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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的罪恶思想根源002(第1页)

第三章我的罪恶思想根源002

以下我引一些有关“敬天”的例子。

(1)求雨

在清朝时代,每逢天旱成灾的时候,那个当皇帝的人,便得照例表示一下“关心民瘼”的心情。一方面既可以大吹大擂把“饥溺为怀”的假面具戴在脸上;同时也可以叫一般人民看看:“天子”是和“天”有着特别亲密的关系的,好叫他们畏威感德地不敢萌什么非分之想。只要是皇帝到天坛或是在宫中,向着蓝色天空磕上几个头,焚上一张“告天”的表文,便算是“爱民如子”的责任完全尽到。至于下雨不下雨,那倒是次要的问题,下了更好,就可以老着脸皮说这是我“求下来”的;不下雨呢,也没有什么关系,过些日子再向天磕几个头,焚一道表便算完事。至于人民由于天旱饿死多少,那更是次要又次要的事情,是与这位“天子”无关的。偶尔这位专制独裁者高了兴,下一道“上谕”,拨给灾区一些杯水车薪的赈灾粮款,便算是尽到了百分之百——甚至是百分之二百以上的责任,同时还可以博得一个“爱民如子”的美名。以晋朝的惠帝为例,有一天他听到了全国饥馑饿死很多人的消息后,便来显示他的天纵聪明,给人民做打算道:为什么不吃肉糜而竟活活饿死呢?这就是封建统治者为人民着想的一个好例子。

每逢皇帝在求雨之前,照例先得在“斋宫”这个地方做一次为期两天或三天的斋戒沐浴。在清顺治八年,宫中定了一项有关斋戒的清规戒律条文,大致内容是:

“大祀三日,中祀二日。凡陪祀致斋各官,不理刑名,不宴会,不听音乐,不入内寝,不问疾吊丧,不饮酒茹荤,不祭神,不扫墓,其有疾者皆勿与。”

这固然是给参与陪祀的文武百官规定出来的斋戒方法,至于皇帝的斋戒,那也只是大同小异而已。如把不入内寝改为不入后宫之类的名词,就成为皇帝的斋戒规则了。

我虽然没到过天坛,但是到宫内天穹宝殿求雨的事却做过几次。尽管在当时,已是在清朝反动势力总崩溃之后,但在小朝廷空架子还被允许存在的当日,对于求雨这个所谓皇帝差事,还是关起家门继续地做着。不过这并不是说,不在其位仍然尚为百姓求着什么“天佑”,在实际上只是由于自己尚未肯放下“天子”的臭架子来,仍然希望保持着这个和“天”打交道的特殊资格,所以尽管到了一九一二年一月后,仍然在做着这种自己安慰自己的求雨。

反正这种求雨的事,只是一种“恋栈”的可耻的表现。只要是适逢其会地下了雨,便可以在关紧大门的紫禁城中,重温一下帝王的残梦了。每当到了这样的时候,那些满脑袋封建毒素的老学究——我的各位老师和那些坐井观天的老太监,便会认为这雨是我给求下来的,而纷纷向我欢呼而拜贺了。像是诸如此类的欺人自欺的事情,在当时宫中是很多的。这只不过是在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例子。

(2)信佛

固然严格地说,“敬天”和“信佛”,在宗教支派上纯粹是两码事,但是这在当时的宫中,在当时我的眼中看来,二者是有些混同之处的。特别是拿宫中的祭神来看,像是把自己的远代祖先和关羽以及观音大士并王爹爹和王妈妈等都供在一个地方,也就可以知道所谓当时的信仰云云者,也就是一锅糊涂粥式的信仰而已,所以我对于“天”、对于“佛”的信仰分界,也是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模糊概念下,马马虎虎地做了盲目迷信。就拿宫中迷信佛教来说,也可以说到了相当的地步。像是在我过去所住的养心殿东西配殿(厢房)内,就供有许许多多佛像和清朝历代祖先的纪念遗物。就是在养心殿的西暖阁里,也供有许多佛像、佛塔和经卷、法器,等等。每逢初一、十五,还照例有许多喇嘛在养心殿院中和中正殿等处乐声铿锵地在唪经。总之,在清代的宫中既把“敬天”和“信佛”混同起来;同时也把崇祖的思想毫不客气地交织其中。于是这种混合式的宗教迷信空气,就把我弄得晕头转向,糊里糊涂起来,同时也把信仰和迷信的界限也都犬牙错综到一起。因此,就使我在前半生中,一直过着神神怪怪的疯子般的生活。

