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太上皇!
这,与割地有何区别?!
不!
这比割地更加屈辱!
而这,
还不是结束。
那第三条的下面,还有一行更小的补充条款。
且,为支撑该军事基地的日常运转与防务开销,大唐王朝,每年需向黔州,提供不少于,国朝总税收百分之五的,军事费用。
轰!
李世民的脑海中仿佛有惊雷炸响。
他要驻军在我的国土上。
我还要倒贴钱给他?!
这是何等的,
荒谬?!
何等的,无耻?!
耻辱!
前所未有的耻辱!
他死死地瞪着那份文件,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他的目光继续向下。
条令西:
黔州公民,在大唐境内,享有治外法权。
其人身与财产安全,受黔州律法保护。
若与大唐子民发生纠纷,须交由黔州方面,进行裁定。
条令五:
大唐需向黔州,开放包括登州、扬州、泉州在内的所有沿海港口,设立自由贸易区。
区内,黔州享有独立的,海关与税收权力。
条令六……
条令七……
一条条,一款款。
如同,
一把把锋利无比的尖刀。
一条,
割裂着大唐的司法主权。
一条,
切断着大唐的经济命脉。
一条,
践踏着大唐的军事尊严。
一条,
摧毁着大唐的立国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