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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第4页)

“阿希礼,你怎么能拒绝她?她为我们做了这么多!你这样显得我们多忘恩负义啊!她现在无依无靠,还怀着……你真是太没骑士精神啦!我们需要帮助时,她帮了我们。现在她需要你,你却拒绝她!”

斯嘉丽偷偷打量阿希礼,瞧见他盯着玫兰妮气愤的黑眼睛,一脸惊讶和迟疑。斯嘉丽也很吃惊,完全没想到玫兰妮竟如此凶狠。因为她知道玫兰妮向来认为妻子不该指责丈夫,除了上帝,就数丈夫的决定最神圣。

“玫兰妮……”阿希礼唤了一声,就无力地双手一摊,不说话了。

“阿希礼,你还犹豫什么?想想她为我们——为我做的事!要是没有她,我在亚特兰大生小博时就死了!她还——对了,为了保护我们,她还杀了一个北佬。你知道那事吗?她为我们杀了一个人。你和威尔回家前,为了我们能有口吃的,她像奴隶一样拼命干活。我一想到她犁地、摘棉花,我就——噢,亲爱的!”她低下头,热烈又忠诚地亲吻斯嘉丽乱蓬蓬的头发,“现在她第一次求我们帮忙——”

“你不必再告诉我她为我们做了什么。”

“阿希礼,想想看!除了帮她,我们还能住在亚特兰大,跟我们自己人,而非北佬生活在一起。想想看,这意味着什么!姑妈、亨利伯父和所有朋友都在,小博将有很多玩伴,还能上学。我们若去了北方,就不能让他上学,总不能让他跟北佬的孩子和黑人小孩同班吧!我们只能请家庭教师,真不知道能不能负担得起……”

“玫兰妮,”阿希礼的声音异常平静,“你真这么想去亚特兰大?我们讨论去不去纽约时,你可没说过这些话啊。你从没暗示过——”

“噢,可我们聊起去纽约的事时,我还以为你在亚特兰大找不到事情做。而且,我也不该说什么。丈夫去哪儿,妻子就该跟到哪儿。但现在斯嘉丽这么需要我们,还有个只有你能胜任的职位,我们不是正好可以回家吗!回家啊!”她攥着斯嘉丽,声音里满是狂喜,“我又可以见到五角广场、桃树街和——和——噢,我真想它们呀!或许,我们还能盖一座自己的小屋。再小再简陋我都不介意,那——那可是我们自己的家!”

她满眼热忱和喜悦,另外两人盯着她,阿希礼奇怪又震惊,斯嘉丽惊讶又羞愧。她从没想过玫兰妮如此想念亚特兰大,这么想回去,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似乎一直对塔拉很满意,所以斯嘉丽见她这么想家,心中着实意外。

“噢,斯嘉丽,你真是太好了,为我们安排好一切!你知道我有多想回家!”

和往常一样,面对玫兰妮这种硬要为他人并无好意的行为安高尚动机的习惯,斯嘉丽觉得羞愧又恼火,突然间竟不敢再看阿希礼或玫兰妮的眼睛。

“我们可以盖一座自己的房子。你没发现结婚五年了,我们还没有自己的家吗?”

“你可以跟我们住在佩蒂姑妈家,那儿就是你们的家啊。”斯嘉丽嘟囔着,故意拿过一个靠垫摆弄,依旧垂着眼,藏住渐渐流露出的得意之色。形势已对她非常有利。

“不,但还是谢谢你,亲爱的。我们再住进去就太挤了。我们要自己盖座小屋——噢,阿希礼,快答应了吧!”

