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张小苗从旱厕里走出,提提裤腰带,跺跺因久蹲而发麻的脚。
“李哥,我真没骗你啊,我那真是纯血法国金毛犬,而且头一胎里最好的一只了,收您八千八百八十八,一点都不贵。”
“誒,您別掛啊,啥?金毛髮源地是苏格兰……咳,那什么,我嘴瓢了,我这是纯血苏格兰国……喂,餵?”
嘟,嘟……
张小苗看著显示对方已掛断的屏幕,骂骂咧咧的握紧了手机。
“呸,你才是土鱉呢,你全家都是土鱉。”
三思片刻,他还是放弃了摔机解气的想法。
转身回了屋里。
农村人大多睡的很早,张小苗的父母也不例外。
寂静的夜里,张小苗回到自己的臥室,打开自己卡顿的二手电脑,正熟练的点开网站时。
“汪。”
一声犬吠,忽然刺破了寧静。
张小苗嚇得猛一哆嗦,转头才发现,臥室门不知何时打开了。
白天假死的那只狗崽子,此时正瞪著黑漆漆的眼睛,盯著他。
张小苗鬆了口气,对它挥了挥拳头:“狗杂种,再叫弄死你啊。”
小狗没听懂般,噗嘰一声,侧翻倒在地上,露出白净的肚皮。
看著撒娇一般的小狗,张小苗面露不屑:“滚蛋,找你妈喝奶去。”
说完,他就站起身,想把小狗拎出房间。
“汪。”
手里的小狗,被捏住后颈,不安又痛苦的扭动著。
张小苗忽然抬高了手,看著指尖挣扎的小狗,困惑的挠挠头:“嘖……怎么总感觉这么熟悉呢。”
好像在哪里见过类似的场景。
他捏著小狗,思索著抬起头,眼神无意识的发散,不断搜索著记忆。
是在哪里见过的呢?
他的视线,忽然聚焦在臥室的墙上。
那里掛著一套道具。
猴皮帽,豹皮衣,羊皮的小鼓。
几年前,他糊弄一个富二代时,买的道具。
张小苗低下头,看著手里,被捏著后颈,痛苦挣扎的小狗。
当时,他们也曾这样,吊死过另一只狗。
“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