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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2页)

这是你用自己的想法来猜测我的观点,我并未这样跟你讲过。如果像你说的那样,难道能讲得通吗?我的看法是,想要温清奉养父母,这只是意念,还不能称之为诚意,一定要切实实践了温清奉养的愿望,并且务求自己对此感到愉快而不是违心,这才能叫诚意。知道如何是温清有节,如何是奉养得宜,这是所谓的知,却还不能称之为致知。一定要知道如何是温清有节的认知,而以温清实践,知道如何是奉养得宜的认知,而以奉养实践,然后才能称之为致知。温清和奉养的事,是所谓的物,而不能称之为格物,在温清的事上,一定要按照自己良知中认为的应该做到的温清有节的方法来实践,没有一点保留,在奉养的事上,一定要按照自己良知中奉养的方法来实践,没有一点保留,然后才能称之为格物。温清的物格了,温清的良知才算实现了。奉养的物格了,奉养的良知才算实现。因此说“物格而后知至”,实现了温清的良知,然后温清的意念才诚挚。所以说“知至而后意诚”。我关于诚意、致知、格物的学说大体如此,你再好好想想,也就没有什么可疑惑的了。

【原文】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清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①,武之不葬而兴师②,养志、养口③,小杖、大杖④,割股、庐墓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⑤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⑥。”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

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察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蔽也。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缪,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

吾子谓“语孝于温清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清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

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孝、不忠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

【注释】

①传说,舜父顽母嚚,常欲害舜,舜不告父母而娶尧之二女。

②周武王伐纣,载文王木主,尚未葬文王也。

③《孟子·离娄》篇云:“孟子曰:‘……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由余,必日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由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④《后汉书·崔寔传》记寔从兄烈入钱得官,问其子钧外论如何。钧答“论者嫌其铜臭”。烈怒,举杖击之。钧狼狈走。烈骂之。钧曰:“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韩诗外传》有孔子告曾参语,则为“小箠则待笞,大杖则逃”。

⑤本孟子语。见《孟子·离娄》篇。

⑥见《孟子·告子》篇。惟不作“由”,作“求”。

【译文】

来信写道:“圣人之道大的方面容易明白,就像您所说的‘良知良能’,即使愚夫愚妇也能明白。至于具体内容则随时代而变化,就有毫厘千里的差别了,必须学习后才能明白。现在就季节温清、早晚定省上谈论孝道,谁不明白?至于舜不向父母请示就娶亲,武王未安葬文王就兴兵,曾子赡养父亲是遵从父亲的意愿而曾元赡养父亲就只是为了让他活命,父亲用小杖打就应该承受,用大杖打就应该逃走,割股疗亲、结庐守孝等事,在正常与非常时,过度与不足之间,一定要讨论出是非,作为处理事情的准则,然后人心的本体才能不被蒙蔽,遇事才能没有过失。”

“圣人之道大的方面容易明白”,这句话是对的。然而看后来的学者,忽略容易明白的大道不遵循,却把那些难以明白的东西作为学问,这是孟子所说的“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孟子说:“圣人之道就像大路,难道很难认知吗?问题在于人们不去探求而已。”在良知良能上,愚夫愚妇和圣人是相同的。但是只有圣人能致良知,愚夫愚妇却不能,这是他们差别之所在。

具体内容随时代而变化,圣人怎么会不知道?只是不会专门把它当作学问罢了。圣人所谓的学问,只是致良知来精确体察心中的天理,这与后世所说的学问不同。你不花时间去致良知,却念念不忘为这些细节问题发愁,这正是把那些难以明白的东西当成学问的弊端。良知对于随时而变的具体内容,就像规矩尺度对于方圆长短一样。随时而变的细节不能事先确定,就像方圆长短的无穷无尽一样。所以规矩一旦确定,那么是方是圆就十分明白,天下的方圆也就没有尽头;尺度一旦制定,那么是长是短就十分明白,天下的长短也就没有尽头。良知确实实现了,那么细节的随时变化就显露无遗,天下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就都能够应付。毫厘千里的差异,不在我们心中良知的细微处进行认真体察,那么所学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这是不用规矩而要确定天下的方圆,不用尺度而要确定天下的长短,在我看来这种荒谬的做法,只会是天天辛劳而无所收获。

你说:“就季节温清、早晚定省谈论孝道,谁不明白?”但是能真正实现孝道的人却很少。如果说粗略明白温清定省的礼数就算是能够实现孝的良知,那么,凡是知道君王应当仁爱的人,都可以说他能实现仁的良知,凡是知道臣子应当忠心的人,都可以说他能实现忠的良知。这样,天下还有谁不能实现致良知呢?因此,“致知”一定要付诸实践,不实践就不能算“致知”,这样一切就很清楚了。知行合一的概念,不也就更清楚了吗?

至于舜不请示父母而娶妻,难道是以前已经有这样的准则,所以舜能够考证什么经典,询问什么人才这样做?还是他根据心中的良知,权衡轻重利弊,迫不得已才这样做呢?武王不安葬文王就兴兵讨伐,难道是以前已经有这样的准则,所以武王能够考证什么经典,询问什么人才这样做?还是他根据心中的一点良知,权衡轻重利弊,迫不得已才这样做?假如舜的心中不是真的担心没有后代,武王心中不是真的要救万民于水火之中,那么,不请示父母而娶妻和不安葬先王而兴兵讨伐,就是最大的不孝和不忠。后世的人不努力致良知,不在处理事物时精确体察天理,只想凭空研究这些非常的事情,把它作为待人处事的原则,以求得处事时没有过失,这也离正道太远了。其余几件,都可以根据上面的来类推,那么古人致良知的学说,就可以完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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