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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的公鸡(第4页)

那家女人正站在房顶上寻找他呢,生怕他一去不回。他来到这座房子里,对她来说就像一杯淡淡的酒。看见他,她忙快步到门口迎迓。

“您这是去哪儿了?”她问。“您干吗要走呢?”

“我到一个园子里走走,见到了一位朋友,给了我点儿钱,给你吧。”

他伸出枯瘦的手,手中攥着一点点钱,那是玛德琳给他的全部的钱。农夫老婆的眼睛为之一亮,因为缺钱。她说:

“哦,主子哟!这真的是给我的?”

“拿着吧!”他说。“用它买面包,面包能带来生命。”

于是他又躺在院子里,又身陷孤独之中了,不仅闷闷不乐。跟农民们在一起,他可以独善其身,可他的朋友们可是不许他孤独。在这个安全的院子里,那只小公鸡挺招他喜欢的:它孤独无助但满怀生命热望地叫着,最终因为腿被缚着而在无助的耻辱中停止了叫声。这一天中,驴子在棚子里“嗖嗖”地甩着尾巴。那死过的男人躺着,全然远离生命,意气消沉,厌恶了这死一样的生。

那女人拿来了酒、水和甜糕饼,叫醒了他。他便吃了一点,为的是让她高兴。天儿热,她蹲着伺候他吃喝时,他看到了她罩衫下枯瘦的胸前垂着的**。他知道她希望他要她,她还年轻,不怎么丑。从来没有领教过女人的他,只要想,就会对她产生欲望。但他不能对他有欲望,尽管他微微地感到被蹲在一旁的她那柔软但丑陋的肉体吸引着。但他不能同她的思想和她的意识相溶。她喜欢的是他的钱,还想从他这儿得到更多。她想拥抱他的肉体,但她那个小心眼儿却僵化、短视、贪婪,她的肉体自有其贪欲,对回报毫无敬重。因此他对她悄声说了句好话,就扭过身去了。他不能抚摸那娇小的身子,便毫不迟疑地转身不睬她了。

从死亡中复活了,他终于意识到肉体也有自己的小小生命,甚至有着超越这生命的更伟大的生命。他因为躲避了肉体小小的贪婪的生命而获得了贞节。可他现在知道那种贞节其实是一种贪婪的形式。他知道这具肉体复活了,是为了给予和获得,获得和给予,但毫不贪婪。现在他知道,他复活是为了那个女人或女人们,她们懂得肉体更强的生命,无论给予还是获得都不贪婪,他可以将自己的肉体跟她们相溶。不过既然死过了,他就有耐心了,因为他懂得什么是时间和时间的永恒。他因此变得没有贪欲了,无论是将自己给予别人还是为自己攫取什么东西。因为他死过了。

那农夫干完活计回来,说:“主子,谢谢您给我钱。不过我们没想过要钱。我有的钱都是您给的。”

那死过的人感到悲哀,因为他看到那小模小样儿的农夫站在那儿,眼睛分明发亮,期盼着以后从他这里得到更多的钱。不错,这农夫接他进来时没要钱,而且是冒着得不到钱的风险。但他是动了脑筋想要钱的。即便如此,也是人之常情。天不早了,农夫要扶他起来,他对农夫说:

“别碰我,兄弟。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父呢。”[5]

夕阳的色彩愈来愈浓,映了小公鸡一身的光芒。那农夫不断地换绳子,拴得这小东西跟犯人似的。但是生命的火焰一直烧到公鸡冠子上,因此它斜视那死过的人时,眼神里透着十足的傲慢。那人笑笑,对它宠爱有加,冲它说道:

“在鸟类里,你算是升上去见过我父的了。”

那小鸡闻之,发出啼鸣算是回答了。

第三天早上这人去到花园里,冥思苦想着,思考着肉体更为广博的生命,超越个人渺小狭隘的生命。想着想着他穿过了石头附近月桂和爱神木茂盛的屏障,突然间他发现那三个女人在坟墓边上。一个是玛德琳,另一个女人是他母亲,还有一个是他认识的,名叫约安。他看到了她们,她们也看到了他。大家都心生惧怕。

他伫立在远处,以为她们来这里就是要他的肉体回去的。但他是决不会回到她们中间的。他脸色苍白,站在灰蒙蒙的晨光中,要落雨了。他看看她们,转身走了。玛德琳疾步追了上来。

“不是我带她们来的。”她说:“是她们自己来的。看,我给你带钱来了!……您不对她们说点什么吗?”