“斯嘉丽,”阿希礼闷闷地说,“看着我。”

斯嘉丽抬起头,看向那双满是痛苦、疲惫和无奈的灰眸。

“斯嘉丽,我去亚特兰大……我斗不过你俩。”

他转身走出房间。斯嘉丽心中的得意被一种纠缠不休的恐惧冲淡了不少。他说这话时的神情,跟刚才说若真去亚特兰大,他就全完了时一模一样。

苏埃伦和威尔结婚,卡伦动身去查尔斯顿的修道院,阿希礼、玫兰妮和小博则去亚特兰大。他们也把迪尔西带上了,让她做饭和看孩子。普利西和波尔克留在塔拉,直到威尔找到其他黑人帮忙下地干活,他们再进城。

阿希礼在常春藤街的一座小砖房安顿下来。那座房子就在佩蒂姑妈家背后,两家后院相连,中间只隔了一道杂草丛生的水蜡树篱。玫兰妮选中这儿,就是因为这点。回到亚特兰大的第一个早晨,玫兰妮就搂着斯嘉丽和佩蒂姑妈又哭又笑,说跟心爱的人们分开太久,住得再近也不为过。

房子原本有两层,但二楼在围城中被炮弹炸毁。南方投降后,归来的原主人没钱修葺,便在剩下的一楼上盖了个屋顶。结果房子显得又平又矮,比例失调,活像小孩用鞋盒搭起来的玩具房。因为建在一座大地窖上,这房子离地很高。一道又长又弯的楼梯通进地窖,看起来有些滑稽。但屋前有两棵老橡树,前门台阶旁还有一丛木兰花。橡树形态优美,绿叶成荫。木兰花叶子虽落了灰,却开出点点白花,多少遮掩了部分房子的丑态。草坪宽大,茂密的苜蓿绿油油地铺成一片。草坪边就是那道枝叶蔓生、无人修剪的水蜡树篱,篱笆上还缠了不少芬芳的忍冬藤。草坪上,处处都有玫瑰从断裂的老枝重新绽放,粉的、白的紫薇竞相怒放,仿佛头顶从未开过战,北佬的战马也从未啃食过它们的枝叶。

斯嘉丽觉得她真是从没见过这么丑的房子。玫兰妮却觉得就算十二橡树园最富丽堂皇时,也没这儿美。这里是家。她、阿希礼和小博终于在自家屋檐下团聚了。

英迪亚·威尔克斯从梅肯回来了。一八六四年起,她就跟霍尼住在梅肯,如今回来跟哥哥同住,顿时让这座小屋子显得很拥挤。但阿希礼和玫兰妮都很欢迎她。时代变了,钱少了,但南方的生活准则没变——对贫困或未出嫁的亲戚,家家都很乐意腾出房间接纳。

霍尼已经出嫁。英迪亚说,她下嫁给一个粗俗的西部人。那家伙从密西西比到梅肯定居,红脸膛、大嗓门,干什么都很快活。英迪亚不赞成那门婚事,也因反对在妹夫家住得并不愉快。听说阿希礼如今有了自己的家,她自然开心地搬了出来。这样,她既能离开那个不合心意的环境,也不用心烦成日看着妹妹和一个压根配不上她的男人在一起,还成天傻乐。

家里其他人私下里却觉得,头脑简单、老是咯咯傻笑的霍尼简直干了件出乎他们意料的好事。她竟然也能抓住一个男人,多不可思议啊。她丈夫是位绅士,也有些产业。但对佐治亚出生、按弗吉尼亚传统长大的英迪亚来说,东海岸以外的人都是乡巴佬和野蛮人。霍尼的丈夫说不定也很高兴英迪亚终于离开,因为这些日子以来,跟她住在一起着实不易。

她现在完全一副老小姐模样。二十五岁了,看起来也是这年纪,所以她再无必要想方设法吸引别人。她那双没有睫毛的淡色眼眸坚定地直视世间万物,两片薄唇总是倨傲地紧抿着。如今,她身上有种端庄骄傲的神色。说来也怪,这气质竟比从前在十二橡树园时,她身上那种坚定而友善的少女气更适合她。现在,她的身份跟寡妇差不多。人人都知道,如果斯图尔特·塔尔顿没在葛底斯堡战死,肯定会娶她为妻。于是,她受到了一个寡妇应有的尊重。因为就算她没结婚,曾经也是个有人想娶的女子。

