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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铲 盗墓贼的传家宝(第1页)

洛阳铲:盗墓贼的传家宝

在现代考古钻探中,考古学家们使用的洛阳铲皆为铁质,铲头刃部呈月牙形,剖面为半筒形,有大小不等的多种型号,长度一般在20~40厘米,直径5~20厘米。考古人员应用的铲头多为30厘米,直径6厘米。这种型号的洛阳铲装上富有韧性的木杆后,可打入地下十几米甚至几十米,提起后,铲头的内面会带出一筒土壤。通过对土壤结构、颜色和包含物的分辨,可以判断出地下有无古墓、墓内棺椁状况及陪葬品等情况。此类探铲之所以又称洛阳铲,是因为产地在洛阳。

作为沿革千余年的十三朝古都,洛阳长期是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中心。历代有权有势的帝王将相、达官贵人,连同敲边鼓的士大夫,梦想死后仍像活着时一样骑在劳动人民头上做官当老爷,作威作福,极为重视墓穴的修建和厚葬,直弄得洛阳四周古墓遍地,多如牛毛。其中等级最高、密度最大的墓葬区便是洛阳郊外的北邙山。这片看上去并不算雄奇峻秀的山岗,被视为埋藏死人的风水宝地。自东周开始,一代代豪门显贵无不以死后葬于邙山为最高荣耀,凡有权势者生前便请风水先生赴邙山踩点探穴,抢夺地盘建造坟墓。到了唐代,整个邙山已是陵墓遍布,难有插针立锥之地了。唐代诗人王建游洛阳时,曾有一首名为《北邙行》的诗,道出了当时的情形:“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旧墓人家归葬多,堆著黄金无买处。”此诗记载了这段真切朴素的史实。也就是说在王建活着的那个年代,邙山墓葬之多、之盛、之拥挤,已到了拿着一堆黄金都买不到一块停棺之地的程度了。

很显然,地老天荒的邙山不再像割掉的韭菜一样疯长,而贵族士大夫,却在连绵不绝地伸腿断气,并向邙山云集而来。面对这种紧迫逼仄情形,后来者的处理方式是,或明或暗地将时代久远的墓葬挖开,索其财物,抛弃骸骨,占其地盘。将地下穴位重新装修、粉饰一遍后,即可“入住”。历史上还可以看到发掘前代墓葬之后,直接占用原有墓圹的实例。

《太平广记》卷三八九引《搜神记》中“王伯阳”故事,说到其因平毁古墓以葬而受到古墓墓主惩治的情形:“王伯阳家在京口,宅东有一冢,传云是鲁肃墓。(王)伯阳妇,郗鉴兄女也,丧,王平墓以葬。后数日,(王)伯阳昼坐厅上,见一贵人乘肩舆,侍人数百,人马络绎。遥来谓曰:‘身是鲁子敬,君何故毁吾冢?’因目左右牵下床,以刀镮击之数百而去。绝而复苏,被击处皆发疽溃,数日而死。”这则故事就非常直接地说明了王伯阳占用了鲁肃墓来葬他妻子的情形。

故事说的是不同时代的空间叠压情形,即后代人毁坏前人墓葬。

洛阳铲图示

又如《南史》卷65《陈宗室诸王·始兴王叔陵传》中记载,陈叔陵生母彭氏去世,“晋世王公贵人,多葬梅岭,及彭氏卒,(陈)叔陵启求梅岭葬之,乃发故太傅谢安旧墓,弃去安柩,以葬其母”。此处明确道出陈叔陵为葬其母强占了谢安的墓穴。

《北邙山行》书影

随着唐末战乱,豪杰并起,烽火连绵,豪门权贵纷纷上山刨坟掘墓,抢夺地盘。为了抢占一块风水宝地,时常引起家族势力的火并,每逢战乱兴起,更有军阀与恶势力为争夺地盘,引兵领将,操枪弄炮,在邙山与对方血战。在这样一种纷乱局面中,蛰伏在四周山野村寨的盗墓者,如同冬眠的菜花蛇盼来了三月的春光,纷纷露出头来,活动活动筋骨,然后“嗖嗖”地跃出地窝,直奔邙山而来。一时间,盗墓之风兴起,整个邙山由豪门贵客死后的乐园,一变而成为盗墓贼招财进宝的风水宝地,无论是旧墓还是新墓,只要盗墓者感到有利可图,便想方设法打洞钻眼,予以盗掘。面对墓穴被凿,尸骸被抛,财宝尽失,整个邙山千疮百孔、一片狼藉的惨状,那些抢占他人墓穴、鹊巢鸠占者的后世子孙,无不痛心疾首,呼天抢地,在祖宗散乱的尸骸前徒叹曰:“奈何!奈何!”

