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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2页)

“你好像知道我已经不用斯坦纳威了吧?”

“嗯,听说了。”霍普金斯答道,不知道斯坦纳威是一匹马还是什么,“你现在在哪高就?”

等他们走到门口,霍普金斯已经和他混熟了:“要我载你一程吗?一起吃顿饭吧?”

太漂亮了!用不了半小时,头条新闻就搞定了。他们还说这毛头小子难搞?完全不用怀疑: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是最杰出的新闻人。

“抱歉,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快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身后,“我很不愿扫你的兴,不过提司铎先生和我有约了。”然后,眼见提司铎面露惊讶之色,而霍普金斯也马上就会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他加上一句,“我们很希望他能帮个忙。”

“我不明白,”提司铎终于露底了。霍普金斯了解到提司铎完全不知道格兰特是何许人,赶忙幸灾乐祸地冲口而出。

“这位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他说道,“凡是他经手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

“希望我的讣闻能由你来写。”格兰特说道。

“希望我有此荣幸。”记者热切地说道。

随后他们注意到提司铎。他的脸像一张羊皮纸,又干又老,而且毫无表情。只能凭太阳穴上激烈的跳动判断他是个活人。记者和探长站在当地,彼此讶异着霍普金斯的宣布竟会产生此种料想不到的效果。接着,他们看见青年的膝盖开始软瘫,格兰特急忙搀住他的胳膊。

“快!过来坐下。我的车就在这里。”

他搀着显然已经失去意识的提司铎,穿过无所事事、七嘴八舌的人群,推他坐进一部黑色旅行车的后座。

“西欧佛,”他对司机说道,然后上车坐在提司铎旁边。

当他们以蜗牛的速度驶向公路时,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还站在原地。那个吉米·霍普金斯只要站住不动三分钟以上,就表示他正在绞尽脑汁思索。从现在起——探长叹了口气——骆驼苍蝇要变成猎犬了。

而现在探长的脑子也闲不下来。前一天晚上,忧心忡忡的郡警察局长连夜通知他,他们也不想蠢兮兮地小题大做,但实在有一个很小却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们找不到满意的解释。警察局上上下下全都想过了那个问题,上至局长,下至曾到海滩上侦查过的警官,大家互相攻击对方的论点,结果到最后只有一项共识:大家都想把责任推到其他某个人的身上。当然,持续不懈地侦办自己手上的罪案,获得应有破案的功劳固然不错,但前提是得真的有罪案。若只单凭那具尸体就认定罪案成立,一旦失败的话,倒不是怕丢脸,最怕的是别人的指点嘲讽,这是他们打心眼里就不愿意沾上的事。因此格兰特取消了他在剧院的订位,南下到西欧佛来。他会见了当地不怎么精良的警方团队,耐心听取他们纷纭的意见和法医的看法,到了凌晨就寝时,他热切期待能赶紧访问到罗伯特·提司铎。现在提司铎就在他身边,只因在无预警的情况下见到苏格兰场的人,到现在还吓得说不出话来,呈半昏迷状态。不错,确实有犯罪,不用怀疑。车上有司机科克在,不是问话的时候,在他们回到西欧佛前,提司铎也应该清醒了。格兰特从车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一只小酒瓶,递给提司铎。提司铎颤抖地接了过去,老实不客气地喝了一大口。不久之后他就开始为自己的虚弱表示歉意。

“我不知道怎么搞的。整件事对我而言是可怕的打击。我一直没有睡觉,一大堆事情不断出现在脑子里。或者应该说,脑子里不断在想事情,我阻止不了。然后,验尸的时候好像——我要说,有什么地方不对吗?我的意思是,这不是单纯的溺水事件吗?为什么验到最后却要延期?”

“有一两件事情让警方有点困扰。”

“什么事情,好比说?”

“我想一切等到了西欧佛再讨论吧。”

“我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吗?”他笑得很诡异,但并无恶意。

“你把我嘴里的话说出来了。”探长淡淡地说道,两人陷入沉默。

直到他们抵达郡警察局长办公室时,提司铎尽管有点累,看起来却还算正常。事实上,他正常到当格兰特介绍说“这位是提司铎先生”时,和蔼可亲的局长几乎就要和他握手,但他连忙及时收手,正色一下。