她给他几枚金币,他接了,说:“我能要这些钱吗?我会需要的!我不能对她们说什么,因为我还没有升上去见过我父呢。现在我必须离开你了。”

“那,你去哪儿呢?”她叫道。

他看看她,发现她要抓住的是已经死去的那个男人,是年轻的他,怀有使命的他,童贞的他,恐惧的他,有着渺小生命的他,那个只知给予不知索取的他。

“我必须去见我父!”他说。

“你是要离开我们吗?您母亲在那儿呢!”她叫着,满怀怨怼转过身,这一腔怨怼依然令她心里甜滋滋的。

“可我现在必须升上去见我父。”说着他退缩进灌木丛中,迅速转过身走了,心中自言自语道:

“现在我不属于任何人,没有任何联系,我的使命和福音都离我而去了。哈!我甚至不能创造自己的生命,何谈拯救别人?……我能学会孤独。”

就这样他回到了农夫的家,来到院子里,那小公鸡被绳子拴着腿待在那儿。他不想跟任何人在一起,最想的是独处,别人在场令他感到孤独。阳光和春日微妙的药剂让他的伤口愈合了,甚至五脏六腑中幻灭的巨大伤口也愈合了。他对男人和女人的需要,他意欲拯救他们和被他们拯救的狂热也消弭了。无论他与人类的接触会产生什么后果,都不应逾矩,不能强制。他对自己说:

“我试图强迫他们活,所以他们就强迫我死。总是这样,强制。退缩毁灭了前进。现在我该独处了。”

于是他不再去那花园儿了,自顾静静地躺着看太阳,要不就在黄昏时分穿过种着橄榄的坡地散步,坡地上绿色的麦子一遇上个艳阳天就能长一巴掌那么高。他总是暗忖:

“完成了我的使命,跟它脱了干系,实在太好了。现在我可以独处了,把一切都留给他们去。无花果树爱秃就秃吧,富人们爱富就让他们富去吧。我只管走我自己的路。”

“《圣经》不过是夜间叮人的蚊子。人被字词所折磨就如同被蚊虫叮咬,它会跟着人进坟墓的。可是人超越了坟墓,它就鞭长莫及了。我现在就穿越了那个地方,字词想叮咬我也无能为力,空气清新了,我无话可说。我独处于自己的皮肤之中,自己的皮肤是我全部脏腹的墙壁。”

他就是这样将自己的伤口愈合了,享受着生的不朽,免去了一切烦恼。因为在坟墓里他躲过了那个我们称之为烦恼的圈套。在坟墓中他离开了那个奋争的自我,不再忧虑,不再坚持自我。现在他那无忧无虑的自我又破镜重圆,在自己的皮囊中变得完整了,他以纯粹孤独的姿态冲自己笑了,这也是一种不朽。

随后他对自己说:“我要在世界上流浪,什么都不说。因为这个现象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孤独更美好的了。这个现象的世界如此汹汹,但又是孤独的。我没有看到过它,因为我身处其中深感困惑,我让这困惑遮住了双眼。现在我要在这个汹涌的现象世界上流浪了,因为是这些汹涌的东西让我纯粹孤独。”

他就是这样自顾思量着,决定要当一个医生。这是因为,任何大人孩子触动了他的同情心,他仍然有力量去愈合他们的伤口。于是他按照正常的样子剃了自己的头发,剪了胡子,自己冲自己笑了。他给自己买了鞋,合身的斗篷,头上缠了得体的头巾,遮住了所有的伤口。那农夫问:

“主子,您这是要离开我们吗?”

“是的,时候到了,是该回到人中间了。”

他给了那农夫一张票子,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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