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还不出来,别说什么狗蛋的一条腿。”
“不仅店得归我,你这个人都得归我!”
温昭野眉间闪过一抹诧异。
“还钱?”
“我昨天刚和你借的钱,文书上写好的可是一个月后才还!”
“你为何。。。。。。”
话没说完,虎老财给了手下一个眼神。
那手下立马把一纸文书,展示在温昭野面前。
虎老财狡诈地笑出一口黑牙:“美娇娘,你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
“这文书上面,可是你的字迹?”
温昭野没回答,认真把文书看完了一遍。
字迹确实是她的没错。
但是,内容却不是昨天借钱时,她和虎老财签订的内容。
按照这份文书所写,她昨天借走五百两。
今天午时以前,她就得连本带息偿还一千两!
这和抢钱有什么区别?!
这种无厘头的荒唐条约,她怎么可能签!
可不是她签的,那这字迹又怎么解释?
温昭野刚想辩驳。
门外又冲进来几个手持武器的官差。
在官差身后,还跟着七八个和快意轩合作的菜贩子。
阿嬷和伙计们刚见到官差时。
还以为官差是见到有人闹事,来帮他们主持公道、保护他们的。
可等他们再看清那些菜贩子,更加不祥的预感在他们全身蔓延。
正如阿嬷等人所料,这些菜贩子一出现,就嚷着让温昭野还钱。
其中一个体型高大,面相凶厉,专门杀猪的光膀男人叫得最凶。
“野哥!你还欠着我五十两菜钱没给!”
“之前你们说月底还,我看你人美心善,收留了不少无家可归的人,便同意了!”
“但今时不同往日,听说你们快意轩,已经连给客人买菜烧饭的钱,都拿不出来了!”
“我就算认可老板娘的为人,但我的媳妇孩子也要吃饭,可不能白白亏了那么多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