“你好。嗯咳!”他清一清喉咙,让自己恢复正常。不能那样做,我知道。老天,绝对不能。这是凶杀嫌疑犯。看起来不像,一点都不像。不过这年头什么都很难说。那些最迷人的家伙是——一些直到最近他才知道的事其实早就存在。很可惜。不过当然不能握手。绝对不可以。“嗯!天气真好!当然,不适合赛马,会跑得很累,不过很适合度假。不能为了自己的嗜好而太自私。你喜欢赛马吗?要去古德温马场?噢,噢,也许——不,我想你和我们这位朋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愿意称呼格兰特的探长头衔。美男子一个。教养也好,还有其他种种——“想要安静地谈一谈。我要去吃午饭。在‘帆船’。”末尾这一句是为了格兰特万一要找他的话比较方便,“不是那边的食物特别好,而是那个地方有格调。不像‘海洋’那样。要拿牛排和马铃薯不必先穿越露天休息室。”说完局长就出去了。

“好一个佛列迪·洛伊的角色。”提司铎说道。

格兰特正在拉椅子,抬起头来很欣赏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个戏迷。”

“我原来几乎什么都迷。”

格兰特注意到他用的奇特字眼。“为什么是‘原来’?”他问道。

“因为我破产了。你得要有钱才能迷。”

“不用我再提醒你那句‘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是吧?”

“不用,谢了。反正无所谓,我只能对你实话实说。如果你要往错误的方向去推论,那是你的错,不能怪我。”

“所以现在受审的是我了。很好的观点,我很欣赏。你可以试试看。我想知道,你怎么能和一个不知道她名字的女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你对郡警察局是这么说的,是吧?”

“是的。我知道听来很不可思议,也很荒唐,不过很简单。你知道,有天晚上很晚的时候,我站在逸乐酒吧对面的人行道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口袋里有五便士,可以说是多出来的五便士,因为我原本预计要弄到一文不名的。我正彷徨着该去哪里把这最后的五便士花掉(五便士能做的事可不多),还是要去行骗,就当做这几个鬼便士不存在。所以——”

“打个岔。请你对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何这五便士如此重要。”

“那些是一笔财富的终点,你了解吧。三万英镑。舅舅留给我的遗产。我母亲的哥哥。我本姓是斯坦纳威,不过汤姆舅舅说我要继承他的钱,就得继承他的姓。我不介意。反正提司铎家比斯坦纳威家好多了。论精力,论稳重,一切的一切。如果我像个提司铎家的人,现在就不会破产了,可惜我几乎是不折不扣的斯坦纳威。我是彻头彻尾的傻瓜,最坏的榜样。继承这笔钱时我在建筑师事务所工作,像普通人一样住公寓,讨生活;然后我开始想,这笔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我辞了工作,到每个我想去但从来没指望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布里岛,和其他天知道是什么的地方。我再回到伦敦时身上剩下法2000镑,本来是打算存进银行,去找份工作。如果在两年前,要这么做是容易多了——我说的是把钱存进银行。因为没有人会帮着花这笔钱。可是那两年我在世界各地结交了一大堆朋友,他们随时都会有十几个人在伦敦。因此某天早上起床,我发现只剩最后的100镑了。我吓了一跳,像被泼了一桶冷水。两年来我头一遭坐下来开始思考。我有两个选择:寄人篱下——在全世界任何一个首都你都能过半年非常优渥的生活,只要你懂得食客之道的话:这一点我很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个选择就是落跑。落跑还更容易些。我很容易就能消失无踪。大家会问:‘这几天怎么没看见提司铎?’他们会认为我在世界的某一个他们这种人会去的角落,不知道哪天又会碰到我。别人认为我应该是有钱得要命,你知道,趁早滚蛋让他们想念我,总比留下来等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嘲笑我还要容易。我付清了各项账单,剩下57镑。我想只能赌一局了,看看能不能赢到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我拿出30镑——每次15镑,这是我身上属于提司铎的谨慎——在日蚀押了红山梨。它只跑了第五。剩下二十几镑除了沿街叫卖之外什么都干不成。看来我别无选择,只能四处流浪了。我觉得流浪这个点子还不坏——这是个转变——但去流浪总不能把27镑存在银行,所以前一天晚上我决定把它一次花个精光。我决心一定要花到口袋里一毛不剩。然后我会当掉晚礼服,换套合适的衣服上路。当时没有考虑到,在西欧佛周末午夜根本找不到当铺。但是穿着晚礼服上路一定会引人侧目。所以我只好站在那里,就像我说过的,对着五便士懊恼不已,不知道该拿这身衣服怎么办,而且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着落。我站在阿德维屈的红绿灯旁边,就在转上兰开斯特大道的路口,红灯亮起后,一辆车子靠路边停了下来。克莉丝就在车上,她一个人开着车——”

“克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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