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大人一一”比尔咽了口唾沫,组织著语言,“这儿的路况实在太差,出了镇子就是坑坑洼洼的土路。
“下过雨之后还会变得泥泞难行。
“马在这种路上根本跑不快,还容易陷被绊倒。”
亚瑟抬手打断了他的话,:“马跑不快的地方,斧嘴鸟难道就能跑得快?”
“不不不,大人,您这就说错了!”比尔连忙摇头,“镇子附近全是茂密的森林。
“斧嘴鸟比起马,在森林里可要灵活得多!
“它们长著带鉤的爪子,不怕被树根绊倒。
“还能在林间灵活穿梭。
“咱们採购那种专门在丛林里活动的斧嘴鸟,肯定比马好用!”
亚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示意对方继续说“但马咱们也不能少,尤其是驮马一一它们力气大,在泥泞的道路上能驮不少东西。
“商会的车队最好多配备些驮马,这样运货也能快些。”
“驴和骡子不行吗?”亚瑟追问,“我知道驮马力气大,“能拉不少东西,雨天也能在泥地里走,但它们吃得也多。
“你们也看到了,迷雾镇现在粮食紧张,没法拿出额外的精饲料来餵这种大型牲口。
+,“大人,不需要太多,咱们只要让外出的车队配备几匹驮马就够了。
“那些驴和骡子可以留在镇上,用来短途运送粮食和工具,这样也不浪费饲料。”
“那耕地用什么?”亚瑟又问。
“用牛。”
亚瑟挑了挑眉。
他此前也专门了解过安姆的农耕技术。
安姆境內的田地多用来种植麦类、燕麦和豆类,这类作物需要快速耕种、及时播种。
耕马自然成了最佳选择。
通常来说,一家农户管理两匹耕马,一天就能犁完自家的地。
而且安姆多採用三圃制耕种,农民可以在休耕的田地上种燕麦、首这类作物,正好能当马的精饲料。
所以养耕马完全可行,基本不会出现马和人爭粮的情况。
再加上肩胸马具、马蹄铁和重型犁等技术已经很成熟,耕马犁地的效率比牛高出不少但这並不意味看马耕能適用於所有地方。
在那些耕地面积小、土壤贫瘠的区域,首先要保证人类的口粮。
这就得放慢耕种速度、深耕土地、精细劳作,才能確保作物產量。
这种地方,耐粗饲的牛便成了主要的耕地牲口。
比起娇贵的马,牛靠乾草、麦秸这类劣质的粗纤维就能维持体力。
耕马则必须吃足够的精饲料,不然很容易掉生病。
迷雾镇的耕地平坦又鬆软,面积也足够大,原本是很適合马耕的。
可现在·—
“大人,您看一一”比尔见亚瑟没说话,又补充道,“眼下镇子没有那么多耕地可种“咱们完全能用更容易养活的牛代替耕马。
“这样一来,就能省下不少口粮,也能减轻镇上的粮食压力。”
“我会考虑这些建议的。”亚瑟回道,语气里带著几分认可,“现在咱们来谈谈恐狼的事吧。
“老糊涂来找过我了,他看起来可不怎么开心。”
“老糊涂?”比尔一脸茫然。
霍兰也皱起眉头,显然没听过这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