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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第1页)

002

“不要跟帕姆·伯里斯耍花招,”他一本正经地提醒我,“如果你跟帕姆耍花招,你就输了。”

刚过十点,我们便关了灯。五分钟后,父亲问:“你还醒着吗?”

“是的。”

“我曾经办过一个案子,有一个男人在圣诞节的派对上朝四个人开了枪。”父亲说,“他是个二手车销售员,叫‘巴斯特’。我接案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采访他的妻子,她当时19岁或者20岁吧。她带着一个男孩,大约3岁。她当时还怀着孕。我记得她告诉我,巴斯特在一周前无意间撞死了家里的小狗,哭得死去活来,然后把小狗的尸体埋在他们家的后院。可以吗,我这样说话?”

“当然可以。”

“巴斯特17岁的时候,”父亲说,“意外开枪打死了他的弟弟。后来他就辍学了,参了军,被派去了德国,他在德国整天喝得烂醉,直到被军队开除。回国之后,他在街上流浪了一段时间,然后他偷了一辆车,进了监狱。不过,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振作起来了,找了一个卖二手车的工作,结了婚,还有了一个孩子。但是后来他又开始酗酒滋事。节日季到了,巴斯特和妻子发生了口角,因为巴斯特讨厌过节。不过,他还是同意和妻子一起去参加这个聚会。是邻里之间的聚会,就在他家马路对面。大家在一个地下室里喝酒跳舞。巴斯特喝醉了,就犯浑了,气得他的妻子回家睡觉去了。最后,派对上的一个男人忍无可忍了,对巴斯特说:‘把你的手从我老婆身上拿走,胆敢再碰她一下试试。’”

“我明白了。”

“总之呢,这家伙和巴斯特动了手。然后一大群人把巴斯特揪到一个露台上揍了一顿。那么巴斯特干什么了呢?他回到家,给步枪和手枪装上子弹,光着膀子回来了。然后他下到地下室,右手拿着步枪,左手握着手枪,朝跳舞的人群开枪。死了两个,还有两个受了伤。然后他沿着马路中央大摇大摆地走了,敲响了一户人家的门,在人家的门廊里大喊‘我是圣诞老人,不给钱就捣蛋,让我进去’什么的。”

父亲顿了一下,表示下面是重点。“最后,我的主张是巴斯特的精神不正常,”他说,“我说,枪击事件发生的时候,他处在一种由精神疾病导致的不理智状态。我说,出于这个原因,在向四个人开枪时,巴斯特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我辩护说,他的精神太不正常了,以至于压根儿没法产生杀人的意图。我争辩说,应该撤销对巴斯特的指控,应该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公诉人对此并不认同。他想判巴斯特死刑。他说:‘这个案子怎么可能没有意图?被告在邻居家的圣诞派对上发火,然后回家从衣柜里拿出了枪,分别装上子弹,又回到派对现场,瞄准目标,开枪杀人。他并没有疯。他对那些人很生气,想把他们杀了。’”

“我请了精神病专家出庭做证,”我父亲说,“一位说,巴斯特在服役期间就已经变得不正常了,因为他不遵守规则。另一位说,巴斯特的父母对他缺少养育,再加上杀死弟弟带来的内疚,使他变得自暴自弃。好吧,这些只使得公诉人又给他自己的心理医生打了电话,他们都说被告明显就是喝醉了,然后生气并且开枪杀了人。所以就有了两个版本。我的版本——巴斯特的生活有种种不如意,于是疯了。公诉人的版本——简单、粗暴、冷血的谋杀。”

“不管怎么说,”父亲说,“让我们面对现实。十有八九,被指控犯罪的人的确犯了相应的罪。就像我很久之前跟你说过的,现实不像电视上那样,律师像变戏法一样,揪出真正的凶手。对我来说,这是一份职业,能有百分之十的胜诉率就算得上记录良好了。有时候——大多数时候——事实对你是不利的。你找不到理由。当然了,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有任何机会,哪怕是最最渺茫的机会,他们都会想要走上法庭,并且希望你,作为他们的辩护律师,能使出全部的本事。因此,最后你会竭尽全力,尽管根据你的经验,你知道这些都是无济于事、没有希望的,如果你想要从工作中获得任何满足,那只能是从失败中获得。总之呢,陪审团认为巴斯特的每一项罪名都成立。法官判了他四个终身监禁。好在他没有被判处绞刑,这是我所担心的——我怕他们会判巴斯特死刑。整件事都令人悲哀。跟你说实话,我工作中的很多事都让人悲哀。这是一个不得不活在悲哀里的世界。”

