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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其庄园(第2页)

“我不想使布莱肯斯朵尔夫人感到不耐烦,也不想再耽误她的时间了。”福尔摩斯说道,然后他看着女仆说道:“在我去餐厅以前,希望你讲讲你的经历。”

“这三个人还没有走进屋子,我就已经看见他们了,”她说道,“当时我正坐在我卧室的窗户旁。在月光下,我看到大门那里有三个人,但是那时我没有把这当回事。一个多小时以后,我听见女主人的喊声,就跑下楼去找她。正如她说的那样,那可怜的人倒在地板上,血和脑浆溅得满屋都是,我想这些事足以把一个女人吓昏过去。她被绑在那里,衣服上溅了许多血点,但她并未丧失勇气——阿得雷德的玛丽·弗莱泽小姐,也就是格兰其庄园的布莱肯斯朵尔夫人一向如此。先生们,你们盘问她的时间已经够长了,现在她应该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好好地休息一会儿了。”

这个瘦削的女仆像母亲一样温柔地扶着女主人,离开了房间。

“她一直和夫人在一起,”霍普金斯说道,“这位夫人是她从小照料大的,18个月前她也随同夫人离开澳大利亚来到了英国。她的名字叫特丽萨·怀特,这样的女仆现在已经找不到了。福尔摩斯先生,请从这边走。”

福尔摩斯表情丰富的脸上,那种浓厚的兴致消失了,我知道那是案子的神秘感和吸引力消失了,看来事情只剩下逮捕罪犯,而逮捕一般罪犯又何必麻烦他呢?我朋友眼中流露出的烦恼,正像一个学识渊博的专家被请去治疗风疹时的那种烦恼。不过格兰其庄园的餐厅,也就是现场十分奇怪,这足以吸引他的注意力和减弱的兴趣。

这间高大的房间里有刻着花纹的橡木天花板和镶板,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一排鹿头和古代武器,门的对面是刚才谈到的法式窗户。房间右侧的三扇较小的窗户透进冬季的微弱阳光,左侧有一个很大很深的壁炉和又大又重的壁炉架,壁炉旁有把沉重的橡木椅子,两边有扶手,下面有横木。一根深红色的绳子系在椅子的花棱上,从椅子的两边穿过直到下面的横木上。把夫人放开的时候,绳子被解开了,但是打的绳结仍然留在绳子上。当然这些细节我们是后来才注意到的,因为当时我们的注意力完全被躺在壁炉前虎皮地毯上的可怕尸体吸引住了。

死者大约四十岁,体格魁梧,身材高大。他仰卧在地上,脸朝上,又短又黑的胡须中露出龇着的白牙。他两手握拳举过头顶,一根短粗的黑刺李木棍横放在两手上。他英俊黝黑,鹰钩鼻,面孔因愤恨而扭曲,露出凶暴的神情。显然他是在**听到声音的,因为他穿着华丽的绣花睡衣,裤腿下露出光着的脚。他的头部伤得很重,屋子里到处都溅有鲜血,可见他所受到的那致命的一击是非常凶狠的。他身旁放着那根沉重的拨火棍,由于撞击已经折弯。福尔摩斯检查了拨火棍和它的伤害者。

“这个年长的阮德尔,力气一定很大。”他说道。

“正是这样。”霍普金斯说道,“我有一些关于他的记录,他是一个很粗暴的家伙。”

“要抓住他应该不难。”

“是的,我们一直在追查他的去向。以前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既然我们现在知道这帮歹徒还在英国,我相信他们肯定逃不掉。我们已经通知了每个港口,傍晚以前就悬赏缉拿他们。不过使我感到奇怪的是,既然他们知道夫人能够说出他们的外貌,并且我们也能认出他们,为什么他们还会做出这种蠢事呢?”

“是的,按理说这伙强盗应该会把她灭口才对。”

我提醒他说:“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夫人苏醒了。”

“那倒是很有可能。如果她完全失去了知觉,那他们不会要她的命。霍普金斯,这个可怜的人怎么样?我好像听到过有关他的一些怪事。”

“他清醒的时候心地善良,但是等他醉了或是半醉的时候——他烂醉如泥的时候倒不多——就成了一个地道的恶魔。他一醉就像是着了魔,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不过据我所知,尽管他有钱有势,但还是有一两次警察差点儿找上他。传闻说他把狗扔进煤油里,然后放火烧,更糟糕的是,那狗是夫人的,这件事费了很大劲儿才平息下来。还有一次他把水瓶扔向女仆特丽萨·怀特,这也惹出了一场风波——当然,这只是我们两人暗地里说——总而言之,没有他,这个家更好。你在看什么?”

福尔摩斯跪在地上,仔细地观察捆过夫人的那根红绳子上的绳结,然后又检查了被强盗拉断的断裂处。

“厨房的铃声应该是很响的。”他说道。

“没有人听得到。厨房在这幢房子的后面。”

“强盗怎么会知道呢?他怎么敢不顾一切地拉铃绳呢?”

“福尔摩斯先生,您说得很对,我也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强盗一定很熟悉这幢房子和这里的习惯,他肯定知道仆人们睡觉比较早,没人能听到厨房的铃声。所以他肯定和某个仆人有勾结,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是仆人有八个,也都很本分。”

“如果情况都基本相同,”福尔摩斯说道,“那么就要怀疑主人向她头上扔过水瓶的那个女仆,可是这样就会怀疑到那个女仆忠心服侍的女主人身上。不过这一点是次要的,你抓到阮德尔以后就会弄清同谋了。如果夫人所讲的情况需要证实,我们可以通过现场的每个细节来证实。”他走到法式窗前,打开窗子,“这里不会有什么痕迹。窗户下的地面很硬,也不可能留下痕迹。看来壁炉架上的蜡烛是点过的。”

“对,他们是借着这些蜡烛和夫人卧室的蜡烛光亮走出去的。”

“他们拿走了什么东西?”

“拿走的东西不多,只从餐具柜里拿走了六个盘子。布莱肯斯朵尔夫人认为犹斯塔斯爵士的死使强盗们惊慌失措,所以来不及抢劫;不然的话,他们一定会把这幢房子劫掠一空的。”

“据说他们喝了点儿酒。”

“为了压惊。”

“餐具柜上的三个酒杯没有人动过吧?”

“没有,还像原来那样放着。”

“我们看看。喂,这是什么?”

三个杯子并排放着,每个杯子都装过酒,其中一个杯子里还有残渣。酒瓶放在旁边,三分之二是满的,旁边有个肮脏的长软木塞。瓶塞的式样和瓶上的灰尘说明这不是杀人犯爱喝的那种酒。

福尔摩斯的态度突然有了变化。他的表情不再淡漠,我看见他炯炯有神的双眼里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他拿起软木塞,看了几分钟。

“他们怎样拔出瓶塞的?”他问道。

霍普金斯指了指半开的抽屉,抽屉里放着几条餐巾和一把大的拔塞钻。

“布莱肯斯朵尔夫人有没有说用拔塞钻的事情?”

“没说,您知道,这瓶酒打开的时候,她已经失去知觉了。”

“实际上他们没有用拔塞钻,用的可能是小刀上带的螺丝刀,它不会超过一英寸半长。如果你仔细观察软木塞的上部就可以看出,他们弄了三次才拔出软木塞,而且木塞没有穿透,而拔塞钻一次就能穿透并拔出木塞。你抓到这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他身上有一把多用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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