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唱给的人都是你
小手最近一次给我发微信,是因为老高要结婚了,她在犹豫去还是不去。
我说:“去,而且要风风光光地去。”
过了很久,她回:“好。”
我喜欢墨尔本这座城市,因为这座城市足够浪漫。这里有最繁华的街道,行人区比车道还宽。街边的树、便利店前的海报、时不时经过的电车,都让我觉得安心。市中心是个火车站,火车站对面是墨尔本最大的图书馆,图书馆前有一整片草坪,走累了就在草坪上躺下,心烦了就拿本书坐在草坪上。鸽子从不怕人,成群结队地在草坪上肆意走着,顺便向人类讨着食物。
距离图书馆不远的地方,就是唐人街。
那就是小手和老高相遇的地方。
其实在认识小手之前,我就在路边见过她几次。她总是在夜晚十点,拿着吉他在唐人街街头准时出现,旁若无人地开始唱歌。墨尔本的街边艺人数不胜数,但那是我这么多年听到的最好听的歌声。
有天聚会,我、老林、老高,还有一些朋友唱歌。老高喝了三杯就说要出去放风,我就陪他一路走到了楼下。
这时候我们听到了小手的歌声,对于听了半小时老林唱歌的我们来说,小手的歌声犹如天籁。
那天小手身边聚着很多人,大家都坐在台阶上,听着小手唱歌。
我犹豫着要不要给小手面前的帽子里放点钱,老高一个箭步冲上前,掏出一百刀——那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放在小手面前,转头就走。
我们刚走开,就听到有人叫我们,回头看到小手背着吉他一路小跑,对老高说:“你给的太多了。”
老高说:“你唱得好听。”
小手说:“不行,真的太多了。”
老高问:“那我能点两首歌听吗?”
老高那天点了两首陈奕迅的歌,一首《爱情转移》,一首《不要说话》。
小手不愧是小手,两首歌都是手到擒来。我依然记得那天小手看着老高,给老高唱:“愿意用一支黑色的铅笔,画一出沉默舞台剧,灯光再亮也抱住你;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再大声也都是给你,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愿意在人群里唱首歌给你,人再多也都是给你。
老高听完这首歌,拔腿就跑。我和小手都愣在原地,试图搞清楚发生了什么。
我追不上他,电话他也不接,就冲着小手摆摆手,说:“没事儿,他喝多了,别管他。”
然后跟小手攀谈起来,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小手,还在上大学,因为很喜欢唱歌,就每天都来这里唱歌,顺带赚点外快。
过了一会儿,老高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背着一把吉他。
我当时整个人就惊呆了,心想,这不是我的吉他吗?
他哪儿来的我家钥匙?
我还没说话,他就冲到了小手面前,对她说:“刚才那首歌你有两个地方弹错了,应该是这样……”
然后两个人一起唱完了这首《不要说话》。
故事的走向居然是这样的,我在一旁目瞪口呆。转念一想,那是我的吉他啊!为什么每次这种浪漫剧情的男主角都不是我?就因为我唱歌难听吗?
想了想,实在不能忍,就一个人跑上楼抢了麦克风继续唱。
结果我被老林赶了出来……
等我下楼时,小手已经不唱了,人群也散了,只剩下老高和小手两人坐在地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