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的天空依旧被火山灰覆盖著,但比一个多月前好多了,能微微看到点亮光,火山灰也停止了下落,空气难免污浊,时不时能闻到腐臭和血腥的味道。
但是路斯云就是不想呆在空间里,他想吹吹风,就算这风一点不清新也没关係。
自从火山灰蔽日遮天后,整日里不见阳光,他对时间已经没有什么概念了。
又忙於杀怪,日夜顛倒的,更分不清时辰。
现在应该是早上吧,他也懒得去空间里看时钟確认。
他用力伸了个懒腰,喝了口手里的啤酒。
“就要离开了这里了,还真有点不捨得。”
他15岁来到这个城市打拼,城市不算最繁华,但充满了最朴素的人间烟火,就算工作也不容易找,但比起很多大城市的生活成本,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离开啊。
但不离开,他就没法进步,这里已经没有他的对手了,留在这,他只会停滯不前。
这个时间点,强大的觉醒者都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他只有跟这些人接触才能提升自己。
他也需要收集上辈子没有机会得到的情报。
所以,继续找个变异人多的城市苟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变异人的进化速度,已经明显赶不上他了。
即將上岸的海鲜才是他的新对手,但就他现在的实力,一个人单打独斗未必能对付得了。
至少在觉醒天赋的等级没有达到天地玄黄级別前,已经不適合继续当独狼了。
“唉……麻烦死了!”
他的社交能力早在上辈子苟得清零了。
有点社恐怎么办。
mary连接著他的意识,能感受到他的消极,开口道:“祖宗,我们去京城吧,京城会有很多强大的觉醒者,机会也多。”
巧了,路斯云正是这么想的。
上辈子他就没去过京城。
京城,华夏国的首都,有军队保护,生存环境也会优於其他地方。
“我想想……这个时候,京城的第一避难所应该已经建成运营了。”
他肯定不会住进避难所,但去逛一圈收集一下情报是没问题的,如果能在避难所遇到天地玄黄级別的觉醒者,那就更好了。
主意一定,他心情大好,对著天空吼了一句乾杯,喝完了手中的啤酒。
翌日。
他离开了这里,启程上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