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格兰特问。
“他说时间太晚了,而且他不喜欢送行的场面。”
“他有没有别的亲人?”
没有,她从没听他提起过什么人。
“拉蒙呢,该有亲人吧?”
“有。他有父母,还有一个弟弟。但大战后都移民到新西兰去了,从此就没再见过面。”
这两个年轻人住在她这儿多久了?
索瑞尔先生住在她这儿快八年了,拉蒙先生也住了有四年之久。
拉蒙还没来的前四年,索瑞尔跟什么人分租房间?
一些不同的人,但住得最长的一个是她现在在爱尔兰的侄子。是的,索瑞尔先生跟他们相处十分融洽。
“是他个性开朗,令人愉快吗?”格兰特问。
“不是这样的,”她说,“用个性开朗和令人愉快形容索瑞尔先生并不贴切。这倒像是在说拉蒙先生。拉蒙先生才是个性开朗又令人感到愉快的人。索瑞尔先生比较内向,但是很好相处。偶尔容易情绪低落,而活泼的拉蒙先生最能逗他开心。”
格兰特在想,就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从背后暗下毒手杀死了索瑞尔。他纳闷事件为什么不是另一种结局,为什么不是索瑞尔杀死拉蒙?
他们之间曾经起过争执吗?
没有,就她所知从来没有。她应答得也太快了。
“那么,”格兰特最后说,“我想你不介意把这些照片借给我一两天吧?”
“你保证把它们还给我的时候没有任何损坏?”她说,“这是我仅有的照片,我真的很喜欢那两个年轻人。”
格兰特保证,小心翼翼地将照片夹人笔记本里,祷告着照片上还留着可辨识的指纹。“你保证他们会没事?”他临走前她又问了一次,“他们长这么大从来没捅过什么娄子。”
“如果真的是这样,他们一定没事的。”格兰特说。
他马不停蹄地赶回苏格兰场,等候照片上的指纹化验结果时,他聆听威廉斯报告他在伦敦市赛马赌注登记市场毫无斩获的一天。没多久,那些照片又回到他的手上,他拿着照片匆忙赶往劳伦特。时间很晚了,餐厅里已经没几个人。一名侍者茫然地收拾餐桌上的面包屑,空气中还洋溢着鲜美的银白鱼汤及烟酒的气味。无精打采的侍者正端着刚撤下来的仅剩面包屑的篮子,弯身为自己别无所求的心态高兴时,领班带进一位在别人都用完餐后才来的不速之客,使他原本的好心情不禁跌落谷底。当他认出来客是格兰特,马上整肃仪容转变态度,一脸“能为知名人士服务深感荣幸”的热诚,然而,心里却凉了半截地说:“我的老天,怎么这么倒霉!竟是马索的贵宾来了。”
格兰特要找马索,却听说他当天早上已经匆忙赶回法国去了。他父亲过世,他是家中独子,可想而知,他将继承一个成功的事业和一大片葡萄园。格兰特并未因没能再见马索一面感到特别失望,马索目中无人的态度常让格兰特不敢领教。他点了一份套餐,问说如果乐高得·哈乌在的话,可不可以让他过来谈一下。几分钟后,哈乌一身白色亚麻衣裤戴着便帽的瘦长身影从门后的屏风出现,跟着一名侍者唯唯诺诺地走到格兰特的桌前。他看起来像个害羞的孩子,想来领取他自知已经到手的奖品。
“晚安,乐高得,”格兰特亲切地说,“你帮了我一个很大的忙。现在,我要你看看这些,看你认不认得出他们。”他把12张照片放在桌上呈扇形摊开,让哈乌仔细看清楚。这段空档长到让格兰特有时间想象,男孩最后会承认他说曾见过那个男人不过是吹牛罢了。然而,哈乌却毫不迟疑地回应他。
“这个,”他说,伸出细长食指指着索瑞尔的照片,“就是队伍里排在我旁边的人。而那个——”他的食指下移,指着拉蒙的照片,“就是过来跟他说话的人。”
“你发誓?”格兰特问。
哈乌知道格兰特只是要他证实所言不假。“是的,当然。”他说,“我愿意发誓。”
这就是格兰特要的。“谢谢你,哈乌,”他感激地说,“等你当到领班时,我会光临,并把英国大半的贵族名流都带来捧场。”
哈乌不客气地对他笑笑:“那还是别来算了,”他说,“他们电影拍得太多,现在随随便便都看得到——”他努力搜寻恰当的字眼,“你知道吗——”他说,突然间,他出其不意地扮了一个忧郁的鬼脸,让格兰特差点将口中的鸭肉和豌豆喷出来,“我想我要做的第一件事,”他说,“等我真的发了——”他的手指指向一间企业,“我会买下一栋饭店。”
格兰特目送优雅的身影返回汤匙和擦拭银器的破布堆里,不觉微微一笑。典型的法国人,够精明,有商业头脑,有幽默感,又能随机应变。但一想到他所有的优势都会被稍嫌薄弱的体格和俊秀的容貌给毁了,格兰特就不禁有点难过。但愿到时他动物性脂肪细胞组织里,仍能保有他的幽默。等格兰特返回苏格兰场,手上已经握有搜索令,批准逮捕3月13日晚上在沃芬顿戏院外杀了亚伯特·索瑞尔的凶手——乔瓦得·拉蒙。
