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有以牡丹江为中心的“图佳”线,可以通往佳木斯、图们以及虎头等地。
满铁会社把以上这五个交通中心,互相连接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很大的铁路交通网,这就完全掌握了全东北的交通运输命脉和经济命脉。
这样一来,不仅控制了城市居民和乡村农民的粮食运输,而且也限制了东北人民群众的行动自由。因为在各铁路的大小车站上和在每个列车里,都配布有日伪警宪的特务,监视旅客的行动。凡是这群特务认为形迹可疑的人,就被扣留起来,严加盘查,受到百般的刁难、侮辱和勒索以后,才能够得到放行。倘言语有些支离或者应对不当,就被诬为“反满抗日”嫌疑犯而受到长期拘留。所以,在当时一般人民除了有不得已的情况,谁都不愿意乘坐这种担惊受怕的火车。不仅如此,在每次的列车上,对于日本人乘客,都另设有专车。这个专车,一概不准中国人乘客入坐,硬说是中国人乘客的气味难闻。像这种同样花钱,受到两样待遇的事情,虽然是到处都有的现象,但在坐火车时,是特别明显的。从这里,也就暴露出日本帝国主义一向对于我中华民族是怎样歧视的。
日本帝国主义不仅把东北的铁路交通事业整个地垄断了去,就是关于邮电通讯方面的电报、电话事业,也用所谓组织特殊会社的恶毒手段完全掠夺了去。在一九三二年伪满政府成立当时,日寇关东军将它占领下的东北各大都市的电报、电话事业,移交给伪满政府交通部掌管。就是由伪交通部将所有旧东北时代在各地方设立的电报局、电话局以及电政机关,如东三省电政监督署等,作为它的所属机关来统辖。
就这样,日本帝国主义还未能满足,因为这种事业是和军事有密切关系的。所以在一九三三年春,又由满铁会社、日寇国内财阀与伪满政府以共同出资的名义,组成了一个所谓“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电电会社),把伪交通部所管辖的电报局、电话局等全部财产作为伪满政府方面的现物出资,划归该会社去统辖。由于这个电电会社,是属于所谓特殊会社之一,不受伪满政府的“会社法”的约束,所以这种电报、电话事业,实际上就是由日本帝国主义直接来控制了。
在这个特殊会社成立以后,由日本帝国主义国内派遣海军退役中将山内静夫到伪满,在长春成立了一个“满洲电信电话设立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以山内静夫为委员长和伪满汉奸官吏为委员组成的。由这个委员会发行了大量的股票,强迫各城市里的工商业和地方私营银行分摊股份。于是,这个会社就以这笔股款,在长春市修建了楼房作为该会社的社址,利用原来各地的电报局、电话局作为资本开始了营业。可以说,这个电电会社,并没有从日寇国内拿来多少现金,而是以出卖股票和掠夺东北原有的事业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这个会社是用通过股票的形式从东北广大人民的身上剥削下来的血汗建立起来的。
这个会社统治了全东北的邮电事业,也更控制了人民相互间以电话交谈的自由。因为在各个电话局里,都有日伪警宪的特务,窃听人民谈话的内容。时常有人因打电话而招到“反满抗日”的嫌疑,而致“犯罪”坐监。
还有该会社对于广播收听器,也加以限制,只允许听取伪满境内的广播电台所广播的节目,不准许听其他地方的消息,如果私自安装能听境外的广播,一被发现,除了没收收听器,还要加以严重的处罚。
日本帝国主义就是这样地使东北人民都像聋哑一般失去和祖国人民的联系,也听不到国际间的一切正义的声音,而受其残酷统治达十四年之久。
(四)毒害人民的鸦片政策