* * *

第五天。林肯·斯蒂文斯让证人出庭做证。从他们的证词中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德尔文和贝琪·哈维拼凑出了自己的学习方案。他们对去过的所有教堂都不满意,一个教派都不认同。相反,他们信仰的是他们从订购的书、录像片和讲道的磁带中拼凑出来的个人宗教。他们是世界末日论者,意思就是他们相信世界很快会在一场大屠杀中终结,在那之后,所有没有把耶稣奉为救世主的人都会下地狱。他们相信地狱之火是真实的火焰,相信天堂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天堂和地狱都存在于宇宙中。他们相信男性是上帝指定的户主,女性是他们的“帮手”。他们相信不应该放松对孩子的管教,并在家里存放了一本专门用于严厉育儿的手册。这本手册要求用木勺抽打六个月大的婴儿,如果他们试图从铺在地上的毯子上爬下来,就要打他们;要求用尺子、板子、水管和树枝来打孩子;要求用冷水洗澡、在室外关禁闭、不给饭吃;要求一直惩罚到孩子“无法呼吸,抱怨不得”为止;还引经据典作为依据。

一位证人是一个名叫安丽丝·库伯的年轻女子,她梳一条编得很紧的麻花辫,搭在右肩上,还戴了一副眼镜,镜片厚得像瓶底。安丽丝·库伯说,她认识贝琪·哈维的时候,贝琪还不到25岁。库伯说,贝琪很健谈,声音很大,在房间的另一头都能听见。库伯当时12岁。她和母亲一同去参加一个叫萨拉·托特的女人办的婴儿洗礼会。萨拉·托特的父亲是墨西哥的一名牧师。她的父母都是传教士,她的九个兄弟姐妹也都是传教士,在墨西哥、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传教。安丽丝·库伯说,萨拉·托特很有感召力。她经常在她家的客厅里举办活动,很多人都来参加。她比大多数妇女大个15岁,也可能更大一点,她有八个孩子,都很乖巧。库伯说,很快,“我的母亲、贝琪·哈维还有其他几个参加这些活动的妇女就开始像萨拉·托特那样穿衣打扮,她们称之为端庄。比如穿长到脚踝的裙子或连衣裙、连衫裤、束腰外衣、长袖上衣。我也不得不这么穿,直到后来我离开家”。

萨拉·托特会发表讲话,库伯说:“话题都是关于生养很多孩子、让孩子们在家里上学、做家庭主妇,还有怎样正确地培养孩子的。她说,跟小孩子商量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太小,还不懂。他们能明白行为,而不是语言。他们能明白训练,而不是解释。萨拉·托特说,人们擅长训练狗狗坐下或是去取东西,但是在训练自己的孩子执行命令时却做得很糟糕。她说,孩子们想知道边界在哪儿,想知道如何让父母高兴。萨拉让家庭顺利运转的方法是使劲训练孩子。把东西放在孩子够得到的地方,如果他们伸手去拿,你就叫他们不要碰;如果他们违抗你的命令,继续去碰,那就打他们的手。萨拉说,这就是所谓的训练。她说,假设你在喂奶,宝宝咬了你一口。很简单。宝宝一咬你,你就用力掐他的胳膊或腿。宝宝一咬你,你就马上掐他,这样宝宝就会感觉到疼。给他传递的信息就是‘如果我咬人,我就会疼’。这是宝宝能够理解的。他们理解不了更多的东西。萨拉认为,随着宝宝一点点长大,成为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个孩子将会试探父母的底线。这个时候,我母亲、贝琪·哈维以及所有听从萨拉·托特的妇女都必须坚守自己的底线。她们必须坚定,不能向情感屈服。萨拉说:‘你的孩子会反抗你的权威,如果你爱他们,你就得确保自己能赢。因为他们是罪人,有原罪。因为原罪,他们会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大喊大叫,他们会很自私,以自我为中心,需要你来控制他们的发展,把他们带到上帝那里。’萨拉认为最关键的年龄是12岁。她说12岁是上帝划定的界限。她说,孩子们长到12岁,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到了12岁,上帝就不会再放松对你的要求。你可以为12岁时的行为下地狱。因此,父母就要对孩子进行这种训练。你要是不训练孩子,他们到12岁的时候就会犯罪,然后下地狱。她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她会吓唬大家。”