当她在探长身后关上门,住在布莱德林新月区的妇人好长一段时间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她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会客室地毯的褐色花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薄唇。她没有显现一丝不安,全副心力都集中在思考,大脑像个电动钟摆一样快速运动着。约莫两分钟的光景,她站在那里动也不动,仿如一件家具,一只安静的闹时钟。终于她转过身走回起居室,跌坐在被探长的重量压扁的椅垫里。她全凭本能让自己小心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似乎那是生命当前最马虎不得的一件事。她从餐具橱的抽屉里取出一条白色桌巾,开始准备晚餐,在厨房和起居室间从容地来来去去,精心将刀叉平行摆放好,一如她平日所做的。在她一切就绪之前,钥匙“咔啦”一声门锁打开,一位28岁、穿一身淡褐色的女人走进门。她的灰褐色外套,鹿褐色围巾,稍称得上流行的绿褐色帽子,告知了她的职业。她在走廊脱下橡胶鞋套走进起居室,应酬地笑谈外面的雨天。伊芙雷太太应和着,说:“我帮你准备了一些冷餐当做晚饭,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出去一下。我急着去见个朋友,希望你觉得没什么关系。”女人向她保证没什么大不了的,伊芙雷太太感激地回到厨房。她从托盘里端出烤牛肉,切薄片做三明治,用白色餐纸将三明治裹起来装在面包篮里,配上煎好的肉肠、切成菱形的肉片和一包巧克力糖。她在火炉里添了一点儿柴,装满一壶水,把壶搁在炉台上,等她回来时水就烧开了,然后赶紧上楼。她回房里换上外出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几缕顽固的发丝塞在帽子底下。她从抽屉里拿出钥匙,接着又打开另一个抽屉,数过抽出的那叠钞票后,把它们塞进钱包,然后在堆叠的帆布和丝绸上打开记事本写了一封短笺,将信装入信封藏在外套口袋里。她再度下楼,拉出手套,拽起厨房桌上的小篮子从后门出去,并将门锁上。她走到街上,毫不左顾右盼,她挺直脊背,昂起下巴,坚毅前行,像是在对世人昭告自己是个操行良好的公民。她在富汉路的巴士站等车,表现出一副明达事理及懂得矜持的女人的样子,对其他候车乘客视若无睹。和往常一样,她上车时,车上只有那个观察力出奇好的驾驶员认出她曾经搭过他的车。当巴士带她前往布莱辛顿的途中,她丝毫不动声色:同车乘客以为她要不是只麻雀,就是根灯柱。抵达布莱辛顿前,她在史崔罕丘下了车,消失在夜晚的浓雾里,没有人记得她当时是往哪个方向去,没有人因她隐藏在外表下的紧张惶恐而觉得不安。
街灯如朦胧的月光般悬挂着,她往上走了好长一段路,又向下走到另一条一模一样——笔直平坦、雾茫茫的街灯、冷冷清清的路。一条又一条。在最后一条街的半途她突然转身,返回最近的一盏街灯。一个女孩匆匆忙忙地超过她,约会要迟到了;小男孩合掌摇着两便土发出“叮当”声响。没有别的人了。她假装借光看表,重新朝着原来的方向走去。她左边有一幢高耸宏伟的柱廊建筑,承袭着布莱辛顿上流社会的高傲和冷漠,墙上的灰泥如雪片般剥落,鲜艳夺目的窗帘显出房屋主人庸俗的品位。此刻这些东西已经没什么值得细看的,唯有门内扇形窗户缝隙露出的一丝光线显示屋里有人居住。她隐身在其中一扇门里,轻轻关上厚重的门。爬上两层光线微弱的老旧阶梯,爬到第三层楼,三楼没有灯。她抬头望望黑漆漆的楼上,倾听着,但整栋房子里只听得到旧木头发出的叽嘎声。她一步步缓慢地摸索着往上爬,在转弯处小心翼翼以免绊倒,终于走到没有半丝光线的楼梯顶端,停下来喘气。盘算着某人应该知道是她来访,她用手摸索看不见的门,找着了,她轻轻敲门,里面没有任何回应,门底下也没有显示里面有人的光线。但她还是又敲了一次门,嘴唇贴在门与门框衔接的缝隙悄声说:“乔瓦得,是我!”几乎在同时,门里有什么东西被一脚踢开,门开了,她从敞开的门外看见点了盏灯的房间,男人的侧影看上去像是逆光的十字架耶稣像。
“进来。”男人说,把她拖进房里,关门上锁。她把她的篮子放在窗帘后面,转身面向从门边走过来的男人。
“你不该来的!”他说,“你来做什么?”
“已经来不及写信告诉你了,所以我过来,我必须见你。他们已经知道他是谁了。苏格兰场的警察今天傍晚来过,想知道有关你们两个的事。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他,告诉他一切他想知道的事,除了你在哪里。我甚至还把你们的照片也给他了。他知道你人在伦敦,你已经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你该赶快走。”
“你为什么要把照片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