在伪满政府刚一成立,为了筹款做经费,就由伪总务厅计划施行鸦片的专卖制度,在日寇关东军的决定,伪国务院的通过,和我的裁可下,便急急忙忙地颁布了一个所谓“鸦片法”。而后,又颁布了所谓“鸦片法实行令”。紧跟着,又由伪财政部制定公布了伪专卖条例和关于专卖制度的组织,在长春成立了伪专卖总署,在各省成立了伪专卖署,把鸦片作为专卖品归专卖署专卖。从此以后,在伪政权的势力下,各地方都大种鸦片,并由伪政府正式发给种鸦片的特许执照。
因此,在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七年期间,伪满境内各省,都出现了大片鸦片田。后来,由于国际间的正式责难,日本帝国主义遂改变了方法。在一九三七年,由伪政府制定公布了所谓“鸦片断禁方策要纲”,把鸦片的专卖,由伪专卖署划分出来,成立了伪禁烟总局,作为伪民生部的外局。并宣传以十年为目标“断绝”鸦片,其实是借“断禁”二字为掩护,并不是真个要断绝鸦片。于是,伪满政府就口是心非地声称,只限于伪热河省境内和伪兴安西省的一部,作为鸦片种植地,其他地方都不准栽种。其实在伪满北部佳木斯、饶河、抚远等地都在秘密种植,反而比以前更扩大了栽培的面积。并且还公然地强化了所谓种烟省的机构,在伪热河省公署里成立了伪烟政厅,在各县旗里成立了伪烟政科,专门办理培植毒物的勾当。同时,并在各县旗境内,成立了鸦片组合,专门办理收购鸦片的工作,及委托专门办理零售鸦片业务的商号——“大中号”和“大满号”,承担出售鸦片给各地零卖所(即大烟馆)的烟膏。而且在伪禁烟总局和各伪禁烟分局里,还组成了“缉私队”进行检查,随意搜翻,借势欺侮和毒打附近地区的农民,甚而有因此致死的,这就给种鸦片地区广大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在一九三八年,伪禁烟总局把各地的“零卖所”改称为“管烟所”。从此以后,各市、县都直接改办所谓官办大烟馆,还在种烟的伪省份内,如热河、承德设立了吗啡制造厂。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榨取殖民地人民的财富,以作为它侵略的资金,不仅在伪满境内公开地种植鸦片,还由国外输入鸦片原料,如从朝鲜、土耳其等地输入,在伪满制办烟膏或吗啡,大量的向我国上海、北京等方面出售。这就是从伪满更进一步地毒害了全中国人民。
总之,从伪政府成立起到垮台为止,据不完全的统计,鸦片中毒的人数达二百七十万人以上,因中毒而死的人数达十七万人以上。
到了一九四一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太平洋侵略战争,为了加紧搜刮从事侵略战争的资金,便在所谓种烟省份之外,又把伪奉天、四平、吉林三省也列入在种烟省份之内;说是为了制造十万两医疗上的麻醉剂,又在沈阳设立了吗啡制造厂,每年需要鸦片五十万两作为原料。
从以上的概略情况,就可以充分看出这个鸦片政策之所以恶毒无比,就是因为在这种恶毒政策中,深深蕴藏着旨在把东北人民,特别是有为的青少年,陷入于懵懂麻醉生活之中的毒辣阴谋。所以在伪满当时所施行的所谓禁烟政策,其实,就是以扩张鸦片种植来害人毒世的一个代名词。伪禁烟总局的组织,其实就是想在禁烟的伪装后边,来推行日本帝国主义所企图的杀人灭种的殖民地政策。
(五)关于军政方面
日寇侵略中国主要是一贯使用武装暴力,尤其是在帝国主义强盗们操纵中国军阀连年内战的阶段中,日寇更采用了“以华制华”的政策,收罗叛国的不逞分子,用来充作帮助他们祸害中国的帮凶。
当九一八事变后,在东北三省内,人民纷起抗日。东北军大部分自发抗战,一部分徘徊观望,一部分退到关里,另一部分则叛国投敌成为民族败类,还有和日本浪人勾结的土匪,局势极其混乱。
