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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生意经(第2页)

“等再过半年,声带再发育一些,就可以多说话了。”

寧清尘很乖巧的点点头,不哎声了。

她在寧採薇怀里扭动几下,就向朱寅伸出两条嫩藕般的小胳膊。

意思是,抱抱我。

朱寅只好接过来抱著,將她举起来转了几圈,逗得婴儿咯咯笑。

寧採薇忽然无奈的发现,怎么妹妹更听小老虎的话?

甚至,对小老虎比对自己更亲?

不是·-你之前不是说朱寅想吃软饭,还要逼他辞职的么?

这才不到一年啊。

我才是你亲姐!

寧採薇都有点酸了。

可寧採薇也知道,自从在妹妹小学时害死了她养了两三年的华丽雨林(蜘蛛宠物),妹妹就对自己耿耿於怀。

实际上,之所以弄死华丽雨林,也是关心她,

因为那蜘蛛有拳头大,还有毒,加上蜘蛛不能养熟,不会认主,所以对孩子有危险。

被咬一口倒不会致命,可万一伤到眼晴就很麻烦了。

於是,自己略施小计,害死了那只漂亮的蓝色蜘蛛。

当然,寧採薇自己也承认,是自己霸道了。

出发点是好的。可那蜘蛛妹妹毕竟养了八百多天,从指头打养到巴掌大,肯定是有感情的。

自己以爱之名,用『我为你好的理由,擅自弄死了妹妹的宠物,伤害了她的感情,到底对不对?

说到底,那蜘蛛没有伤害过妹妹,相反还给妹妹带来很多快乐。

朱寅很快就哄睡了寧清尘,就將她放到床上,盖好小被子。

接著,两人才走到外间,坐在栏杆边,看著天上的明月。

“给,灌藕,今天夫子庙关扑贏得。”寧採薇打开包装,拿了一块餵给朱寅朱寅咬了半块,小脸抽搐一下,“好甜啊,甜到心里了。”

“甜吧。”寧採薇嘻嘻笑道,將剩下的半块塞到自己嘴里,“有甜又脆,味道不赖。”

“明朝的白,比我想像中便宜的多,一斤白只顶五斤米。之前看小说,

书中说明朝白很贵,还有说一两银子一两白的,哈哈。”

“我倒是有个想法。”

朱寅也笑了起来,说道:

“这倒不是作者真不懂。而是作者要写主角造白发家致富啊。白便宜,

主角还怎么发大財?”

“怎么,你不会想做白生意吧?”

寧採薇吃著灌藕,神色认真,“不行么?这个项目,我觉得可以。”

朱寅摇头,科普道:“晚明的白价格便宜,甚至比民国时期还要便宜。万历朝百姓生活水平,远超清朝到民国三百年间的任何时期。”

“万历时期朝政腐败不假,可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是封建时期很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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