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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可笑的拉巴达什(第2页)

拉巴达什翻了个白眼,咧开嘴,露出阴郁的笑容,看上去就像是一头狞笑的大鲨鱼,随后他又上下动了动耳朵(只要稍花些时间,任何人都能学会这个动作)。在卡乐门,他这一招通常都能奏效。每当他露出这个表情时,哪怕是最勇敢的人都会全身战栗,普通人会不由自主地趴在地上,那些胆小敏感的人会直接被吓昏过去。可是,拉巴达什不知道他的这一表情之所以屡试不爽,完全是因为人们知道只要他一声令下,他们就会被扔进开水中活活烫死。在阿钦兰,他的这幅鬼脸压根就没有任何威慑力。事实上,露西见状还以为拉巴达什要生病了。

“恶魔!恶魔!恶魔!”王子尖叫道,“我知道你是谁。你就是纳尼亚邪恶的魔王。你是诸神的敌人。可怕的幽灵,告诉你我是谁吧。我就是无情且不可抗拒的塔什神的后裔,愿塔什神的诅咒落在你身上。蝎子状的闪电如雨点般砸在你头上,将纳尼亚的山峰化为尘土——”

“注意你的措辞,拉巴达什,”阿斯兰平静地说,“你的末日已经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就让天塌陷下来,”拉巴达什继续尖叫道,“让大地开裂。就让鲜血和火焰吞噬这个世界!我决不善罢甘休,除非我揪住那狗东西的女儿,拉着野蛮人女王的头发,把她拖进我的王宫……”

“时辰到了,”阿斯兰说道,拉巴达什眼看着众人开始哈哈大笑,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慌向他袭来。

人们没法不笑。拉巴达什一直在上下摆动耳朵,就在阿斯兰说“时辰到了”的时候,他的耳朵就变了,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尖,而且很快就长满了灰色的毛。就在众人正琢磨在哪儿见过类似的耳朵时,拉巴达什的脸也开始变了。他的脸变长了,头顶变厚了,眼睛也更大了,鼻子陷到了脸蛋里(或者说他的脸凸了出来,整张脸上只能看到一个大鼻子)而且长出了长长的毛。他的两只胳膊变得越来越长,垂了下来,直到两只手平摊在了地上——只不过它们已经不再是手的样子,变成了蹄子。拉巴达什四肢着地,身上的衣服不见了,众人的笑声更大了(大家实在是忍不住笑)因为大家一眼就能看出拉巴达什变成了什么——一头毛驴。更可怕的是,他的人类声音保持的时间也只比他的人类外形多那么一小会儿,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变化之后,他立刻惊恐地尖叫道:

“哦,不要把我变成毛驴!求求你可怜可怜我!如果真要变,那也变匹马啊——昂——呃——昂呃——呃,”他的话还没说完,人的声音就消失在了一阵驴叫声中。

“现在,听我说,拉巴达什,”阿斯兰说,“正义中也不乏慈悲。你不会永远都是头毛驴。”

这时,那头毛驴自然将耳朵扭过来听,它的样子滑稽可笑,所有人见状笑得更欢了。大家努力忍住笑,可是最终还是失败了。

“你曾向塔什神发出呼告,”阿斯兰说,“你将会在塔什神的庙宇中得到治愈。今年秋季盛宴时,你必须站在塔什班塔什神的圣坛前,众目睽睽之下,你的毛驴外形将会褪去。届时,所有人都会知道你就是拉巴达什王子。不过,在你有生之年,你一旦离塔什班大庙距离超过十英里,你就会又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如果你再次变身,就再也变不回去了。”

之后是一阵短暂的沉默,过了一会儿,大家才开始交头接耳,你望着我,我望着你,仿佛刚从梦中醒来一般。阿斯兰不见了,但空气中和草丛上还留着一道亮光,每个人的心中都澎湃着欢乐之情,这一切使他们确信自己刚才并非做梦,而且一头毛驴就赫然站在他们当中。

伦恩国王是这世上心地最善良的人,眼看自己的敌人陷入如此可悲的境地之中,他心中的愤怒顿时一扫而光。

“王子殿下,”他说,“事情演变到如此地步,我着实深表遗憾。殿下您自己亲眼看见了一切——这与我们没有任何关联。当然,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一艘船,送您返回塔什班,让您——呃——获得解脱——阿斯兰刚才已经说过了。您将会得到您目前状况下能够得到的最舒适的安排——一艘最好的运载牲口的船,还有最新鲜的胡萝卜和蓟——”

然而,一声震耳欲聋的驴叫声,外加瞄准一名侍卫的目标明确的踢腿已经清清楚楚地表明,面对好心的安排,有人压根就不领情。

接下来,为了不再提到这个人,我最好还是先把拉巴达什后来的情况交代清楚。他(或者说它)被人们用船送回了塔什班,并且在秋季盛宴时被带到了塔什神庙里,在那里他恢复了人形。在场的四五千人都目睹了他的变形,想保守这个秘密根本不可能。老蒂斯罗克死后,拉巴达什继位,成为新一代蒂斯罗克,同时他也是卡乐门有史以来最持久的和平的统治者。这全都是因为他不敢到距离塔什班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去,无法亲自参战。与此同时,他又不愿意让手下的泰坎独自作战,赢得各种美誉,从而使他的权势受到威胁——历任蒂斯罗克都是这样被推翻的。尽管他这样做完全是出于自私,但是卡乐门周边的小国家却因此过上了更加舒适太平的生活。拉巴达什的子民一直没有忘记他曾经变成过一头毛驴。在他统治期间,当着他的面,人们都称他为和平缔造者拉巴达什,可是在他死后以及背着他的时候,人们管他叫可笑的拉巴达什。如果你翻查卡乐门的历史记载(你不妨去当地的图书馆查看一下),你就会发现他被列在“可笑的拉巴达什”这个条目下。直到今天,在卡乐门的学校里,只要你做了极其愚蠢的事情,你很有可能被称作“第二个拉巴达什”。