到伪满建国之后,于四月十五日发布了“满洲国陆海军条令”,在这一基础上建立了伪满傀儡军队。更依据伪组织法,我是伪陆海军大元帅,伪满陆海军应由我来统率,在我的身旁还设有“侍从武官处”,而在伪国务院的组织内也设有伪军政部,来执掌军令、军政、教育、训练等事务。更在“奉天”、吉林、黑龙江、“洮辽”和“兴安东南西北四分省”,设立了伪警备司令部,并于哈尔滨设立了伪江防舰队司令部,任命各伪司令官,分辖其直属部队,帮助日寇竭力镇压东北反满抗日的人民,并企图越快越好地完成所谓伪满洲国领土的统一。
日寇从“九一八”以武装力量侵略了我国东北,建立了殖民政权的伪满洲国以来,在这一罪行的初步看来,是由日寇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的一手包办而成。但到了武藤信义继任关东军司令官兼驻“满洲国全权大使”和“关东州厅长官”的所谓“三位一体”之后,就更能看到日寇为了推行在我东北的殖民统治所犯下的奴役、掠夺和武力镇压的罪恶行为。所以,在一九三二年冬到一九三三年春,相继击退了在黑、吉两省的旧东北军的抗日力量,并侵占了热河省全境,完成了所谓“满洲国领土的统一”。这说明了我的滔天罪行。在这一罪行里,叛国军阀张景惠、张海鹏、于芷山、吉兴、熙洽、张文涛、于深徵等都曾在伪满军中起了很大的帮凶作用。
在“军事顾问部”掌握下的伪军政部,还有一个作恶的作用,就是,把曾在东北军阀割据下私人的、分散的军队,用我的“统帅大权”和“大元帅”名义,都集中起来,成为一个助纣为虐的武装叛国集团。一九三三年,先用编制全国军事预算和“国军”统一编制等办法,把饷、械、粮秣、服装和人事等,都由伪军政部一手抓过来统一执行。更依据新制定的“军队编制令”,把伪满军的划一编成和统一编号的工作统统给打下了初步的基础。计为伪混成旅26、伪骑兵旅7、伪教导队6、独立骑兵团8和伪江防舰队等。军事教育和补充机构一律归部直辖。更建立了伪“中央直辖部队”,如伪靖安军、伪近卫步兵团、伪宪兵队等。这些罪恶任务,到一九三四年,当我当上了“满洲国皇帝”,才算是初步完成。
我在爬上了伪皇帝的“宝座”后,首先就对于伪满军人下了敕谕,在里边曾强调说:“朕为尔等的大元帅,统率大权揽在朕躬。”这就是让他们都必须服从我的命令。后边又说:“因时制宜,特定规范。”这又说明根据我的秘约更把用兵指挥大权,一齐委托在关东军司令官手。就是这样,你们也必须遵从。更制定了“军人誓文”,要求他们向我宣誓,服这个乱命。所以,在伪满汉奸政权十四年中,伪军真正形成了“皇军之一翼”,随着关东军侵略罪行的不断发展,伪军也不断地加深了叛国、反人民的种种罪行。
在我即伪帝位后,到了一九三七年,伪满军的主要任务,仍然是所谓国内“讨伐”和“治安确立”。而随着伪满军的“精军训练”,兵种增加,兵器补充等,更逐步增强伪军的帮凶力量。我在当时,也曾致力于“精兵主义”,用以巩固我的地位。但到一九三七年七月,伪满机构大改革又把伪军政部改为伪治安部,把伪警务司也编入了该部,形成了伪军警的所谓“一元化”。不久,就发生了“七七事变”。这时,伪满洲国不但发表了声明,支持日寇的这个侵略行动,更于八月间编成“热河支队”和调派伪第三教导队,从热河方面出兵华北,参加了这一血腥侵略罪行。这就是伪满军正式帮着日寇侵略祖国的又一罪证。从此,直到一九四五年日寇投降,伪满垮台止,曾继续向华北方面派出了伪军,如甘珠部队、铁石部队等。可见,伪满军的罪恶作用,并不仅限于对东北人民的残酷镇压,更进而出兵关内,完全成为帮助日寇屠杀祖国同胞的一支武装侵略力量了。
这一支武装侵略力量,到一九三九年七月三日,更帮助日寇掀起了所谓“诺门坎战争”。这一战争,在日寇死伤一万八千人以上的情况下,到九月十五日才和苏联成立了停战协定。而伪满军也死伤逃亡达数千名之多。这又说明伪满军帮助日寇,也起着侵略苏联和蒙古共和国的作用。日本军国主义者自从受到这次教训后,才把所谓“北进政策”掖藏起来,对苏联改用了比较消极的策略。因此,为伪满建立“北部国防”,更奴役了大批人力,并增加了国防建设费二亿多元,虐杀被征工人不计其数。更于同年十月,决定由次年度起实行罪恶的征兵。
