他说。

“好啊!那种毁灭很棒。我们生来就是要这样毁掉的。明天飞机就来了。”

“你怎么知道?”

“我有把握,飞机肯定会来。仆人已经准备好了木柴,还有生浓烟的野草。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下。那个地方宽敞得很,飞机着陆没问题,我们在空地两边准备了野草。”

“你怎么知道飞机明天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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