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向向上班走后,沈清还瞥见我手机上挂着的她送的小木牌,笑着说:“你挂在手机壳上了呀。”
我看到花瓶里消失的千鸟花和玫瑰,想:她把我放心上,我要把她放心尖。
我点点头,捋摸着木牌上我的名字,说:“嗯。买了个穿绳的手机壳。刚好可以挂。”
沈清还道:“挂手机上还挺好看的。”
“你眼光确实好。”
“确实。”她抬目,悠悠盯着我,意味不明地说道,“在交朋友这方面也是。”
“是吗?”
“是哈。哈哈。”
我自问自答,接着以上班为借口遁逃。
这个沈清还怎么回事。
爱撩得没边儿了。
临关门还听上她一句:“路上注意安全。”
“嗯!”我回头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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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还的病好得很快。
但好了之后好像就没有那么娇了。
我下班后刚推开门,就看到她单手支着头,微倚在玄关上,姿态端雅地问我:“时汩,跟我随便出去走走,去吗?”
“去哪儿?”
“就大概在楼下,还有公园。”
我很久没有出过门了,每天上完班后,今日装“热爱生活”的能量好像已经耗尽,懒得有点不想动。
“不要总是拒绝,时汩,试一下。”沈清还的话语温润而生动,清澈的泉水一样,流润过我心。
“好。”我要是拒绝她那我就是傻子。
残夏的公园里只剩下些残荷,幸而夕阳不错,甚至可以称得上是霞光漫天。
我们两个人肩并肩走着,看光线一点点消失,听我的心跳一点点变得更响。
这样的场景,如果发生在临熙,就真的跟我的梦想一模一样了。
我时不时有阅读过去日记的习惯,犹记得日记中写:多年之后,希望能和17号在临熙的傍晚散步。
那样童真的梦想,如今竟然真的有可能实现,我望着远方,一时恍惚。又望了望沈清还的身影,心才又落到实处。
散完步回小区等电梯的时候,走道里忽然进来一只小金毛,朝我们摇甩着尾巴。
我和沈清还手里都拎着刚买的东西,顾不上去摸它一把,正用慈爱的眼光看着它时,我的脚踝处忽然一阵湿热掠过。
我笑弯眼,怎么会有小狗,上来就舔人脚脖一口啊。
沈清还也笑着说:“小狗都这样,很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