伪满初期兵员的来源,是一贯依靠封建军阀遗留下来的募兵制。但日寇认为这种兵不可靠,遂在加重奴役东北人民的反动政策下,更定出了征兵制。经过长期筹备,到了一九四〇年四月十五日,就公布了所谓“国兵法”。从该年度起,由各伪司令官和伪省长负责,逐年强征东北青年去充日寇侵略的炮灰,到一九四五年止,共征集了十四万人以上。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日本帝国主义者发动了太平洋战争,企图侵略全亚洲,建立臭名昭著的所谓“大东亚新秩序”。伪满洲国又声明支持日本的“大东亚圣战”,我也立即颁布了伪“时局诏书”,要求全东北人民,必须“举国人而尽奉公之诚,举国力而援盟邦之战”,更加残酷地加重对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奴役、掠夺。在这段时期里,伪满军政又有了一番的“改革”。同年十一月随着伪中央机构的改革,改伪治安部为伪军事部。把伪警务司令分出成立了伪警务总局。把铁路警护队编入伪军事部直辖。成立伪铁路警护总队司令部于沈阳,改编其直属部队为六个旅,计为锦州、奉天、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铁路警护旅。更在伪军事部内增设伪铁路警护司,任命日本人的伪将官,充任伪司令官、旅长和司长。更由于伪“国兵法”的实施,把所谓“国兵漏”的适龄壮丁百分八九十的东北青年,均课以一年期限的义务劳动。更以慰劳“皇军”“国军”为名,在“全国”各市县组织了“国防妇女会”。在驻军地方建立了“军人会馆”。因此就进一步地奴役了东北男女青年,并强夺了大量人民财富。同时因响应日寇侵略中国和太平洋战争的需要,逐步把伪满战斗兵力,集结到长城沿线上,并派遣江上兵,在黄海、东海上掩护日寇的海上运输。最后由一九四四年末到一九四五年初,更应日寇的要求先后用伪满军编成了所谓“铁石”“铁心”“铁血”三部队,临时任命日本伪将官任部队长,率领步骑、炮、自动车兵和“铁路警护旅”与“宪兵团”,进驻山海关内,帮助日寇镇压冀东抗日组织,并保护铁路运输,直到日寇投降为止。
在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当苏联红军出兵解放东北之际,我还是依赖日寇关东军,表示愿尽伪满全力做孤注的一掷。所以我就通过伪军事部大臣邢士廉和最高军事顾问秋山义隆命令将伪满全军配属在关东军指挥之下,向南撤退,企图做最后的挣扎。在八月十二日,我也向大栗子沟逃窜。当道经梅河口时,还听到日寇关东军司令官山田乙三谎报日寇“胜利”的消息。当我在沿途看到强迫人民构筑防御工事等时,我还以为我的“皇位”尚可一时苟延。乃过了三天,日寇裕仁就宣布了无条件投降。我也在张景惠、武部六藏的摆布下,宣读了所谓“退位诏书”,至此才结束了我在伪满十四年间异乎寻常的罪恶生活。今日回想我的这一罪行,不仅曾给祖国东北三千七百万人民,造成异常惨痛的灾难,就是在日寇侵略东南亚各国的罪行中,我都应负重大罪责,真是万死不足以蔽其辜。
日本帝国主义对于殖民地区,要彻底实现它的奴役和掠夺,它就必然要通过它的殖民统治政权,强迫实现它的各种残酷政策和万恶法令。因此,这个殖民地政权,就必然是一个残暴的镇压屠杀殖民地人民的“警察政权”,所以伪满政权就毫无例外地培养了十多万所谓“皇帝陛下的警察官”,用这些“警察官”的暴力,执行着伪满的各种罪恶的政策法令,并构成警察特务的罗网,竭力镇压人民的反满抗日的正义活动。
