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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食(第1页)

谢春朝今年二十三岁,六岁之前都在太清山下独自流浪,六岁那年被附近唯二的修仙门派之一,太清剑宗的掌门薛晨渊捡回山里。

据说那个看上去像三十岁的人,其实已经四百来岁了。

他的门派里除了自己,什么人都没有。

谢春朝经常怀疑是因为那里破旧不堪,薛晨渊看起来脾气又差,所以才没有人愿意去。

薛晨渊闻言,总是不服气地嚷嚷道:“庸俗之才,要再多有什么用,我要收徒,就只要绝世天才!”

谢春朝觉得他再往上百年可以是这样想的,如今只是因为快要死了,必须得找个帮他收尸的,所以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从山下抱着他就跑。

但是他确实是修仙的天才。

修仙人知道自己死期将近,这个门派里又没有第三个人,薛晨渊在他死前两年,就开始嫌弃谢春朝不事生产,吃得还多,快点滚下山去赚钱。

谢春朝当然没有理会过薛晨渊的话,毕竟那个老头子喝酒太多,脑子早就糊成一团了。

他们就这样互相嫌弃地共处了十年,直到薛晨渊大限已至。

谢春朝早就给他挖好坑了。

薛晨渊见状,真是被气死。

虽然谢春朝做人做事是过分了一点,但是薛晨渊还真的不是被他气死的。

“我总有一天,我要证明,证明给那群人看,我才是对的!利用旁门左道,根本不能登峰造极,一切都是虚幻!我才是对的!就算没有人现在知道!我也要在某一天让他们承认,我才是对的!”他每次喝醉酒,就会站在屋顶上,毫无逻辑地反反复复说着这番话。

因此,谢春朝有理由相信,他是喝酒喝太多,呛死的。若他不好酒,活到下一个百年,估计是没有问题的。

埋葬好薛晨渊后,那个牌匾都要掉下来的门派里,就只剩下谢春朝了。

平常其实都是薛晨渊在做饭、洗衣服、缝衣服、打扫收拾,谢春朝除了修炼外,并没有做过家务活。

总之,他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只能按照薛晨渊生前说的,背好家当,下山赚钱养活自己了。

时光匆匆。

下山以后,虽然他偶尔也会乔装打扮,正如之前那样,和人结队做点小任务,但还真的没有和什么东西在一起太久的时间。

独自一人生活的时间有七年,身边除了自己的武器,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只妖怪。

谢春朝的眼睛不着痕迹地从他旁边的石头上的东西一扫而过。

虽然看上去只是一只布娃娃,其实他也不习惯身边有东西。

宜苏还在扯脖子上的飘带,他一开始想尝试拉下来,失败了以后,只能尽量把蝴蝶结的形状调整好。毕竟之前谢春朝绑的结太粗糙了,他无法忍受。

那是青云宗的秘术,缚之,念动咒术,就可以直接缠绕魂魄,从而控制被绑住的东西。比他的封印术高级多了,他不过是把龙的躯体封进布娃娃里,其实如果时间足够,宜苏完全可以挣脱那个法术的。

青云宗的人是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准备了万全之策。

现在问题来了,他们要龙爪,究竟要做什么?

修仙界一向暗潮涌动,邪术与秘宝滥用,其实做什么都不奇怪,但是这两年暗地里有行动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似乎有人,在赶时间做些什么。

想到此,谢春朝吃完最后一口糕点,眼睛看着自己的手。

他的时间也不多了。

若不能及时得到长生,那他就该启程去做下一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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