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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平旦孤影踞坐起(第3页)

对了,我将拜托你调查的事告诉了爷爷,爷爷似乎对你十分期待,他希望我这次去大陆能够搞清楚那桩困扰了曾祖母一辈子的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跟我讲了好多通电话,努力回忆起曾祖母告诉他的一些细节,他还让我爸爸替他把曾祖母生前的日记找了出来,一边翻日记一边回忆。爷爷的这份认真让我很感动,也让我觉得这次大陆之行实在责任重大,希望你能帮助我。这段时间里我会努力和爷爷联络,争取将案件的所有细节都尽可能完整地整理出来,等我到四川后再当面详细地告诉你。

好了,就先写到这里吧,期待与你的见面。

Re:杜撰先生你好

发件人:杜撰

时 间:2010年XX月XX日13:02(星期四)

收件人:Michelle

Michelle:

你好,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请你务必将案件的细节尽可能多地收集记录下来,这是非常重要的。你确定好来大陆的日期之后就告知我吧,我好提前做一些准备工作,期待与你的见面。

自从解决了民国三十七年发生在林园的案件之后,杜撰很长一段时间显得无所事事,他每日只是去图书馆看书,或者在公园里散步,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才会打开电脑写上一会儿小说。

曾经有读者写信问为什么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罗培高出现在杜撰的探案故事里,这是因为罗培高早由刑警大队队长高升为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只身前往异地赴任已有快两年的时间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虽陆续仍有一些来自警界的协助邀请,但是杜撰大多都拒绝了,他似乎暂时厌倦了直面血淋淋的杀人现场。现在的杜撰更像是一个整天在图书馆里钻研学问的学者,他已经很少接手刑事案件的调查工作了。

杜撰的相貌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他那一头鸟窝般的乱发,可是近来杜撰的头发似乎显得不那么凌乱了。当他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站在穿衣镜前打理一下头发,可是很快他的好心情便被日益后移的发际线破坏殆尽。虽然杜撰对自己的外貌并不是很在意,但他也不想在三十岁的时候变成尼古拉斯·凯奇那样的发型。

每当杜撰回到公寓的时候,总是很快地将外套脱下,然后换上一件宽大的深蓝色棉睡袍。这件睡袍他穿了很多年,所以显得有些旧,袖口也有些磨损,不过他在思考问题时总是习惯穿着这件睡袍。杜撰书桌的抽屉里放着一个小型的黑色石楠木烟斗,他没有抽烟的习惯,不过在写作的时候偶尔会抽上一斗烟丝。除此之外,他还习惯在写作的时候喝上一杯速溶咖啡。杜撰的睡眠状况非常好,即使在夜深的时候喝上好几杯咖啡,也丝毫不会影响到他的睡眠,无论身在何处,几乎是头挨到枕头便会立即睡着。

杜撰习惯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作,如果耳边没响着音乐的话,他几乎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虽然写作上对音乐非常依赖,但杜撰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音盲,迄今为止连七个简谱音符也分不清。

实在无事可做的时候,杜撰就会去逛博物馆。因为研究西康问题的缘故,杜撰对于省博物馆中藏传佛教的部分总是看的十分仔细,那些精美的唐卡尤其吸引杜撰的目光,他常常在一幅唐卡前一站就是半个小时。

杜撰住的是一间位于大学路的四十多平米的公寓,除客厅、厨房、卫生间和阳台外,只有一间卧室。杜撰将客厅改为书房,当天气好的时候,他也会坐在阳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写作。这间公寓的厨房正对玄关,杜撰常常自己买食材回来做上一顿便饭,他的厨艺不能算高明,不过应付一些家常菜已经足够了。偶尔也会到蛋糕店买一块咖啡核桃蛋糕或者巧克力慕斯,满足他对甜品的欲望。

