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车夫说,“不认识我了?有天晚上你感觉不舒服,是我给你端来热腾腾的麦芽糊。是我给你梳的毛。你站在寒风中,我总不忘给你披上一件衣服。草莓,我从没有想过你会这样。”
“我好像开始想起点什么了,”老马若有所思地说,“是的,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没错。你原来把一个黑乎乎的可怕的东西系在我后面,还抽着我跑。而且不管我跑多远,那个黑乎乎的东西总跟在我后面,啪嗒、啪嗒地响。”
“我们得过日子,明白吗?”车夫说,“你和我一样,要是没有活干,没有鞭打,就没有马厩,没有饲草,没有麦芽糊,没有燕麦。我买得起燕麦的时候,都分给你吃了。你可不能不承认。”
“燕麦?”马竖起耳朵说,“是的,我对那个确实有点印象。不错,我能想起的事情越来越多了。你总是在后面坐着,而我总是在前面跑,拉着你,也拉着那个黑乎乎的东西。我知道,所有活儿都是我在干。”
“是没错,夏天时,”马车夫说,“你干活儿很热,而我坐在凉快的地方。可冬天呢,老伙计。你能一直让自己暖和,我却坐在那儿,脚冻得跟冰棍似的,鼻子都快让风给刮掉了,手也冻僵了,缰绳都快抓不住了。”
“那个地方生活很艰难,很残酷,”草莓说,“没有草,到处都是石头。”
“千真万确,伙计,千真万确!”马车夫说,“活在那个世界确实艰难。我过去常说铺路石对马很不好。但那就是伦敦,伦敦啊。我和你一样不喜欢它。你是来自农村的马,我是土生土长的庄稼人。我原来在老家唱诗班,但是在农村我找不到活计。”
“哦,拜托了,拜托了,”迪格雷说,“我们能不能继续上个话题?狮子越走越远了。我太想和他谈谈了。”
“听我说,草莓,”马车夫说,“这个年轻人想和狮子谈点事。就是你们所说的阿斯兰。你应该愿意驮着他(他会非常感激你)小跑去狮子那里吧?我和这小女孩会跟着过来。”
“驮着?”草莓说,“哦,我现在想起来了,是说让他坐在我的背上。我记得很久以前驮过一个小朋友,也是你们这种两条腿的。他还给过我一些白色的硬方块。味道真是——哦,好极了,比草甜。”
“啊,那是糖。”马车夫说。
“求你了,草莓,”迪格雷哀求道,“载我去找阿斯兰吧。”
“好吧,我不介意,”马说,“从来都不介意,上来吧。”
“好样的,老草莓,”马车夫说,“小不点,我抱你一把吧。”迪格雷很快就爬上了马背。他觉得很舒服,因为之前他骑自己那匹小马时,也没有上马鞍。
“好了,草莓,出发吧。”他说。
“我想,你身上没带那种白色的小方块吧?”马问道。
“没有,恐怕我没带。”迪格雷说。
“唉,那也没办法了。”草莓说完便出发了。
一只庞大的斗牛犬一直努力地嗅着气味,瞅着目标后开口了:“看!那边不还有一只这样奇怪的动物吗?河旁边树底下的那只?”