现在再谈一谈“法祖”的例子。

由于我在那封建制度宗法式的宫中,过着“朕即国家”的唯我独尊生活,所以对于创立这一“家天下”基业的历代祖宗就有了一种无条件的崇奉心理。再加上什么以孝治天下和祖功宗德的祖训或师传,就使我对“法祖”的观念,更有了根深蒂固的巩固和发展。例如,我在伪满时,祭沈阳北陵时,就曾恍恍惚惚地觉得在供桌后的空墙上,现出了我祖先皇太极的影像。固然在当时有些昏庸顽固的所谓“遗老”“旧臣”都曾摇头晃脑感激无量地认为这是我的孝思不匮感动了祖宗神灵所致;我自己也曾认为这确是我的精诚所感。但在现在想来,这只不过是等于神经病的一种幻视,也就是多年以来,“崇祖法祖”的精神教育结果,所以才使我生在二十世纪的当日,尚在过着几世纪以前的神话式生活。请想一想,这种封建制度下的反动残余毒素,竟致把我弄成这样半疯子的地步,还能说它不厉害、不可怕吗?

还有,当我看到“祖训”中所说的:在年节时,应有一种欣庆吉祥的气象。我便在年节中,极力主张多说吉祥话,并尽可能使家中眷属都穿上红红绿绿的衣服,戴上花花朵朵的簪饰,等等。就是我弟弟溥杰也曾尽力主张在年节时应当充分保持高高兴兴的气氛。因为这是祖宗说出来的话,所以就绝对支配了我的头脑。

还有,当我听到了“按照清宫的老规矩,在皇帝面前不论任何人都不得互相敬礼,因为至尊只有一个,在他面前而向旁人行礼,就是不敬,就是不可容忍的罪过”这样的话时,我便变本加厉地实行了这一条。有一次,我的叔父来到长春给我祝寿,因为他不知道我这里的新规矩,便在我面前和别人打了个招呼,我便板起脸来,对我叔父大发了一阵雷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我当时那种不近人情的骄傲自大面目,我那满脑袋封建思想,真使我悔也悔不及,愧也愧不及。

还有,我在长春时,曾亲自抄录了雍正的“祖训”给我的侄子们上过课。我不独自己有了这种盲目的“法祖思想”,还曾把这种毒素灌输给别人哩!

还有,我不但由北京到了天津,甚至由天津到了东北,每逢到了历代祖先的诞日、忌日和年节等,我还都穿上过去清代的衣冠,向祖先上供祭奠,一直到了伪满垮台为止。

以上列举的,并不是着重介绍形式上的祭祀等仪式,而是着重地在说,这种“法祖思想”所给予我的种种影响。也就是说那种根深蒂固的反动阶级本质,对我前半生的思想行动,所给予的种种不良影响。因为这种影响,既助长了我的政治野心,又助长了我那为了一姓尊荣而不择手段的种种罪恶的行动。

现在我才初步认识到,所谓的“法祖”思想,就是要求后世子孙的一切言行,都必须绝对遵奉祖先“遗训”和他们的所作所为,用来作为导引自己言行思想意识的一切准则。也就是说,我应把六亿人民的祖国看作是爱新觉罗氏一家一姓所私有,而把整个国家都看成是由自己祖先给打出来的江山,也就是由他们创造出来的私有财产。这也就是在过去封建社会中“家天下”思想的一种表现。为什么我会把辛亥革命看成是自己一家一姓的失败,为什么会把张勋背叛民国,看作是“忠臣”的行径?就是由于这种反动思想不断滋生成长,所以,才会在最后做出了勾结祖国人民的敌人、出卖祖国人民的罪恶勾当,而当上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汉奸走狗!古代谚语中,曾有这样几句话,就是“涓涓不塞,遂成江河。两叶不去,将用斧柯”。像这“敬天”也罢,“崇祖”也罢,它的逐渐滋长,最终使我前半生,完全陷于每况愈下的地步。总之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从我三岁起,就开始播下了这一罪恶的种子。从我三岁起,就给尔后的一切罪恶开辟了道路。