与此同时,在安瓦德,人人都很庆幸拉巴达什在真正的赏心乐事启动之前被遣送了回去。那天晚上,在城堡前面的草坪上,人们借着月光,点了几十盏灯笼,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月光和灯光交相辉映,美酒如河流般流淌,大家讲故事、说笑话。随后在一片沉寂中,国王的诗人和两名提琴师走到了圆圈中央。阿拉维斯和科尔原本以为会很沉闷无聊,因为卡乐门的诗歌通常都淡然无趣,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诗歌。提琴的琴弦才刚刚被拨动,他们的精神就为之一振,诗人唱起了古老的歌谣,缓缓讲述金发奥尔文的故事,说他如何与巨人皮尔作战,最终把他变成了石头(这就是皮尔山双峰的来历——皮尔是一个长着两个脑袋的的巨人)并赢得莉尔恩小姐的爱,让她做了自己的新娘。当歌谣结束的时候,他们真希望能再听一遍。尽管布里不会唱歌,但是他讲起了扎林德雷战役的故事。之后,露茜又讲了一遍魔法衣橱,以及她和埃德蒙国王、苏珊女王和至尊国王彼德第一次来到纳尼亚的故事(除了阿拉维斯和科尔,在座的所有人都已经听过好多遍了,可是他们还是想再听一次)。

接下来,正如所有宴会都会结束一样,伦恩国王说已经到了年轻人上床睡觉的时候了。“明天,科尔,”他随后又补充道,“你要和我一起去视察城堡,了解城堡的情况,记住我们的优势和弱点:因为等我离开人世的时候,这些城堡就要交给你来捍卫了。”

“可是父亲,继承王位的是科林。”科尔说。

“不,我的孩子,”伦恩国王说,“你才是我的继承人。王冠将会传给你。”

“可是我不想当国王,”科尔说,“我宁愿——”

“这不是你想不想,也不是我愿意不愿意的问题,科尔,这是法律规定的。”

“可是,我们是双胞胎,年龄一样大。”

“不,”伦恩国王大笑道,“双胞胎也必定有一个先出来。你比科林足足大了二十分钟。我们也希望你比他更强,尽管你们二人不分伯仲。”说完,他望着科林,冲他眨了眨眼。

“父亲,你难道就不能让你喜欢的那个儿子继承王位吗?”

“不行,国王也必须遵守法律,国王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国王不能抛开自己的王冠,正如哨兵不能离开他的岗位一样。”

“哦,天啊,”科尔说,“我一点也不想做国王。科林——我真的真的很抱歉。我从没想过我的出现会剥夺你继承王位的权利。”

“啊哈!哈哈哈!”科林说,“我终于可以不当国王了。我可以不做国王了。我永远都是王子。当王子最快乐。”

“科尔,你兄弟这一点倒是没说错,”伦恩国王说,“当国王就意味着每次冲锋杀敌时你必须冲在最前面,遇到危险撤退时又必须沉着押后,当国土上出现饥荒时(收成不好的年份里必定会如此)你需要穿上更精致的衣裳笑对不足果脯的餐食,而且还要笑得比王国内任何一个人都更开心、更灿烂。”

当两个男孩上楼睡觉的时候,科尔再次问科林王位这件事是否真的无法改变。科林说:

“如果你再提起这件事,我——我就会一拳把你打倒在地。”

故事就要结束了,如果说从那之后这两兄弟再也没有出现过意见分歧,这自然是再好不过了,然而我担心事情并非如此。事实上,就和天下任何兄弟一样,他们俩常常会争吵,甚至打架,而每次打架(如果他们真的打起来的话)都以科尔被打倒在地宣告结束。因为当两兄弟长大成为武士之后,尽管在战场上科尔往往更加骁勇善战,但是从武艺上来说,无论是他还是北方诸国里的任何一名武士都不是科林的对手。科林也因此获得了“雷霆霹雳手科林”的美誉,并且凭借自身不俗的工夫打败了风暴峰上堕落的黑熊。这头熊原本也是只会说话的熊,但是他堕落了,染上了野熊的恶习。在冬季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科林爬上了风暴峰位于纳尼亚的一侧,找到了黑熊的老窝,在没有计时员的情况下,与黑熊大战了三十二个回合。最后,黑熊的双眼什么也看不到了,恢复了最初的本性。

阿拉维斯也常常和科尔争吵(恐怕还打过架),不过他们总是很快就合好了。几年后,当他们都长大了,两个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吵了合好、合好又吵的生活,为了方便,两人干脆结婚了。伦恩国王去世后,他们就成了阿钦兰的好国王和好王后,而阿钦兰历史上最著名的国王——伟大的兰姆就是他俩的儿子。布里和赫温在纳尼亚幸福快乐地生活了很久,他们都结了婚,但不是和对方。每隔几个月,他们就会一路小跑穿过关隘去安瓦德探望他们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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