“萨拉·托特真的很擅长让每个人都拼命用鞭子抽孩子,用拳头揍孩子。”库伯说,“她会说,《圣经》说了,女人应该当男人的帮手,听从男人的吩咐,女人应该待在家里,不使用避孕措施,狠狠地打孩子,这就是我所成长的环境和文化,这就是我当时的处境。说实在的,萨拉·托特、我母亲以及贝琪等人信奉的其实是个邪教,她们嘴上说的是源自爱的管教,但我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事实上你就是在挨揍。我是说,真的挨揍。过了一段时间,我猜,可能有一些女人提出了质疑,但她们又生活在恐惧之中,因为,就像我刚才说的,这是一个邪教,你不能违背萨拉·托特和我母亲以及贝琪·哈维所说的话,否则你就可能被踢出核心圈,被瞧不起,被排斥。但是,一个女人开口了,然后又有第二个开口了——她们心里生了疑,如果你狠狠地揍一个孩子,那不可能是真正的爱,不对吗?萨拉·托特、贝琪还有我的母亲说,不,这里有更多的经文可以做出解释,我们会为你祈祷,诸如此类,然后这两个女人就退出了,因为她们实在无法忍受继续殴打自己的孩子。然后萨拉、贝琪和我母亲开始担心儿童保护服务中心,她们总是谈到儿童保护服务中心,她们认为其他女性,那些退出的女性会夸大其词,把儿童保护服务中心招来,然后儿童保护服务中心就会带走她们的孩子。因为她们都有这种倾向,萨拉、贝琪和我母亲,她们都有阴谋论的想法,她们认为政府想要抓你,把你的孩子带走。特别是贝琪,简直走火入魔了。过了一段时间,贝琪比萨拉·托特还要激进了,她们俩闹掰了,发生了很多戏剧性的事,贝琪开始表现得好像现在是她说了算了,她变得专横,控制欲很强。我们开始改去哈维家聚会,不再去萨拉家了,因为我母亲就像贝琪的副手,所以我看到了很多他们家发生的事,我看到了很多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我记得哈维夫妻俩总是在传福音,想让大家跟他们一样,他们都无比地虔诚。我猜,这是因为当这些训练发挥作用时,真的会很有成就感,接下来你会发现,你让孩子把一个玩具捡起来,他会二话不问立马去做。除此之外,贝琪极其讲究个人卫生,比如要保持东西无菌无毒,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塑料桶里,孩子们都有各自的小箱子,上面写着名字,里面装着每个人的牙刷之类。诸如此类。而且我还看见,我亲眼看见,看见过很多次,她和哈维先生打了孩子很多下,就当着我的面,这可不是轻描淡写地拍两下屁股或者手——是真的打,很疼的。他们家有那么多孩子,每隔十到十五分钟,小鞭子就会被拿出来,还有三十厘米(2)长的小水管,除了最小的婴儿是用手打的,因为根据他们的育儿理念,小婴儿还没到用水管抽的时候。但是等这些孩子满六个月——才六个月啊——如果你叫他的时候他不过来,或者是没有把自己的玩具什么的捡起来,好了,鞭子就出场了,你们知道的,就对着屁股下面抽,大腿和屁股交界的地方。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经常这样被鞭子抽,很疼的,会留下红印子。”

“后来,事情变得更加诡异了,”库伯说,“贝琪开始在家里举办研讨会,主题是‘冠冕之乐’,是她从《圣经》里摘录的,大意是说妻子应该成为丈夫的冠冕之乐什么的——大概是这个意思。她站在其他女性面前,好像自信满满,胸有成竹,她们也相信她的话,因为她的孩子是那么训练有素,那么乖巧听话,我不得不跟我母亲一起去参加这些活动。我记得贝琪曾经笑着向我们透露说,她把管教孩子的工具塞在胸罩里,这样拿起来方便,一个是水管,还有一个是又粗又长的胶棒,就像热胶枪里用的那种,她告诉我们这是她母亲的主意,她母亲给了她整整一盒的胶棒。我还记得她把研讨会的题目从‘冠冕之乐’改为‘不再有罪’,她发现‘不再有罪’在《圣经》里随处可见,她好像突然睁开眼睛看到了某个密码,‘不再有罪’的意思是生活中是可以实现无罪的完美的,或者类似的情况,是上帝眼中的完美,不管那究竟是什么意思。事实上,你动脑筋想想,就能明白纯粹的无罪和完美根本就是歪理邪说。这跟贝琪的洁癖有点像——要把所有的脏东西都清理干净,把手洗上一万遍。她在‘不再有罪’的演讲中,不停地暗示自己是完美的,在生命的此时此刻,她感受到了上帝的召唤——这是阿比盖尔来的前一年——她感觉到自己被召唤去宣扬一种新的基督教教义,在那个教义里,人是完美的、无罪的。每次,每次聚会,她的演讲一结束,她就让大家站起来一起祷告,祷告的内容是这样的:‘我们传扬他,是用诸般的智慧劝诫各人、教导各人,要把每个人完美无瑕地带到耶稣面前。我为此劳苦,照着他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阿门。’我们其他人好像都在那里为她的完美而欢呼。”

安丽丝·库伯厌恶地摇了摇头。“这事离现在并不久远,”她说,“正是在哈维夫妇收养阿比盖尔之前。阿比盖尔来到他们家的时候,他们满脑子就是这些。”

