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他就是屠夫!
他最喜欢的就是杀人,当在拳台上将对手击毙,他喜欢将对手的一只耳朵拧下来,做成纪念品。
据说……
他用一条绳子将对手的耳朵穿起来,做成一条超过两米的挂饰。
也就是说。
这些年死在他拳下的对手,超过两百人。
没有人能从他的拳下活命,他有收集对手耳朵的癖好。
“毁灭王?就是最近亚洲武坛名气如日中天的那位华夏拳手?”
“西姆怎么会找我担任‘控场者’?最近东南亚可是来了不少顶尖高手。”
比利皱了皱眉,摇头道:
“乃蒙教官,虽然我很喜欢收集对手的耳朵,但是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让我出手。”
“一个华夏拳手,我没兴趣!”
“安东尼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死在一个华夏人的拳下?”
“他是不是喝多了?对了……先让迦南隆拳场的图夫斯基出战吧,我没空!”
比利淡然说道,对西姆邀请自己担任仑披尼拳场的‘控场者’,完全没兴趣。
他有自己的目标对手。
全球最顶级的拳赛‘终极斗士’试炼之战已经拉开了序幕。
任何取得了入场劵的拳手,都将要开始全球巡回‘试炼之战’!
亚洲武坛内取得入场券的拳手,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全球武坛的顶尖高手。
所以,
比利哪怕已经取得了‘试炼之战’的入场劵,他还在刻苦的训练,不敢有任何懈怠。
这一切,
都是因为马上就要开始的全球巡回试炼之战!
这个时候,他自然不想分心,去担任仑披尼拳场的控场者。
“图夫斯基已经死了!同样是被这位华夏拳手击毙,一击必杀!”
“此人是亚洲武坛最近冒出来最顶尖的武学天才,成为职业拳手才三个月的时间。”
“比利,你不是对扼杀天才最感兴趣吗?”
“这么好的机会,你怎么能错过?”
“华夏陈阳现在可是亚洲武坛第一强者,同时是亚洲武道联盟的特使,身份尊贵。”
“两千万美刀!西姆先生已经承诺,只要你担任仑披尼拳场的控场者,今晚这场拳赛支付给你两千万美刀的报酬。”
乃蒙点了点头,淡然说道。
他对比利的性格非常了解,这位黑十字训练营的顶尖高手,性格孤僻,内心变态。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扼杀天才人物。
每干掉一个天才,他就有一种无法表达的刺激感和成就感。
而且,
他很贪财。
他不缺钱,但是却非常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