拜之前出版的几本小说所赐,杜撰的邮箱总是会收到许多读者来信,偶尔也会有一些热情的读者将小礼物寄到杂志社,拜托编辑转交到杜撰手上。这些小礼物从毛绒玩偶到特产茶叶,不一而足,杜撰将它们统统放进一个带锁的抽屉里。大部分的读者来信,杜撰都是看过便作罢,他实在不愿把精力花在一一回复读者来信上,如果有时间的话,他宁愿在图书馆或者博物馆静静地呆上一下午。

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后,杜撰将洗好的碗筷放进橱柜里,洗干净手之后,走到阳台上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因为熬夜写一篇稿件凌晨四点才入睡,杜撰的眼睛看上去有些浮肿,没有梳理过的头发显得异常凌乱,嘴唇周围残存着没有刮干净的胡子茬,总之这时的杜撰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实在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晕倒在地上。

午后的天空罕见地出现了太阳的身影,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对于冬季的四川盆地来说,这是一个求之不得的好天气。杜撰擦掉眼角因为打呵欠而流出的眼泪,一边搔头发一边走回卧室里,此时他的精神似乎恢复了一些,总算是看上去有了些许生气的样子。杜撰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脱下穿在身上的棉睡袍,慢吞吞地换上外出时穿的黑呢大衣,把手机、钥匙和钱包都放进口袋,然后走到大门前,准备外出——那位委托杜撰调查案件的Michelle今天乘飞机抵达四川,他现在正准备去机场接她。

杜撰很早以前就考了驾照,不过却一直没什么机会实践。前段时间由于风闻城市交通太过拥挤要限制车辆上牌,再加上友人一贯的怂恿,杜撰终于下定决心买了一辆小排量的汽车。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现在杜撰的技术总算是能够应付日常驾驶的需要了——偶尔他也会把车速踩上七十码。

杜撰抵达机场时,距离Michelle的航班到港还有半个小时,他索性坐在车上闭目养神,静静地消磨时间。由于熬夜的缘故,很快闭目养神就变成了呼呼大睡,当他醒过的时候,发现Michelle的航班已经到达四十多分钟了。

“糟糕……”

杜撰急忙跳下车,懊恼地朝机场旅客出口跑去。当他跑到旅客出口时,远远就看见一位提着旅行箱正在四下张望的女孩,由于之前已经看过照片,所以杜撰一眼认出那个女孩正是Michelle。

“真是不好意思,刚才我在车里睡着了,害你久等了,”杜撰站到女孩面前,一脸歉意地说,“我就是杜撰。”

“不会,我也是刚从里面出来,”女孩的脸上露出富有亲和力的微笑,说,“杜撰先生你好,我是Michelle。”

对于女孩善意的谎言,杜撰感到很温暖,他接过女孩手中的旅行箱,说:“我们先去市区安顿下来再慢慢谈吧。”

“好的。”

女孩微微点点头。她个子不高,鹅蛋脸,齐耳短发染成酒红色,上面别了一个粉红色的发夹,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架,嘴唇上涂了一点淡色唇彩。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抓绒衫,外罩灰色羽绒背心,下身穿着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小巧的旅游鞋。她这身装扮看上去显得很朴实,不过丝毫掩盖不了她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青春气息。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中文名字是什么?”

杜撰拖着行李箱,扭过头来问道。

“我中文名字叫程绫霞,禾木程,绫罗绸缎的绫,彩霞的霞,”女孩认真地说,“你也可以叫我小霞啦。”

“那我就叫你小霞好了,这样比较亲切一点。”

杜撰笑了笑,说。

“好啊,反正我的朋友有叫我Michelle的,也有叫我小霞的,所以你随意怎么叫我都行啦。”

程绫霞毫不介意地说。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停车场了。杜撰将程绫霞的行李放进后备箱,替她拉开车门,说:“刚才忘了问你中午吃过东西没有?”

“我在飞机上吃过便餐了,所以肚子还不饿啦,留到晚上吃吧。”

程绫霞快速钻进车里,说。

“那我先带你去酒店把行李放好吧。”

杜撰一边发动汽车一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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