于是所有动物都把目光投向了那边,看到了安德鲁舅舅。安德鲁一动不动地站在杜鹃花丛中,生怕自己被看到。
“走!”好几个声音一起说,“我们过去看看那是什么。”于是,就在草莓驮着迪格雷轻快地朝一个方向跑去时(波莉和马车夫徒步跟在后面),大多数动物都朝安德鲁舅舅奔去。他们吼叫着、狂吠着、咕哝着,发出各种兴奋好奇的声音。
我们现在需要回过头来解释一下安德鲁舅舅是怎么看待这整个场景的。他的感觉跟马车夫和孩子们的感觉完全不同。这是因为一个人的所见所闻基本上取决于他所处的位置,同时也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自从这些动物开始出现在安德鲁舅舅的视野里,他就一个劲儿地往灌木丛里钻。他密切地关注着它们的一举一动,倒不是因为他想知道它们在做什么,他不过是想看看有没有动物朝自己冲过来。他跟女巫一样,太现实了。他根本没注意到阿斯兰挑选的动物都成双成对,他只看见,或者自认为看见,许多危险的野兽乱七八糟地走来走去。他一直想不明白,怎么其他动物见了那头大狮子都不逃跑。
他因为非常可笑的理由而错过了动物们开口讲话的那一重要时刻。很早以前,当狮子开始唱歌的时候,天地一片黑暗,安德鲁已经意识到那是一首歌,他很不喜欢。那首歌让他想起他不愿去想的东西,也给他带来了不好的感觉。然后,太阳升起来了,他看到唱歌的是头狮子(他当时还自言自语:“是头狮子啊。”),便强迫自己相信狮子没唱歌,从来没有——那不过是它咆哮的声音罢了,像在我们世界的动物园里的狮子那样。“当然,它不可能在唱歌,”他想,“那一定是我的幻觉,是因为我太紧张了。谁听过狮子唱歌呢?”狮子唱的时间越久,歌声越美,安德鲁舅舅就越是强迫自己相信他听到的只是狮子的咆哮罢了。问题是,如果一个人想让自己变得比实际更愚蠢,一般是会实现的。安德鲁舅舅就做到了。很快,阿斯兰的歌声在他听来真的只是一阵咆哮声了。很快,他什么也听不到了,即使他想听也听不到了。最后,当狮子说“纳尼亚醒来吧”的时候,他一个字也没听不到。他听到的只是一阵咆哮。当其他动物回答阿斯兰时,他听到的也只有狗的嚎叫声和汪汪声,还有各种嚎叫声。你可以想象,动物们大笑的声音,对于安德鲁舅舅来说,比之前听到的声音更可怕。这些声音在他听来,是饥饿愤怒的野兽发出的,杀气腾腾,令人毛骨悚然。他这辈子也没有听到这种声音。然后,令他十分愤怒和恐惧的是,他看到其他三个人居然向这些动物走去。
“这几个傻子!”他自言自语道,“现在,那些野兽会把戒指和孩子都吃掉,而我就永远都回不了家了。迪格雷就是个自私的小混蛋!其他两个也坏透了。他们自己不要命,那是他们的事情。但是我呢?他们好像没有想到这点。没人想到我。”
最后,当一大群动物向他冲来时,他转身就跑着逃命去了。现在,任何人都能看到,这个年轻的世界确实给这位老先生带来了好处。要是在伦敦,他已经老得跑不动了。而现在,以他的速度,一定能夺得英格兰任何一个预科学校百米赛的冠军。他衣服的后摆在他后面飞舞着,真是一道亮丽的景观。不过当然了,他跑再快也没用。追赶他的很多动物可都是跑步健将。这是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奔跑,所以都盼望练练新肌肉呢。“追!追上他!”他们大叫,“也许他就是那个什么‘馍’!吼嘿!快跑!拦住他!围住他!继续!跑快点!”
没几分钟,有些动物就已经跑到安德鲁前面去了。它们排成一队挡住了他的去路。其他的则从后面把他围住。不管目光落在何处,他都害怕极了。驼鹿的角和大象的大脸耸立在他的头上方。身体笨重,一脸严肃的大熊和野猪则在他后面咆哮着。样貌炫酷的花豹和黑豹满脸讥讽(他是这么想的)地盯着他看,还一边摇着尾巴。最使他胆战心惊的是那么多血盆大口。其实这些动物在张大嘴喘气。他还以为他们是要张嘴吃他。
安德鲁舅舅左摇右晃地站在那里,浑身发抖。即使在平时,他也很害怕动物,从来不喜欢他们。加之多年来,他一直在动物身上做各种残酷的实验,这让他更加讨厌、害怕动物。
“快说,先生,”那条斗牛犬用公事公办的口气说道,“你是动物,蔬菜还是矿物?”这是他的原话。但安德鲁舅舅听到的只是“汪汪汪”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