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恭喜胡颜斌了,又多了一首代表作。还是那种非常能打的代表作。羡慕嫉妒恨……”
伴随着众人质疑平息,《月光》翻唱挑战赛也算是正式落下帷幕。
而众人之所以这么快就愿意接受这个结果,其实也跟陈立博文的最后一段话有关。
此次参赛的所有歌手,日后都有跟陈立的优先合作权。
换成别人也就算了,但是一个未满十八岁已经创作出来三首大火歌曲,前途肉眼可见的不可限量,未来必定成为一代大家的创作天才,谁不想趁早结交?
兴许哪一天,自己的代表作就要诞生在陈立手中了呢!
傻子才会当真在此事上面纠缠不放,从而得罪一个未来的创作大佬呢!
“陈先生,我太激动了!”
“没想到您最终竟然选择了我!”
“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这首歌曲,一定会尽全力将这首歌曲演绎好!”
“另外,我跟公司商量过了。这首歌曲我们愿意出二十万购买。”
“或许有点低,但是这已经是我们能够拿出的极限了。因为我想用最好的资源打造这首歌曲,包括拍摄MV,综合造价可能要达到百万……”
胡颜斌却是发来了私信表示感谢。
并且在明知陈立说了无偿转让的情况下,还是愿意出二十万购买《月光》。
说实话,二十万这个价格,其实已经不低了。
陈立之前卖给刘天王跟王李宏的歌曲,也才开价三十万而已。
但那两首歌都是可以登上春晚的级别,自然有着巨大溢价。
周天王前两年小火之后,给人写一首歌的报价也才十万。
陈立目前的名气,顶天也就跟刚出道时候的周天王差不多。
胡颜斌愿意开出二十万,确实足见诚意。
“不,说了无偿转让,就无偿转让。”
“从我宣布结果的那一刻起,《月光》就已经是你的了。”
“当然,有些版权我需要保留。具体是哪些版权,等我们签署合同的时候细说。”
陈立回复胡颜斌道。
并且留下了自己电话号码。
《月光》这首歌之于陈立的最大意义,已经实现。
陈立并不打算冒着被人指责“出尔反尔”的风险,收取胡颜斌的费用。
更别说,二十万对于《月光》的价值来说,有些少了。
陈立瞄准的可是《月光》跟秦时明月产生化学反应之后,诞生的亿万价值!
二十万,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