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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之前,人会打扫房间吗?
我看着自己的“小城堡”,陷入了沉思。可能爸妈会把这个房间收拾干净,将为数不多的遗物带回老家或者处理了吧。就算扔了也没关系。
考虑到工作调动,我没有添置过多的物品,收拾起来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真是万幸。
工作上关系很好的同事应该会吓一跳吧,他们应该没有人会想到我是那样的人。
或许也曾有过稍微亲近的朋友,可我也从来没有好好面对过他们。只是碰巧在一个地方工作而已,离开之后就再也不会见面。也好,对他人毫不关心的人不配得到别人的关心。
只是多少会打乱他们平静的生活,对此我很抱歉。离职申请书已经装进信封交出去了,相关情况确定之后,应该很快就能得到受理吧。
父母应该会很难过吧,不过我似乎对此并不在意。
爸爸和妈妈隐约注意到里子受到了虐待,却选择了沉默。这件事的结果经过了几个轮回,最终造成了眼前的现实,仅此而已。
我不想责备他们,也不觉得抱歉。
我现在要去警察局,去自首。
告诉他们,是我杀了细尾步。
我以为会在警局被当场逮捕。
没想到警方把我带到一个类似于审讯室的地方仔细询问,让我在笔录上签字后,就让我回家了。
仔细想想,他们也不确定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也可能是为了包庇真凶过来假装自首。
在回去的路上,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拨通里子告诉我的那个电话号码。几声铃响后,听筒传来熟悉的声音:
“喂?”
我慢慢开口,借此稳定情绪:“我自首了。”
电话那边的真帆沉默着。
“为什么……”
“别担心,我不会提起你。”
“你提啊,你倒是提啊!”
“我不会提的,是你在保护里子吧?”
上次见过里子之后,我终于明白,真帆想努力保护里子和依子。
她不能自己杀死细尾,因为她有动机。要是没有不在场证明,她肯定是第一个受到警方的怀疑的。要是她被抓走了,就没人能保护里子母女了。
而我没有动机。很难想象一个人会拜托十多年没见的朋友去帮忙杀人,就算没有不在场证明也不会被怀疑。只要没有大的失误,往往就可以脱罪。
一开始,我没有注意到。
就像我和里子之间有一段不为真帆所知的时间,真帆和里子之间也有一段时间是我所不知道的。里子住院的那段时间,是真帆在照顾依子,依子非常亲近真帆。
也就是说,遭到家暴的不是真帆,是里子。
回头想想,我们一直在轮回。里子承担了我的罪名,真帆代替我杀了里子的外公,而这一次,我代替了真帆和里子。
不过,这一切该结束了。
里子说她不会重蹈覆辙了,我也是。
自己犯下的罪就该自己承担。只有这样,真帆和里子才能重获自由。
听说自首可以减一半的刑。这样的话,死刑和无期徒刑应该都不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