五、庄士敦和我的崇拜帝国主义思想

我从六岁起一直到我十四岁,都是专门学习着所谓“五经四书”。我到了十四岁的那一年,才开始学习英文。我那英文老师是英国人。姓名是:雷湛奈尔德·弗莱明·庄士敦。他从一九〇〇年起就曾给当时的香港总督当过秘书一类的职务;尔后又当过一任英帝国主义侵占我威海卫时的所谓行政长官。他是个终身独身者,曾在亚洲过了二十多年的生活,并且还遍游了我国二十几个省份。他平日经常自夸的是:“中国的四大名山,除了北岳恒山,我都到过。”当然他还会说一口好中国话,对中国的经史子集以及佛经等,他都曾下过苦功夫钻研。他不但钻研过我国唐宋诗词,并且还是这方面的一个爱好者呢。只有一样,在他说来却是一件遗憾的事:就是他对于写我国的方形汉字,确是感到了十分棘手。我曾看到他所写的汉字,写得是歪歪扭扭幼稚得很。

在当时的一般中外人士都承认他是个所谓的“中国通”。我在当时也觉得他的确是一个很能了解我国风俗人情的人。现在想起来,什么“中国通”,什么能了解中国的风俗人情,他不但是英帝国主义派遣到我国来的特务,而且还是一个曾经当过殖民地统治者的祖国人民的敌人哪!

他之所以能够给我当上英文先生,在名义上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的推荐,其实则是由李鸿章的第三子李经迈(他曾随同我叔父载涛到外国考察过陆军)给介绍的。

当他乍一来教书时,因为他是一个外国人的关系,我每天还是按照预定的时刻到毓庆宫去学习英文。后来日子多了,彼此也熟悉了,我那“逃学”的老毛病便又复发,甚至有时也让他“放假”一日,他也无可无不可地做了通融。

在一起初授课时,固然他已被列在“帝师”之列,但由于他毕竟是一个外国人,所以每当在他授课的时候,总有一个太监侍立在一旁。过了些日子,庄士敦觉得这种监视有些讨厌,尤其这是在教汉文时向来所无的一种创举,于是他愤怒了,就给我父亲写了一封发泄不平的信。结果是,后来在他授课时,也把这种监视的眼睛给撤销了。

我记得有一年在过年的时候,他到宫里来,宫中的太监是不懂得什么内外之分的,所以对他也就采取了和对中国老师毫无差别的对待:按照一向惯例,纷纷向这位外国老师叩年讨赏,不但是每日给他斟茶倒水的懋勤殿太监饶不了他,凡是和他有些瓜葛的各个小单位,例如,当他每次进宫时,所必须通过的门,那么这些看门的太监,便会有向他揩一下油的资格。于是,这位庄士敦便深深感到了不满,而发了一阵空牢骚。其实,在旧社会里,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今天想来,王公大臣既然贿赂成风,又何必单独责备那些可怜的太监呢?久经中外官场的庄士敦爵士,如果说对于贿赂一事完全外行,也不能令人相信,他的不满也许因为他不幸成为一个难以抗拒的索贿对象,而自己并非心甘情愿吧!

我和他学习英文的时间是排在下午的。固然我一共和他学了三年多的英文,但总的说来,也是在一曝十寒式的用功情况下,做了学习。只是普通的会话和英文四书之类尚算对付(但须仰仗我的汉文老师的帮忙),像是什么英文报纸和一般的英文书籍等,我则是无师便不能自通了。

尽管如此,可是我和庄士敦那几年的接触,却给我添了不少所谓时髦的习气;还给我对西方国家的盲目崇拜,以及尔后的滚入帝国主义的泥潭,打下了最初步的基础。

庄士敦时常对我讲述他赴各国以及赴我国各地游历的所见所闻。同时他也未曾忘掉替英国以次的各西方国家做吹嘘。例如,夸耀欧洲列强如何文明,如何繁华,如何富强之类。于是就使我渐渐对之生出一种油然向往的心情来。因之也使我逐渐感觉到宫中的一切,确是有一种说不出的腐败气息。那时,我时常在心中暗想:我从三岁起就来到这个深宫,先不用说旁的,就连一个人随便到街上走一走、看一看的起码自由都没有。真是的,如果老是这样过下去的话,岂不就得在这个小皇城圈子内了此一生?由此我便有了要往西欧国家去留学的念头。在另一方面,我所读过的中国历代历史中,历代末期皇帝在每一个改朝换代里,差不多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因此我就想:在成立了中华民国,推翻了清朝统治政权之后,我还被留在皇宫之中,过着“关门天子”的生活,像是这种“燕巢幕上”“鱼游釜底”的生活,难道能够永远继续下去吗?迟早恐怕是难免要发生危险的。尤其是军阀在连年打着内战,甲起乙伏地永远看不到安稳的局面,真说不定哪一天,在哪一位军阀的手里,就会把这个“优待条件”取消。进一步,甚至连我这条生命,也恐怕搭在里头。倒不如来个远走高飞,到欧洲国家那里去留学,开一开眼界倒也不错。从此,就使我那颗徒然向往的心,更进一步变成为我的艳羡和渴慕了。

