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还昏迷不醒。
话落,一旁的另一个小厮红着眼眶,声音哽咽地说:“他家里还有个年迈的老母亲,常年卧病在床。前些日子他又从外面捡回个才一岁大的弃婴,如今家中全靠他一个人养活。他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这一家老小可该怎么活啊!”
小厮又去求姜知意,立马跪下来磕头,“少夫人,求求您救救他吧!救救他!求您了!”
听着也着实可怜。
况且到底是因为救君煜而受的伤,君家自然是要管的。
姜知意皱着眉,吩咐道:“管事,派人将他的家人接进府里,衣食住行皆由君家照管。他的药材、伙食……统统记在我账上。”
“是,少夫人。”
这时,丫鬟半搀半扶着李柔儿慢慢走来。
李柔儿鬓发散乱,襦裙下摆沾着黑泥,脸上几道擦伤渗出细密血珠,好在行动并无大碍。
她眼眶泛红,望着姜知意的背
,她气鼓鼓地说:“你无事就点点头。”
君煜喉结艰难滚动两下,终于缓缓颔首。
姜知意正要再问,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声。
小厮阿福满脸通红地闯进来,应是方才取水救火弄湿了衣裳,此刻衣裳还在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水。
“公子,少夫人,那纵火的丫鬟已经被押到柴房了。”
“丫鬟纵火?”姜知意面露疑惑。
君府的丫鬟小厮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是君家的人,能任由君家处置,哪个丫鬟敢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纵火,更何况烧的还是君家的公子?
这怕是真的不要命了。
阿福抹了把脸上的水渍,同姜知意解释。
原来府中有个丫鬟,名叫春桃,是李柔儿投奔君家时带过来的。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后来家中出了祸事,一路上相依为命。
一年前,春桃结识了一卖货郎,与其私定终身,可那卖货郎早有妻儿,不过是暂时路过此地,将她当做无聊时的消遣,很快便将她抛弃,回了老家。
不知从何时起,春桃伤心过度便得了癔症,时而清醒,时而疯癫。
李静娴看在李柔儿的面子上,心生怜悯,花了不少钱请大夫来给春桃看病,可试了各种法子,都不见效。
病情加重后,她开始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说是要卖了换钱,给那卖货郎,他便不会离开她。
她先是偷些胭脂水粉,后来竟打起库房财物的主意。
不过短短半年,已经被抓住四次。
直到这回,她趁着夜色摸进库房,偷走了那根价值连城的百年野山参。
这野山参十分难得,用钱也未必买得到,是留着有大用的。
女子生育本就艰难,如今君煜已同姜知意成婚,等日后若是姜知意有了身孕……这野山参便是在生产时给她保命的东西。
李静娴再也无法容忍,便决定将春桃赶出府去。
今日,在书房里,君煜和管事们议事结束,众人散去后,随后小厮进来洒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