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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常遇春 长戈所指杀戮所至(第2页)

霎时间,每一处战场都是变得光亮了不少。

一个时辰之后,这会的万历时空已经是到了辰时,天光已然是微亮,晨曦破晓。

东北的战场上,大雪依旧下着。

季伯鹰平静坐在太师椅上,看着中路军的投影画面,喝着惜玉刚泡好呈上来的热茶,后世八十八万一斤的老班章。

……

中路军所在。

天寒地冻,鹅毛大雪,飘曳在这片东北之地。

古勒寨与马儿敦寨之间,是一片被厚厚白雪覆盖的开阔旷野。

这等辽阔地形,最为适合骑兵冲杀,能将骑兵的战力发挥到淋漓尽致。

马踏白雪,低头啃着雪底草皮,马嘶之音不绝。

三千精骑列雁形阵于此。

此刻在这精骑的最前方,有着两骑独驻。

靠前的那一骑是一匹通体殷红的大马,甚至于就连身上的鬃毛都是殷红色。

而跨坐殷红大马上之人,是一个身披黑甲的威武汉子,手持一柄特制的长戈,整个人透着一股冰冷的肃杀之意,似是只要是有这个人在的地方,方圆百丈之内都不应该存在活物。

当然,在众多演义评书之中,尤其是大明烈英传之类,常遇春是手持一柄通体由混铁精钢铸就,重达上百斤的虎头湛金枪。

更是与西楚项羽、三国赵云、南宋高宠,并称为四大枪王。

而实际上,常遇春虽然十八般武器精通,但上战场时最常用的兵器,是戈。

“姐婿,金军到了。”

“果然战况之变,都与陛下战前部署,分毫不差。”

常遇春身侧,跨坐一匹棕色大马,手持马刀的蓝玉望着远方,凝声说道。

一声姐婿,彰显了二人之间的亲戚关系。

常遇春之正妻,就是蓝玉的亲姐姐,所以两个人按照辈分来论,蓝玉得叫常遇春一声大姐夫。

另外。

常遇春长女嫁给了太子朱标。

故而,按照辈分来论,朱标其实就是蓝玉的外甥女婿。

而这,也是原本历史中,为什么蓝玉后期一直看朱棣不顺眼的原因所在。

因为在蓝玉的世界里,谁如果有可能动摇阿标的太子之位,哪怕只是一个极其微弱的可能,谁就应该去见阎王。

“嗯。”

常遇春微微点头,平静望着,眼神中没有丝毫情感变化。

此刻在他的目光中,远方雪天交际之边,突然间有着密密麻麻的人影出现,连带着还有越来越近的奔腾马蹄声。

这是努尔哈赤八旗兵中的骑兵部分,兵力至少是在一万五千骑之上。

左手勒马,右手长戈扬起。

“我,是常遇春。”

只是简短平淡的五个字,入耳刹那,却是让这身后的三千辽东铁骑,无不是瞬间亢奋,每一个人眼神中都是透着嗜血战意,活像是磕了药。

每一骑,都是凝望着常遇春的背影,充满着火热。

虽然一开始他们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一个叫做常遇春的人出现,为什么这位两百年前的无敌战神会出现。

但是经过这半个月的相处,这些辽东铁骑已经无所谓这些为什么了,因为他们都已经彻底折服在这位开国第一猛将的强悍之下,为能追随这么一位将军而感到毕生荣幸。

“尔等紧跟于我之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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