我在学习英文的这段期间,也和当时城市的小资产阶级家庭中的时髦青年学生一个样,产生了一种只知模仿欧式的皮毛,滥用外国语的新倾向来。例如,庄士敦曾给我起了一个“亨利”的外国名字,我觉得很高兴。后来还给我爱人婉容也起了一个“伊丽莎白”的名字。此外我的弟弟妹妹也都是人人有了一个外国名字,在彼此称呼时,总是什么“玛丽”呀“莉莉”呀地叫着,并且还把“我”“你”“他”以及什么钢笔、墨水之类的名词,也都拿英语掺进彼此间的中国话中来用。这恰恰是和当时社会上所流行的那些密斯王、密斯特李之类的所谓时髦语一个样,真是使人听着肉麻已极,像是这种习气的蔓延,现在回想起来,还使我觉得身上有些麻酥酥和脸上有些热乎乎的呢!

还有那位庄士敦先生,他的确是有一种能够适合当时环境的“保护色”的。他和陈宝琛等在一起的时候,他居然也会模仿他们的风度和习惯,装出一副“帝师”的架子来。例如,当我“赐”给他以头品顶戴和貂褂时,他便也衣冠楚楚地改扮起来摄影留念;当我给他的西山别墅写了“乐静山斋”四字匾额时,他也知道把它刻下来,并且还朝衣朝帽地扶着它照出相来分送知友;他还本着《论语》中“士志于道”的意思,拿“志道”两个字来配合“士敦”的“士”字而当作自己的“雅号”;有人喊他一声“庄师傅”,他也会欣然色喜地来答应;他还会向那帮老学究做自我宣传,例如,在他的英国家中,把我以及各王公大臣送给他的东西特别陈列在一间大厅里,永为纪念,并说在他的故乡中还建立了一座“五柳先生祠”等,来做随乡入俗的迎合手段。总之他在这些地方,的确不愧是一个旧社会中的“中国通”。

后来,在我十七岁结婚以后,便是我到了汉英两门课完全毕业的时候。这时因为再用不着叫他来教英文,便派他去管理颐和园的事务。于是这位庄先生便高高兴兴地当上了颐和园的“山河之主”,一直到一九二四年我离开清宫以后,他才算是和我脱离了关系回到英国去了。

后来我在天津时,他也曾到天津来看望过我。当我到了东北之后,他也曾到长春来访问过我。那时日本帝国主义方面,对于他的不远千里而来,很是伤了不少的脑筋。既不能公然拒绝他到东北来,但对于他的来,又觉放心不下。据说他由英国到东北来,路经日本的时候,就有不少的“日本朝野名流”给他开过欢迎会,更在日本报馆记者对他做了多少次的明察暗访之后,他才到长春来的,在长春住了些时日就回英国去了。后来他就死在他所买来的苏格兰某小岛上。

其实,日本帝国主义对他的猜疑,也是枉费心机。因为他对我当上了伪满洲的傀儡,不但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并且还表示过为我而高兴呢。若问我与这位英文教师的师徒关系如何?我想可以引用一本描写我的书的话为证:“这皮夹是你自己买的?进口货?我旁敲侧击地试探着……‘噢,您问这个吗?’溥仪轻描淡写地说:‘是那个英文老师庄士敦给我的,里面原来放着他的相片,后来被我扔了。我现在就用它放起这几张照片(我过去妻子的相片)来啦!’他笑了起来。我想,那位苏格兰老头儿如果有他的西方在天之灵,为了这个理由又该责备溥仪一番了。”

这就是别人对此事所下的结论。

我也同意他的这个结论。

六、我的残忍性格

我从幼时起,一直就在那封建专制制度**威起着绝对作用的宫廷中,看惯了折磨人、打人、骂人的人吃人的情形。所以,我也就觉得“峻法严刑”不独是“治国服众”的妙诀,就是在“齐家”之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件法宝。于是乎我就逐渐变成为一个富有残忍性的吃人魔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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