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城市里已经开始倡导自由恋爱,可农村的人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对于互相爱慕谈恋爱的男女大家都会八卦几句,更不要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啃嘴巴子。
但当时的情况,确实是为了救人。
堂嫂撇撇嘴骂道:“她那个时候嫌弃章骞没出息,只知道埋头干苦力,但有那么多人看着,林家父母要章骞负责,这门亲事就定了下来,偏偏林夏彤还和城里面来的那个赵嘉年不清不楚的。”
“今天吃错了药,非要缠着章骞。”
宋家村就这么一个外姓人,村里面的人都是看着章骞长大的。
更别说,章骞爸爸还是为了救人牺牲的。
那孩子老实,又热心肠。
但凡是到了饭点碰到,总是会先舀了一碗饭塞到章骞手里,连拖带拽的将人给扯回了桌子上,再夹上满满的一碗菜。
大嫂看陆粥不感兴趣,开口道:“你前两天不是还……一直提章骞嘛,怎么现在就没兴趣了,听你奶奶说,你小时候就喜欢跟着人家的屁股后面跑,还说要嫁给人家当新娘子,后面人家去当兵了,你这心思才淡了。”
“小孩子说的话不作数。”
陆粥扛着锄头,看到路边的花开得好看,扯下了两朵准备回去送给妈妈。
妈妈爱美,别在头发上肯定好看。
陆粥心里面美滋滋的想着,压根就不在意章骞这个竹马。
至于林夏彤,重生了呗。
这个年代真的十分落后,家家户户住的还都是土坯房,即便是离得最近的县城里,大多数也都是泥巴路。
陆粥看着,总忍不住想更多。
人都是贪婪的。
特别是见过更多后,就会变得更贪婪。
四十多年前的人想要和平,想要一家老小活下去就好。
现在有和平了。
可是腰杆还没真正的立起来,发出的声音还不能让别人倾耳倾听。
回到家,胡淑坐在门口。
“妈妈,我回来了。”
陆粥兴高采烈的将花递给胡淑。
胡淑笑着扯下一朵簪在了她的头上,看着如此俏丽活泼的女儿,嘴角笑得都快合不拢了。
“好看。”
“那可不。”
大嫂和妈妈是一个村的。
算起来,两人还是沾亲带故的亲戚关系。
现在可还没有多少出门打工的概念,大家都是靠地里的粮食养活一家人,结识的人自然就少,嫁娶也都是方圆村子的事。
胡淑年轻时就好看,可是让不少的男生卯足了劲凑在她的面前想表演。
宋全啥的不会,更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每次看到她就会傻笑。
可最后,胡淑选择了这个傻小子。
堂嫂和堂哥能成,也是胡淑一手撮合的。
陆粥这副身体长得很像胡淑年轻时候,眉毛又是宋全憨憨的粗眉,让陆粥看起来像是一个漂亮的傻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