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请不要学语法
我们对汉语语法的认知几乎为零,但是我们说的句子却很“合法”。反过来,我们脑子里装满了英语语法规则,但说出来的句子仍然“无法无天”。这说明了语法知识掌握的多少,和我们表达的流畅程度和准确性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说明语法存在于句子之中,只要会说一种语言,就可以不用学语法。
如果有人问你:“你懂什么中文语法知识吗?请举几个例子。”你可能被问得一头雾水,搜肠刮肚也想不出一条来,于是反问对方:“中文有语法吗?”
但是,如果有人问你:“你知道什么英语语法知识吗?”你定会如数家珍、滔滔不绝地展示你对英语语法是如何精通:可数名词、不可数名词、动词时态、被动语态、动词不定式、虚拟语气、各种从句……你甚至可以背出几百条语法规则,你对英语语法的了如指掌,绝对会令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英美国家人士感到羞愧。
我们对汉语语法的认知几乎为零,但是我们说的句子却很“合法”。反过来,我们脑子里装满了英语语法规则,但说出来的句子仍然“无法无天”。这说明了语法知识掌握的多少,和我们表达的流畅程度和准确性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说明语法存在于句子之中,只要会说一种语言,就可以不用学语法。
那么,学习英语,到底要不要学语法呢?语感和语法,孰轻孰重?
我把两种对立的观点做一番比较,家长们可以自己先思考一下。
主张不学语法的论据是:学汉语不用学语法,只要有足够量的听、说、读的训练,就能形成语感,有了语感,语法自然水到渠成。
主张学语法的论据是:语法规则能指导我们造出大量正确无误的句子;学习英语,没有学汉语时那样的语言环境,不能获得足够的英语语言实践机会,所以要好好学语法。
这两种观点都很有道理。
但是,主张学语法的人不得不考虑这样一个人人皆知的事实:中国人花在语法上的工夫还少吗?结果又如何呢?不但是“聋哑英语”,甚至连写出来的东西也充斥着语法错误。
面对这一冷酷的现实,主张语法教学者又开始大呼“语法必须变为语感”,又重新回到语感上来了。也就是说,在讲解了一条语法规则之后,还要进行大量相关的听、说、读的练习,量要大到足以形成语感,使之成为语言交流中能够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东西。转了一圈,又转回原地,那么,何不一开始就着力培养好语感呢?
如果有了足够的听、说、读的机会,培养好语感,很多语法项目在语言实践中就可以无师自通。我在陪林克学英语的过程中对此深有体会。这里举几个例子。
我曾经和林克说过几次类似下面的句子,其实遍数并不算多,不到十次:
Turnitonoff。把它打开关了。
&。把它拿出来。
后来,当我问林克“应该说lookitupiionary(查词典),还是说lookupitiionary”,林克说“当然是lookitup”。我又问了类似的几个问题,回答完全正确。问她为什么这么选?她说:凭感觉。这里的“感觉”就是语感。
如果孩子在小学阶段没有或很少听到类似上面的句子,那么到了初中,老师就要这样讲解语法规则了:在像turnon、tur、lookup等由“动词+副词”组成的动词短语中,当宾语是代词it、them等时,宾语要放在动词和副词之间。
如果孩子没有语感,要理解并记住这条语法,是多么抽象枯燥啊,而且记住了不会用,记住了还会忘;如果孩子有了语感,这条语法规则还用教吗?
再如,我和林克说过几次类似这样的话:
&togetshampooinyoureyes。
小心不要让洗发水进入眼睛。(洗澡时说)
PromisemenottowatchTVbeforefinishingyourhomework。
答应我写完作业前别看电视。(放学回家说)
后来,当我有意地问孩子下面哪个句子正确时:
A。Tellyourdaddon’tsmoke。
B。Tellyourdadtonotsmoke。
C。Tellyourdadnottosmoke。
告诉爸爸别抽烟。(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