特别是到了一九四三年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节节失败时,对于伪满这块军事战略基地,更加紧了奴役和掠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就越发要加强伪“警察政权”的力量,所以,日本帝国主义在同年就把伪警察最高统治机关,改为伪警务总局(在伪政府成立时,伪警察归伪民政部管辖,一九三七年改归伪治安部管辖),归伪总务长官直接指挥。从此,伪警察的统辖,就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地取得了紧密的联系。伪总务长官一个命令,全伪满的警察就都可以立时行动起来,以供它的驱使。日本帝国主义就是这样地推行和执行了它的殖民政策。也就是说,由我裁可公布的各种为日本帝国主义谋利益的同时也成为东北人民严重灾难的伪政策、法令,都是通过伪警察的手,无情地加在我东北人民的身上。使成千上万的人民在阴气森森的城市中呻吟着,在朝不保夕的贫苦农村里过着忍饥受冻的生活,在粮谷“出荷”的强盗政策下被抢去最后一粒粮食;在开拓移民的强盗组织下被抢去大片土地;用经济统制扼住了人民的喉咙,用集家并村烧光了人民的住处;在都市中则有伪都市计划,迫使人家漂泊街头无家可归;再加上抓浮浪,征劳工,抓思想“犯”等,夺去了人民的无数宝贵生命;此外,如苛捐杂税、物动计划等无一不是残害人民的强盗手段。在伪满的十四年间,东北人民都把伪警察呼为“警匪”,就是因为日本帝国主义利用了伪警察政权来实现它的奴役和掠夺,所以,对于伪警察的权限就一步步地扩大起来,可以说,在当时东北人民的生活中无一时不在受着伪警察的威胁、监视。日寇固是可恨,汉奸尤其可恨,特别汉奸中的伪警察则更是可恨。
例如,伪警察多次施行的都市大检举,当时还美其名为“都市治安确保”,其实就是替日寇来镇压东北的广大人民,在这种所谓大检举中,曾有多少被认为是“形迹可疑”的人遭到逮捕,被认为是“浮浪者”的失业工人也同样不断遭到逮捕,被认为是“经济犯”的贫苦人民更是要遭到逮捕。特别是在敌伪末期所谓“经济犯”的人数为最多。因为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食粮的掠夺,首先就实行了粮谷配给制度,人民因为吃不饱,要活下去,就得想法私自买卖。尤其是大多数的穷苦劳动人民,为了一家的生活,怎能不设法弄些粮食呢?但是这些万恶的伪警察,就以抓“经济犯”为名,有的没收了粮面,有的连人带粮一齐带走,甚至严刑拷打、投狱和判罪。
(七)关于司法方面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掩盖它的侵略行为,它就必须把伪满在外表上伪装得像一个所谓“独立国家”,并且在组织上形式上伪装像一个法治国家的模样,来实施它挂羊头卖狗肉的残酷镇压、屠杀和奴役我东北人民的所谓司法制度。在伪政权成立同时,设立伪司法部和法院检察厅等暴力机关。这个司法制度,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由伪司法部来执行,关于审判方面,则归我直属的伪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厅及它以下各级法院检察厅来执行。在伪法院中有伪最高法院、伪高等法院、伪地方法院和区法院。在伪检察厅中,有伪最高检察厅、高等检察厅、伪地方检察厅、和区检察厅,以此构成为所谓三审的审判制度。
现在说一说伪司法部和各级法院、各级检察厅的关系。对于预算和人事任免等归伪司法部统一办理,对于各级法院的审判案件和各级伪检察厅侦讯案件时,名为不受其他的干预,但是在重要案件审判终结后,伪法院必须报请伪司法部备案,有不合法律条款时,可以使其更审;伪检察厅检举重大案件时,必须征求伪司法部同意后,方可施行。对于处极刑者必须经过伪司法部大臣的批准。这就是说,敌伪操纵着杀人压迫人的机器为所欲为,也就是说,伪司法部大臣对于各级法院、检察厅有监督权,尤其是有关所有司法的各种罪恶的政策法令,都由伪司法部大臣提案,经过我的裁可以后才公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