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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2页)

“太够意思了。你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商标?”

曹大龙犹豫一下,还是把实情告诉老婆了。

她用手指轻轻羞了他脸颊一下说:“没出息,拿人家的东西!”但脸上的表情却是高高兴兴、喜气冲冲的。她说着,眼一亮,问道:“还有没贴的吗?”

“干嘛?”

“我有用。晚上用。”

曹大龙明白老婆的意图。他摆出一副本领齐天的神气,从口袋掏出一大叠五彩缤纷的花纸片,像一叠新钞票那样啪地甩在桌上。瞧,全是外国字,全有“BOOK”!

这时刘丽华如果真是一个外国人,准会欣喜若狂地一头扎进丈夫怀里。但她只会兴奋地叫一嗓子:“有你的!”就扭身赶紧生炉子烧饭去了。

夫妻俩草草吃过饭,便开始了生活中真正的大事——梳妆打扮起来。多亏他俩每人从头到脚只有一套最时髦的衣服。如果多上几套,便要在穿戴的选择上花费更多时间。刘丽华把曹大龙从镜子前推开,面对镜子先换上一件今年刚刚流行起来的“大翻领”的雪白毛衣——据说这种领子要翻三折,脑袋才能魔术一般地从厚厚的领口圈里钻出来。毛衣穿好,外边套一件浅蓝色棋盘格的尼龙外衣——这是她自己花费一周业余时间赶制出来的,看上去却像一家工厂正式出品;裤子当然是喇叭腿,头上扣一顶也是入冬以来才流行于市的西洋红的毛线帽。脖子上再圈一条芥黄的拉毛大围巾。一小块鲜蓝色绣金字的“海鸥牌”商标自然要朝外……此时此刻,她已经对镜子里的自己相当满意了。曹大龙在一旁也把自己最耀眼的行头穿上。当刘丽华从镜子里看到站在身后的曹大龙像一面华丽的屏风陪衬着自己时,她是幸福的。

下面的工作,该是把“BOOK”贴在什么地方了。

首先,曹大龙从那叠花纸里摘了两个字号最大的“BOOK”剪下来,在他夫妻俩的挎包上各贴了一张。但刘丽华不大尽兴似的,好像还要在自己身上哪个地方再贴一个“BOOK”才好。

两人想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曹大龙戴上一副信托商店处理销售的冰球运动员使用的皮手套——这手套的手背上有几条红白的皮块,这在曹大龙的眼里居然也同“洋气”的概念连在一起——他戴好手套,表明他等刘丽华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但刘丽华大有不在身上再贴一个“BOOK”就不甘心的势头。她也有些心烦气躁。等曹大龙催促她:“随便在哪儿贴一个。快点吧!”她便叫起来:“你急得嘛,总不能贴在屁股上!”

“那就别贴了!”

“不行!”刘丽华冒起火来,“今天我非再贴一个不可,要不我就不去了!瞧我表妹平常那股臭气劲儿!我今儿非得叫她服了不行!你要去你先去。敢情你里边腰带还有一个,你美了,我呢?”

曹大龙见老婆火了,做些让步,他从老婆的帽顶直看到半高跟的皮鞋尖,真还没有一个可以妥当地安插下商标的地方。谁料到老婆突然像球场上的球迷那样叫一声:“有了!”脸上立刻转怒为喜。她从桌上那堆印着许多外国字的花纸里,找到一个小号的“BOOK”,玫瑰色的底色,金灿灿的字,十分耀目。她把“BOOK”方方正正地剪下来,一边说:“哎,这‘布克’前边的外国字是嘛意思?”

“管他呢!反正‘布克’是牌号,日本名牌,要就要这几个外国字,甭管别的。”

刘丽华满面笑容,用激动得发颤的手指在剪好的纸片后面均匀地涂上糨糊,然后竟然贴在自己围巾的商标上。纸片大小刚好把原先的商标盖住。“海鸥牌”一下子就变成“BOOK”了。贴好后,她手一背,神气十足地问:“怎么样?大龙。”

“太棒了!”曹大龙叫道。他为老婆助兴,同时也确实认为老婆的想法极妙。这地方非常明显,正在当胸,迎面又能使人看个正着。

这样,两口子便兴致勃勃走出家门。

从他们的那间外表灰不溜秋儿的小破房里钻出如此艳丽五彩的一双男女,弄不好真容易把过路人吓一跳。

这两人混成一团的色彩,如果出现在画家的调色板上,准叫画家极厌恶地用刮色刀刮掉,抹在废纸上。

他俩却得意非凡,并都把挎包贴有“BOOK”的一面朝外。还弯着胳膊肘,怕挡住挎包上的外国字。

走出两个路口,正路过一座中学。从校门里走出一群十三四岁的男孩子。有的背书包,有的拿着皮夹子。他俩和这群孩子面对面愈走愈近。这群孩子已经给他俩的时髦所吸引,那些带着调皮气的孩子的脸上却反映出惊异又好奇的神情,好像在看一对星外来客。其中一个瘦瘦的矮个子男孩眼尖,一眼瞧见他俩身上和包上的“BOOK”。这孩子指指点点叫他的伙伴们看。

“BOOK!BOOK!”

这些孩子显然认得这个单词,都发出声来并露出奇异的笑颜。

刘丽华与曹大龙心里却不约而同地想:“BOOK”果然是名牌,人人认得。便越发高兴,不觉脸上都流露出一种享受到什么特殊荣誉而扬扬得意的表情,尤其他们是在这群小毛孩子面前,自然更是加倍地傲气十足地走过去。

那群孩子却一动不动,站在街心互相窃窃私语,不知嘀咕什么,还发出忍禁不住的怪声怪气的笑。等他俩走出几十步远,那群孩子突然齐声喊叫:“一对大书本儿!一对大书本儿!”

随后是一阵起哄似的讪笑。

“大书本儿?他们干嘛叫咱‘大书本儿’?”刘丽华问她丈夫。

“谁知道。”曹大龙想了一想,也困惑不解,却说,“现在的人,无论大人还是孩子,什么都不懂,没见识,一群土包子,看什么都新鲜,甭理他们,咱们快走。”

刘丽华认为丈夫的话颇有见地。她“哼”地发出一个含着高傲意味的鼻音,附和着说:“真的,没见识!中国人真是不开眼,照这样什么时候才能现代化?!”然后故意用手勾着丈夫的胳膊,给身后那群无知的孩子摆出一个具有时髦精神的架势,在不断的、渐渐离远的“一对大书本儿”的叫声中,他俩去参加表妹的婚礼去了。

他俩根本没把这群小毛孩子的起哄当回事,只是怀着一个强烈的欲望:一定要在那个举办婚事的外语学院的毕业生家里大出风头。时髦、现代派、“BOOK”。对,“BOOK”!“BOOK”!叫表妹家那群人见识见识“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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