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达尔曼带人赶到关押著派恩·乔的牢房。
这个美利坚年轻人正在一个半个高的笼子里蜷缩身体,憋的脖子脸通红。
看著对方金色的头髮、高颧骨,宽下巴的经典美利坚白人特徵。
达尔曼就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
“把他放出来!”
立刻两侧就有警员动手,將笼子的锁解开。
达尔曼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大手揽住对方的肩膀道
“你是派恩·乔嘛?”
派恩·乔刚刚经歷了一番折磨,此时惊魂未定,面对达尔曼的亲近连忙点头道
“没错,我就是派恩·乔”
因为担心达尔曼听不懂,所以他一口气说了两遍。
他的担心不是多余的。
英语在印度可是上层人的专用语言,大部分普通印度人都听不懂。
更遑论派恩·乔说的还是美式英语。
派恩·乔也察觉到了这一点。
正当他胆战心惊的时候,达尔曼却突然用及其流利的英语开口道
“派恩·乔先生,不用担心,我们是印度警察,是来拯救你的,你现在安全了!”
“哦,买噶!”
派恩·乔浑身一振,激动的连美利坚国粹都脱口而出。
他实在是想不到在这异国他乡,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竟然能够听到熟悉的母语,並且还带著一股纽约腔。
“警长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一定要报答你!”
达尔曼不动声色道
“派恩·乔先生,我叫达尔曼·库马尔,你可以直接称呼我为达尔曼,因为,我这个人最喜欢交朋友了。”
派恩·乔神色越发激动
“达尔曼先生,你说的真是太好了,我觉得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了。”
达尔曼爽朗一笑。
谁说外国人不通人情世故?
这不是学的很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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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位当地警长朋友之后,派恩·乔总算是稍稍安心了一些。
隨即,扭头询问道
“达尔曼先生,我现在能够离开这里了嘛?”