很快,常春藤街上这座小房子的六个房间便摆上了少量家具——都是弗兰克店里最便宜的松木和橡木家具。因为阿希礼身无分文,只能赊账,他便只肯要最便宜的,也只买最需要的。这让向来喜欢阿希礼的弗兰克很尴尬,也引得斯嘉丽苦恼不已。她和弗兰克都想把店里最好的桃花心木家具和雕花红木家具送给他们,分文不取,却被威尔克斯夫妇坚定地拒绝了。他们的房子光秃秃的,真是太难看了。斯嘉丽真不愿阿希礼住在没有地毯和窗帘的屋子里。可他似乎根本不介意居住环境。玫兰妮婚后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不仅欢天喜地,甚至还很为那地方骄傲。要是被朋友们发现自家没有厚窗帘、地毯、靠垫,或椅子、茶杯和调羹不够用,斯嘉丽就会觉得无比丢人。但玫兰妮恭敬待客时,那神情却好似家里挂着长毛绒窗帘,摆着锦缎沙发一样。

玫兰妮面上看着快乐,身体却不好。生小博伤了身体,孩子出生后在塔拉干的那些苦活,让她的健康状况变得更糟。她很瘦,瘦得好似那身小骨头随时可能刺破白皙的皮肤。在后院跟孩子嬉笑玩耍时,远远看去,她就像个小女孩,腰身细得不可思议,整个人完全没有女性的线条。她没胸,屁股几乎跟小博的一样平。在斯嘉丽看来,她既没傲气,也没品位;既不在紧身巴斯克衫上饰褶边,也不往紧身胸衣背后加衬垫,结果让自己的消瘦暴露无遗。和身体一样,她的脸也又瘦又苍白,两弯细眉纤柔得好似蝴蝶触须,被苍白的肤色一衬,显得格外黑。她脸小,眼睛便大得算不上好看,加上黑眼圈,就更是大得显眼。但她仍跟少女时一样,眼中尽是无忧无虑的神色。战争、接连不断的痛苦和艰苦劳作,都没能夺走她眼中那份甜美静谧。这是双幸福女人的眼睛,这种女人哪怕经历狂风暴雨,内心也依旧祥和安宁。

斯嘉丽嫉妒地看着玫兰妮,纳闷她为何能保持那样的眼神。斯嘉丽知道,自己有时会露出饿猫般的眼神。瑞德有次说起过玫兰妮的眼睛,是说了几句它们好似烛光之类的傻话吧?噢,没错,说仿佛是这邪恶世界中的两道善良之光。嗯,它们像烛光一样,还是任何风都吹不灭的烛光。因为又回到家、回到朋友们中间,所以那两道幸福柔和的烛光又亮起来了。

小屋里总是挤满客人。玫兰妮从小就讨人喜欢。城里人听说她回来了,纷纷登门欢迎。大家为这座小房子带来各种礼物:小摆件、图画、一两把银汤匙、亚麻枕套、餐巾、小地毯等。这些小东西都是他们在舍曼的洗劫中设法藏下,珍惜至今的。现在送出来,倒是个个都发誓说这些留着也没用了。

跟她父亲一起参加过墨西哥战争的老人们特意带着客人上门,说要见见“汉密尔顿老上校的宝贝女儿”。她母亲的老朋友们也喜欢围在她身边。如今这种疯狂岁月,年轻人似乎都忘了规矩礼仪,玫兰妮却还对老一辈毕恭毕敬,老贵妇们自然甚感欣慰。跟玫兰妮同辈的年轻主妇、母亲和寡妇们也很喜欢她,因为她们都受过同样的苦,玫兰妮却从不满腔怨愤,反而总是愿意同情地听她们倾诉。年轻人也会来做客,因为他们在这儿过得很愉快,还能见到想见的朋友。

围绕乖巧谦逊的玫兰妮,很快形成一个有老有小的社交圈。这些人是亚特兰大战前的精英,虽囊中羞涩,却都为自己的家世骄傲,顽固地坚持着旧社会的种种传统。仿佛被战争打得四分五裂、被死亡耗得人丁凋零、被变化迷得不知所措的亚特兰大社交界,又围绕着玫兰妮这个顽强不屈的核心,得以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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