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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2页)

从我开始喜欢上读书起,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我是不爱莎士比亚的。我不记得开始阅读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具体是什么时候了,但是我知道,一开始我是以一个孩子的理解和好奇心读的。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麦克白》,只读一次就足以将故事的每一个细节永远地烙印在我的记忆中。有很长一段时间,哪怕是在梦里,鬼魂和巫婆依然会追赶我。我能看见,切实地看见那把匕首和麦克白夫人白色的小手——那可怕的污点无论对我,还是对这位悲痛欲绝的王后,都一样真实。

读完《麦克白》之后不久,我读了《李尔王》,读到格罗斯特的双眼被挖掉时的那份恐惧,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恐惧攫住了我,我的手指拒绝移动,我长时间地坐在那里不能动弹,血管在我的太阳穴里跳动,一个孩子所能感受到的全部憎恨都集中到我的心里。

我一定是在差不多同一时间认识夏洛克和撒旦的,因为这两个角色在我的脑海中总是联系在一起。我记得我还为他们感到遗憾,我隐隐地觉得,即便他们有意,他们也不可能成为好人,因为似乎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者给他们公平的机会。直到现在,我的心里也无法对他们持完全的谴责态度。有时候,我感觉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都是善良这个巨轮中折断的辐条,假以时日是可以补充完整的。

看上去似乎很奇怪,我第一次阅读莎士比亚竟然会有这么多不愉快的回忆。而那些明亮、温柔、充满幻想的戏剧——我现在最喜欢的那些——一开始似乎并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或许是因为它们反映的是儿童生活中习以为常的阳光和快乐。不过“没有任何东西比孩子的记忆更反复无常:它会记住什么,又会忘记什么”。

那以后,我也多次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有些部分还熟记于心,不过我分不清我最喜欢的是哪一部,我对它们的喜爱就像我的情绪一样多变。短诗和十四行诗对我来说,也像戏剧一样新鲜和精彩。不过,我虽然热爱莎士比亚,但阅读评论家和注释者为他的诗行所赋予的意义却往往让我觉得厌倦。我曾经试过记忆他们的注释,却只能让我灰心和恼怒,所以我便与自己秘密约定再也不做尝试。一直到我在基特里奇教授的指导下学习莎士比亚,这个约定才被打破。我知道无论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还是现实世界中,我不理解的东西都有很多,我很高兴能看到帘幕被一块一块地慢慢掀起,露出新的思想与美。

除诗歌外,我最爱的就是历史。能找到的历史著作,我全部都读完了,从不加渲染的大事记和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生动的《英国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历史》到埃梅尔东的《中世纪》。第一本让我真正感受到历史价值的是斯温顿的《世界史》,是我十三岁那年收到的生日礼物。尽管我现在已经不再认为这本书论证充分,但我一直把它当作我的宝藏。我从中学习到,人类种族是如何从一块大陆分散到另一块大陆,建造伟大的城市;少数伟大统治者就是尘世的泰坦神,他们是如何将万物控制于脚下,如何以一句决断性的话语就为数百万人打开幸福之门,又为更多人关上幸福之门;不同民族如何创新艺术和知识,为将来时代的更大发展奠定基础;文明如何因为浩劫而倒退,又如同凤凰般涅槃重生;伟人和智者如何通过自由、宽容和教育的方法为全世界打开通往救赎的道路。

通过大学期间的阅读,我熟悉了法语和德语文学。德国人认为力比美重要,真理先于习俗,在生活和文学中皆是如此。他们做每一件事都充满力量,讲话不是为震慑他人,而是因为如果不为脑海中燃烧的思想找个出口,他们的心可能会爆裂。

德语文学的精巧克制是我喜欢的,不过我认为德语文学最值得称颂的地方,在于认可女性自我牺牲式的爱拥有弥补性的潜力。这种思想贯穿于所有德语文学作品,在歌德的《浮士德》中也有神秘的表达:

一切无常事物,无非譬喻一场;

不如意事常八九,而今如愿以偿;

奇幻难形笔端,焕然竟成文章;

永恒女性自如常,接引我们向上。(8)

我读过的法国作家中,最爱的是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也有好的地方,梅里美作品的有些段落就像尖锐的海风打在脸上。阿尔弗雷德·德·缪塞让我难以忍受!我佩服维克多·雨果——我欣赏他的天赋、他的光芒、他的浪漫主义精神,不过他不会让我产生多大的热情。雨果、歌德、席勒,所有伟大民族的伟大诗人都是永恒的翻译家,我的灵魂虔诚地跟随他们走进真善美的世界。

关于我的书籍朋友,恐怕我已经写得太多,不过这还只是写了我最爱的作家们。根据这一点,你可能很容易觉得,我的朋友圈子有限,我是个专横的人,这样就大错特错了。我喜欢的作家很多,理由也不尽相同——我喜欢卡莱尔是因为他的粗犷以及他对虚伪的嘲讽;我喜欢华兹华斯是因为他教会我人与自然的统一;我在胡德古怪而惊奇的作品中找到了一种精致的乐趣,在赫里克离奇却真实的诗句中闻到了百合和玫瑰的香气;我喜欢惠蒂尔是因为他的热情和道德正气。我认识他,对我们的友谊的温馨回忆让我在阅读他的诗句时感受到了双倍的乐趣。我热爱马克·吐温——谁又不爱呢?诸神一定也爱他,所以将所有的智慧都装进他的心中。而且,他们还担心他会变成一个悲观主义者,于是又在他的思想中架起一座爱与信念的彩虹。我喜欢司各特的鲜活,他有气魄,而且诚实。我喜欢所有思想在乐观主义阳光下蒸腾的作家,比如洛威尔。他们的思想就像快乐与善意的喷泉,有时也会有愤怒的闪光,还有四处喷洒同情与怜悯的治愈喷雾。

总而言之,文学就是我的乌托邦,在这里我不会被剥夺任何权利。没有任何感官的障碍物能隔阻我与书籍朋友亲切、优雅的交谈,它们对我讲话不会有尴尬或局促。与它们“博大的爱和神圣的仁慈”相比,不管是我自学到的知识,还是从别人那里学到的知识,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1) 《丛林之书》(TheJungleBook):作者为英国作家鲁德亚德·吉卜林(RudyardKipling,1865—1936),曾于190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2)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WildAnimalsIHaveKnown):作者为加拿大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hompsoon,1860—1946)。

(3) 伊阿宋(Jason):在古希腊神话中,科奇斯岛上会施法术的公主美狄亚爱上了来岛上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王子,不料对方后来移情别恋,美狄亚由爱生恨,于是将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杀死以复仇,最后酿成了悲剧。

(4) 出自美国诗人西德尼·拉尼尔(SidneyLanier,1842—1881)的诗歌《感恩》(Aent)。

(5) 《埃涅阿斯纪》(Aeneid):古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前70—前19年)创作的史诗,叙述的是埃涅阿斯在特洛伊陷落之后辗转来到意大利,最终成为罗马人祖先的故事。

(6) 《以斯帖记》:《圣经·旧约》中的内容。

(7) 《路得记》:《圣经·旧约》中的内容。

(8) 引自董问樵先生的《浮士德》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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