* * *

一位叫谢丽尔·霍奇的女士出庭做证,她说她是德尔文·哈维的妹妹,他们的父母都是传教士,在她12岁时就离了婚。他们家在得克萨斯州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又搬到了俄勒冈州波特兰、华盛顿州伍德兰,以及华盛顿州科尔维尔。在科尔维尔,“我们只能勉强糊口,因为父亲已经找不到活儿干了,”谢丽尔比德尔文小六岁,“所以,我小时候,印象中他不怎么在家里。我还有一个哥哥,叫布鲁斯,他跟德尔文年纪相仿,比德尔文大一岁半。布鲁斯知道怎么招惹德尔文,他可以把德尔文惹毛。这并不难,真的。他很容易发怒。布鲁斯在学校很受欢迎,但德尔文正好相反。他压根儿就不在乎。学校里的那些时髦人士都穿喇叭裤,你们知道的,但德尔文并不在乎,他我行我素,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我猜,他摆出来的是一种道德姿态。有人开始接触毒品——布鲁斯也吸了一点,但是德尔文一直老实本分。而且他的个性是,如果他认为某件事是正确的,那么它就是正确的,没什么二话。他是那种黑是黑白是白、没有任何灰色地带的人,他认为是非之间只有一线之隔,你要么越过去,要么就不越过去。不可能处于中间地带。所以,如果他认为某件事情是正确的,而你的想法跟他的不一样,他就对你有了评判。比如,在后来的生活中,当他有了孩子而我还没有孩子,他就对我说,我不应该采取节育措施,因为这是在杀害生命,而且杀害未出生的孩子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还有一件事:我是一个中学老师,我在学校里教科学,德尔文跟我说,我不应该干这个工作,因为我在教进化论,在宣扬上帝没有创造地球。当我告诉他我不同意他的观点时,他就开始给我找书看,反对进化论的书,他总是想让我知道,是我的精神境界没有达到恰当的标准,我没有正确地生活,而其实恰恰是那种宗教性的东西会让人如此主观。倒不是说他一直如此。他和贝琪结婚之后,这种观念变得越来越强烈。他们俩很快就步调一致了。他们俩有一种沟通方式。那就是,你得读读这本书,或者,你得看看这篇文章,或者,你得听听这场布道,或者,你的《圣经》引文版本是错的,应该用这个版本。或者,这个国家的一些人正在控制一些事,想让我们成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法西斯独裁国家。有一次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和他们争论这个问题,我说:‘你们这是把不相干的东西混为一谈——共产主义/法西斯,这两个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但是他们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像往常一样,我是错的,他们是对的,原因是我没有读正确的书,没有听正确的人的教诲。我早该知道不应该跟他们争,因为我很久之前曾经和他们一起住过一阵子。德尔文当过两年兵,在那期间我没怎么见过他,后来他结了婚,住在肯特,离西雅图半小时车程,我当时想去华盛顿大学考教师资格证,但又没什么钱,于是就问可不可以住在他们家。于是我就住了下来,但是没住太久,连一个月都不到——也可能有一个月,我不记得了。但我一找到工作就搬出来了,因为贝琪的控制欲太强了。举个例子,只要我一洗完澡,她就会跑到浴室里检查我有没有把窗帘拉开,防止发霉,如果我没有把洗碗机完全装满就开始洗碗,那就成了问题,或者如果我忘了盖上牙膏的盖子,或者洗衣服用了太多的肥皂,或者没有把装面包的袋子夹紧,这些都是问题,所以我不得不搬出去,逃脱这一切。我们发现贝琪的外祖母有洁癖,贝琪的母亲也有,然后贝琪也有,贝琪小的时候,如果她去了别人家——比如去玩什么的——那么在她回家进门之前,她的母亲会拿着水管把她从头到脚冲一遍。所以,她从小就是这样长大的。我是说,贝琪会用牙刷来刷房间的每个角落。有一次,学校剩了一些培养皿准备扔掉,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就给了德尔文,我心里想的是,你们知道的,在家教学能用得上。这些培养皿里有营养琼脂,所以你稍微拭一下就能看见细菌。我过去给他们演示,嘿,你可以打开这些,用棉签或者直接用手,把手在上面蹭一下,然后合上,你就能看见刚才在手上的细菌了。后来,我又有了一些这样的培养皿,于是就问德尔文,这些你要不要也拿去?他说不要,因为上一批培养皿已经让贝琪气得冒烟了。她接触培养皿之后洗了无数遍的手,然后就让德尔文把那些培养皿装进塑料袋,在外面又套了一个塑料袋,然后把袋子口拧好扎紧,当天晚上就全部放到外面,第二天就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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