在中国古代传统的宗法社会,坟墓曾经是维护祖先精神权威、体现宗族凝聚力的象征。保护冢墓,久已成为一种道德准则。唐人杜荀鹤诗所谓“耕地诫侵连冢土”,表明这种道德规范对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也形成了约束。

禁止盗墓的法律,在先秦应当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中写道,当时对于“奸人”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汉代严禁盗墓的法律,我们在那个时代的相关书籍中也可以看得到。

因盗墓者扰乱了既有的社会秩序,伤害了被盗墓主后世子孙的情感,对建立和谐社会造成了危害,因而,历代朝廷对陵墓总是采取保护政策,对盗墓者采取不同程度的打压、震慑措施,罪过严重者可引来杀头之祸。相关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道德宣传、立法禁止和守陵护墓。

洛阳邙山的炎黄二帝雕塑

例如,唐王朝规定,凡有大赦令,其中十恶忤逆和开发坟墓等均不得包括在赦内。《唐律疏议》中,对发冢之罪专门定有刑名条令,按照发掘破坏程度定罪刑之轻重,轻者处以徒刑,重者处以绞刑,甚至“毁人碑碣及石兽者”,也要判处一年徒刑。

明代对陵寝的保卫采取了严密的制度和措施。《大明律》中规定,凡盗掘皇陵者,一律以谋反罪论处,不论首犯从犯,统统处以“凌迟”的极刑;凡是盗窃陵墓的祭器帷帐、玉帛牲牢馔具者,一律斩首示众;如果胆敢盗伐陵区内的树木,不仅本人要被斩首,连家属也要发配边疆充军。

为了加强陵墓的守卫力量,明代还专门设有神宫监,负责陵寝的保卫,下面分设各类专职警卫部队巡山军、巡逻军、御马监军、御女军、朝房看料军、金钱山军和悼陵军等,共有甲士6024名。此外诸陵还各设有一卫,在陵寝附近负责警戒任务。在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还另行设立了兵力4000人的“永安营”以及3000人的“巩华营”作为机动部队,无事在州教场操练演习,如有情况,则即刻分赴各个要道路口设卡堵截,警卫十分森严。

道德宣传、立法禁止所费不少,所获无多。守陵护墓算是有效措施,尤其是对付盗墓个体户。然而明十三陵虽驻有重兵守卫,仍然被大顺军、清军破坏。

就邙山的情形而言,宋之后,除改朝换代的大战乱和农民起事之外,邙山墓葬的破坏指数相对较低。继唐末战乱之后,真正遭到大规模、毁灭性的盗掘破坏发生在清朝垮台之后。

1912年9月,北洋政府与比利时签订修建1800公里陇海铁路的借款合同,以汴洛铁路为基础向东西方向展筑,两段工程于1913年5月同时开工,铁路经过邙山南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邙山周围一批古墓遭到毁坏,大量珍贵文物被挖出。随着文物流散于市场,引起了欧洲人极大的兴趣,他们趁机大肆收购。盗墓贼一看财大气粗的洋人也卷入了这个浑浊不清的圈子,且出手阔绰,闻风而动,迅速云集邙山疯狂盗掘古墓。在时势的浸染与金钱的**下,当地一些村民也乘虚而入,揭竿而起,与盗墓贼合兵一处,争相加入刨坟掘墓的大军之中。后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古董商人和洋人得到消息,纷纷从四面八方赶来,坐地摆摊收购文物,从而引发了整个洛阳甚至中原地区的盗墓狂潮,其盗掘规模之大,出土奇珍异宝之多、之重震动世界。

邙山一带虽然古墓葬分布稠密,但并非唾手可得。由于年久日深,长期的雨水冲刷、树木砍伐,翻坑倒坑(挖出别人的尸体,另行埋葬自己的亲人),以及平地耕作播种,大多数坟丘的封土已**然无存,地面也已无痕迹可寻,要找到一座贵族墓葬的准确位置并非易事:一方面要靠人的技术、经验,另一方面要靠工具制作。据可查的资料,明代之前,民间盗掘工具大多为锹、镐、铲、斧和火把、蜡烛等。通常情况下,盗墓者凭着以往的经验,对可能是大型坟丘的地方用铁锹之类的工具下挖一个小坑,根据土质土色来辨别墓坑的有无、位置、大小。每一个盗墓贼都知道,墓坑内的填土一般称为熟土,也称为墓土或五花土,与未经扰动过的生土相比有着明显的区别。生土较为纯净,给人以鲜活、板结之感,没有人类生活遗存的包含物。所谓的熟土,因为已经过人为的扰动,土质较杂,相对疏松一些。凡大型墓葬的填土一般都经过夯打,有夯层和夯窝,有的填土内还有人类生活的包含物。这些都成为判断是否为古墓葬的重要依据。

当年留下的盗洞仍清晰可见

但是,尽管对土质、土色和墓坑位置能够分辨区别,但对墓坑的深度、此前是否有人盗掘过、盗坑在哪里、盗掘的程度如何、坑内棺椁是否尚存等,皆无法提前做出判断,非用铁锹挖到一定程度甚至深入墓底后才能知晓。要盗掘一座墓葬,用铁锹直接挖掘打洞,操作起来并不轻松,除费力费时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要想在单位时间内挖到墓室极其困难,但又不能拖得太久。更为不利的是,当盗洞打入墓室时,却发现是个假墓。即便是真墓,但此处早已被同行提前光顾过,墓内器物被洗劫一空。还有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是,只凭挖掘小型盗洞,无法提前预知墓葬的规模,除非来个大揭盖,深入地下几米或十几米,但这对于极端讲求时间和效率的盗墓者来讲又是不可能的。于是,盗墓者开始在工具上下功夫,加以改进。

自明代开始,盗墓者使用一种新型的探测工具——铁锥,它的出现使盗掘者仅以地面残存标志,如封土、墓碑、下陷土坑等为寻找目标的时代一去不复返。盗墓者利用特制的铁锥,在可能埋藏古墓的地方,向无标志的地下探索。根据铁锥带上来的泥土和金属气味,判断古墓方位,然后用铁锹等工具挖洞盗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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